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第二@@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整改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应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17﹞20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应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职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市属各部门办@@公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承担主管职责@@,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各级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区@@@@(县@@)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及应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落实网站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人员经费等保障@@。

  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必须建立技术和人工相结合常态化监测抽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本区@@(县@@)、本部门的政府@@网站@@开展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安全等级保护体系为核心的网站安全@@保障体系@@,做好网站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差距分析和整改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及应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确保政府@@网站@@安全@@@@。

  二@@、继续推进网站集约化发展@@,全面提高应用管理水平@@

  各区@@(县@@)政府@@所属部门原则上不再开设网站@@,必须下线整合至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市属各部门要提前做好政府@@网站@@整合对接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逐步整合至市政府@@门户网站@@,从而进一@@步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提升水平@@。不具备应用和安全保障的其他非门户类网站也要进行下线整合@@。所有下线整合的网站要严格按规范做好内容迁移@@、公告和基本信息变更报备等工作@@。整合后的网站@@,采用远程信息发布方式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各区@@(县@@)政府@@及市属部门要结合@@《2017年@@第二@@季度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乌政厅函@@﹝2017﹞63号@@)中关于@@@@“全面梳理下属单位政府@@网站@@情况@@”的要求@@,于@@8月@@25日@@前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相关报审工作@@。

  三@@、立即组织开展网站自查和检查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立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中的@@《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组织开展对所管辖网站的自查和检查工作@@,根据自查和检查的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对无力维护@@、问题@@多发的非门户类网站采取坚决措施下线整合到上级政府@@门户网站@@。

  各区@@(县@@)、各部门网站主管@@、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按时完成任务@@,全面提高网站应用及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政府@@网站@@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凡因履职不力导致网站出现严重应用及安全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区@@(县@@)、各部门要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核盖章后于@@@@8月@@25日@@前上报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钱丽江@@,0991-4689313 15026029241)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