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1日@@

河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更加有序的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形成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部门网站为支撑的网站体系@@,建设省@@市@@县三级政府@@网站@@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结合全省@@政府@@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政府@@网站@@分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指由政府@@开设的网站@@,部门网站指省@@@@、市@@、县政府@@的部门@@、派出机构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开设的网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负责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考核评价@@、督查问责@@、集约化建设和政府@@数据开放等管理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办公厅@@(室@@)、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是本地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是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办公室@@是本系统网站的主管单位@@。

  第四条@@  省@@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省@@编委办@@负责政府@@网站@@的中文域名@@和标@@识管理@@,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政府@@网站@@的域名@@管理和@@ICP备案@@,省@@公安厅负责政府@@网站@@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

  第五条@@  政府@@门户网站的主办单位一般是政府@@办公厅@@@@(室@@),部门网站的主办单位一般是部门办公室@@@@,主办单位承担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主办单位可指定办公厅@@(室@@)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第三章@@  开办流程@@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应建设开办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省@@、市@@政府@@部门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县政府@@部门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

  第七条@@  各地各部门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时@@,原则@@上不单独开设专项网站@@,可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做好相关工作@@。已开设的专项网站@@,只涉及单个政府@@部门职责的@@,要在@@2017年@@12月@@底@@前将内容整合@@到相关政府@@网站@@@@;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职责的@@,要在@@2018年@@3月@@底@@前将内容整合@@到政府@@门户网站@@。

  第八条@@  市@@、县政府@@拟开设政府@@门户网站@@,要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向上级政府@@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省@@、市@@政府@@部门拟开设部门网站@@,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本级政府@@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

  第九条@@  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获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向编制@@部门提交加挂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申请@@,按流程注册政府@@网站@@域名@@@@@@;向当地电信主管部门申请@@ICP备案@@;根据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条@@  政府@@网站@@主办单位@@提交网站基本信息@@@@,经逐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获取政府@@网站@@标@@识码后@@,网站方可上线运行@@。新开通政府@@门户网站要在@@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新开通部门网站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未通过安全检测的政府@@网站@@不得上线运行@@。

  第十一条@@  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要以本地@@、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已有名称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调整@@,或在已有名称显示区@@域加注规范名称@@。政府@@网站@@要在@@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

  第十二条@@  政府@@网站@@要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符合要求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英文域名@@@@。省@@政府@@门户网站使用@@“www.hebei.gov.cn”域名@@,其他政府@@门户网站使用@@“www.□□□.gov.cn”结构的域名@@@@,其中@@□□□为本级政府@@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部门网站要使用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其结构应为@@“○○○.□□□.gov.cn”,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

  第四章@@  关停整合@@@@

  第十三条@@  政府@@门户网站一般不得关停@@。网站改版升级应在确保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

  第十四条@@  政府@@网站@@由于整改等原因需要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下线@@,同时在本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临时下线每年@@不得超过@@1次@@,临时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第十五条@@  政府@@网站@@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长时间断电@@、断网等情况@@,或因无法落实有关安全要求被责令紧急关停@@,相关市@@政府@@办公厅@@@@(室@@)或省@@政府@@部门办公室@@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报备@@,由省@@政府@@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备@@,不计入当年@@临时下线次@@数@@。

  第十六条@@  政府@@网站@@因无力维护@@、主办单位撤销合并或按有关集约化要求需永久下线的@@,原有内容应做整合@@迁移@@。整合@@迁移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拟迁移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随后向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和域名@@@@。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在@@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

  第十七条@@  因机构调整@@、网站改版等原因@@,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网站域名@@@@、栏目的主体@@结构或访问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更新相关信息@@@@。网站域名@@@@发生变更的@@,要在@@原网站发布公告@@。

  第五章@@  网站建设@@

  第十八条@@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负责建设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本地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规划与建设@@,并与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涉及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事项需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实施@@,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大力支持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推进政府@@网站@@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第十九条@@  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政府@@网站@@内容素材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乐动安卓app 职能的业务部门提供@@。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提供服务@@,确保所提供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不得泄露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主动做好有关业务系统@@与政府@@网站@@的对接@@。政府@@网站@@要对接入的业务系统@@进行前端整合@@@@,统一展示@@。省@@政府@@门户网站要发挥好全省@@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乐动安卓app 总@@门户作用@@,构建开放式政府@@网站@@系统架构@@,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各部门@@网站要主动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对接@@。

  第二十条@@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国务院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后@@,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在本地@@@@、本部门网站转载@@,加大宣传力度@@。对需要转载的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要及时@@在本地@@、本部门网站进行转载@@,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协调联动@@。

  政府@@网站@@要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已发布的静态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时@@,要及时@@更新@@替换@@。政府@@网站@@使用地图时@@,要采用地理信息@@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政府@@网站@@如@@开设新闻栏目@@,转载时政类新闻信息@@@@,需严格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1号@@令@@)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条@@  政府@@网站@@发布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由文件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对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网络谣言@@,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

  第二十二条@@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乐动安卓app 资源与数据@@,各级@@“互联网@@+乐动安卓app ”平台@@要主动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对接@@,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网上@@乐动安卓app 平台@@。政府@@网站@@要设置@@乐动安卓app 入口@@,发布本地本部门@@乐动安卓app 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

  第二十三条@@  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信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

  政府@@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要加强审核@@把关和组织保障@@@@,建立@@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各级@@各部门对省@@政府@@门户网站转办的网民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开展专项意见建议@@征集活动的@@,要在@@网站上公布采用情况@@。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邮箱信件@@,及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第二十四条@@  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数据开放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负责建设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各部门要主动做好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开放入口@@@@。政府@@网站@@要向社会提供政府@@数据资源的浏览@@、查询@@、下载等基本服务@@,并持续更新@@,提供数据接口@@,方便公众开发新的应用@@。

  第二十五条@@  规范外语版网站内容@@。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开设外语版网站@@。外语版网站要有专业@@、合格的支撑能力@@,用专业外语队伍保障内容更新@@,确保语言规范准确@@@@,尊重外国受众文化和接受习惯@@。

  第六章@@  网站安全@@

  第二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政府@@网站@@安全管理责任@@。政府@@网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规定@@,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采取必要措施@@,对攻击@@、侵入和破坏政府@@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政府@@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在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技术能力建设@@。网站安全@@与网站开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

  第二十七条@@  政府@@网站@@服务器不得放在境外@@,禁止使用境外机构提供的物理服务器和虚拟主机@@。优先采购通过安全审查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使用的关键设备和安全专用产品要通过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按照要求定期对政府@@网站@@开展安全检测评估@@。

  第二十八条@@  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值班读网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设立质量管理岗位@@,加强日@@常监测@@,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特别要认真审看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九条@@  加强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完善数据备份以及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等安全防护@@措施@@,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及时@@处置网络@@、数据库@@、防火墙@@、业务系统@@、应用服务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

  第七章@@  机制保障@@

  第三十条@@  加强政府@@网站@@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主办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并及时@@将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书面报本级政府@@办公厅@@@@(室@@)。

  第三十一条@@  完善政府@@网站@@人员@@、经费@@、技术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各级@@财政要科学核定政府@@网站@@运行维护经费@@@@,合理安排政府@@网站@@主管部门监管@@、绩效评估及培训费用@@,并足额纳入部门预算@@。

  第三十二条@@  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机制@@。各级@@政府@@办公厅@@@@(室@@)、省@@内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办公室@@至少每季度对本地@@、本系统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分别于每季度的@@2月@@底@@、5月@@底@@、8月@@底@@、11月@@底@@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公开并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要编制@@本地@@、本系统的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并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第三十三条@@  建立@@完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制度@@。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要制定政府@@网站@@考评办法@@,把政府@@网站@@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列入重点督查事项@@。

  第三十四条@@  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明确网站内容保障单位职责@@,建立@@信息@@采集@@、报送@@、编辑@@、审核@@、发布等环节制度体系@@,明确责任人@@,规范处置流程和标@@准@@,确保政府@@网站@@信息@@的权威性@@,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第三十五条@@  建立@@完善政府@@网站@@纠错留言答复机制@@。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上的网民纠错意见@@,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在@@@@1个工作日@@内转有关网站主办单位处理@@,主办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除反映情况不属实等特殊情况外@@,所有留言办理情况均要公开@@。

  第三十六条@@  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年@@报制度@@。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于每年@@@@@@1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年@@报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第三十七条@@  建立@@完善政府@@网站@@问责机制@@。各级@@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政府@@网站@@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未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自行开办建设政府@@网站@@@@、擅自关停政府@@网站@@@@,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未主动与政府@@门户网站对接和共享数据的@@,要责令改正@@。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网站@@,要通报相关主管@@、主办单位和网站相关负责人@@@@,对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或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的网站@@,要将有关情况抄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对于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保障不及时@@导致网站内容@@、信息@@、技术发生严重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  建立@@政府@@网站@@沟通协调机制@@。省@@政府@@办公厅@@@@要建立@@与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编委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的联系沟通工作机制@@,研究部署政府@@网站@@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办公厅@@@@(室@@)建立@@与宣传@@、网信@@、编制@@、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做好政府@@网站@@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公示和问题@@处置等工作@@。政府@@网站@@要建立@@与新闻宣传部门及主要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政策解读和网站传播等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政府@@网站@@网页设计规范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