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政府网站资源集约和创新发展@@,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是政府政务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建设和管理@@好政府网站@@,有利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有利于@@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指引@@》从国家层面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出顶层设计@@,立足于@@解决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内容功能不规范@@、服务实用性差@@、安全防护能力弱@@、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方面问题@@@@,围绕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提出了政府网站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有关要求@@@@@@。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办好政府网站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指引@@》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和网上服务能力@@@@。

  二@@、加强政府网站规范管理@@@@

  (一@@)清理整合存量网站@@。各级各单位要对标@@@@《指引@@》提出的政府网站开办条件@@,对存量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清理@@。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开设政府门户网站@@;省市@@政府部门@@可根据需要开设部门@@网站@@,原则上@@1个单位最多开设@@1个网站@@;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乐动安卓app 。一@@个单位已开设多个网站@@@@、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已开设网站的@@,应按@@照@@@@《指引@@》规定的流程@@,于@@2017年@@底前@@完成内容整合迁移@@@@、关停下线@@;确有特殊需求需保留的@@,参照部门@@网站开设流程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予以保留@@。

  (二@@)规范网站开办下线流程@@。省市@@政府部门@@新开设部门@@网站的@@,需提出政府网站开设申请@@,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本级政府办公室@@@@(厅@@)提出申请@@,逐级审核@@@@,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严格按@@照@@@@《指引@@》要求@@,履行上线手续@@,发布开通公告@@,并通过安全检测后方可上线运行@@。政府网站因无力维护@@、主办单位撤销合并@@、按@@集约化要求@@需永久下线的@@,或由于@@整改等原因需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同意后@@,按@@《指引@@》规定的流程@@实施下线@@。未按@@程序@@擅自下线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规范网站基本信息@@。各级政府网站要规范使用网站名称@@、域名@@、徽标@@@@、网页@@标@@签@@@@,严禁刊登@@、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符合规范的@@,按@@照@@《指引@@》要求@@完成整改@@。省级部门@@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市@@县@@政府部门@@报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厅@@)审核@@后@@,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信息更新@@。

  三@@、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一@@)明确集约化建设目标@@@@。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厅@@)、省级部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方案@@,在@@2018年@@底前@@,依托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或经批@@准建设的设区@@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网站迁移@@整合工作@@。

  (二@@)规范集约化平台@@建设@@。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建设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级部门@@网站应统一@@部署@@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各级政府网站统一@@部署@@到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或统一@@部署@@到经批@@准建设的设区@@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各县@@@@(市@@、区@@)政府不得单独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拟自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设区@@市@@@@,应将建设方案与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方案同步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已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设区@@市@@@@,应将建设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并实现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部署@@到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网站@@,应遵循@@《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

  四@@、完善政府网站功能@@

  (一@@)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政府网站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健全网站信息更新保障机制@@,对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及时优化调整@@,发布的文件资料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公开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识@@。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部门@@网站要建立@@专栏@@,及时发布人口@@、自然资源@@、经济@@、农业@@、工业@@、服务业@@、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本地区@@@@、本行业统计数据@@。政府网站使用地图时@@,要采用测绘与地理信息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

  (二@@)加强解读回应@@。各级政府办公室@@@@(厅@@)要牵头制定重要政策文件网上解读工作制度@@。在@@研究制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或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时@@,由文件制发或起草部门@@提供@@解读材料@@,会同相关单位制作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数字化解读产品@@,同步在@@政府网站发布@@。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相关回应信息@@。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发布辟谣信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三@@)完善网上@@乐动安卓app 。各级政府部门@@应依托浙江@@乐动安卓app 网公开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确保网上网下办事指南统一@@@@、准确@@;加快推动各类@@乐动安卓app 网上办理@@,实现统一@@导航@@@@、统一@@用户@@、统一@@申请@@、统一@@查询@@,以网上办事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深化@@。各级政府网站不得单独建设网上办事栏目@@,相关页面@@应统一@@链接到浙江@@乐动安卓app 网本地平台@@或部门@@窗口@@。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为全省政府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由省信访局负责牵头建设@@、管理@@并做好功能完善和运维支撑工作@@。各级政府网站的领导信箱@@、咨询@@投诉@@、网民留言等栏目@@,要统一@@接入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不再单独建设相关平台@@@@。

  五@@、加强政府网站运维保障@@

  (一@@)明确管理@@职责@@。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和省级部门@@办公室是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省级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省编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是全省政府网站的协同监管单位@@,共同做好网站标@@识管理@@@@、域名@@管理@@和网络@@内容服务商@@(ICP)备案@@管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

  (二@@)落实办站职责@@。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一@@般是政府办公室@@@@(厅@@)或部门@@办公室@@,承担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主办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指定@@1个内设机构和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政府网站建设@@或日@@常运行保障等工作@@。对采用服务外包方式的业务@@,主办单位要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服务能力@@、人员素质@@,确保满足网站运行要求@@@@。

  (三@@)健全监管机制@@。制定政府网站考核办法@@,把考评结果纳入政府@@(部门@@)工作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网站主办单位和相关人员予以通报鼓励@@。落实常态化监管@@,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厅@@)每季度对本地区@@政府网站开展@@1次巡查抽检@@,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检查情况要及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有关责任人@@,并于@@当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将有关情况报省政府办公厅@@@@。被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抽查通报的问题@@网站@@,主办单位要落实整改工作@@,并在@@通报下发@@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和问责情况报告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厅@@〕负责汇总上报本地区@@情况@@)。

  (四@@)完善运维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指引@@》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工作力量配备@@,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做好网站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等各项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编辑@@、审核@@和发布工作@@,及时处理和报告突发情况@@。设立质量管理@@岗位@@,建立@@值班读网制度@@,及时发现@@、纠正政府网站运行中的问题@@并做好记录@@。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站安全防护@@,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将政府网站业务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统筹考虑@@、科学核定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经费需要@@,并纳入预算@@。编制网站年@@度工作报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协同联动@@。各市@@@@、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厅@@)要建立@@与本级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同机制@@,做好政府网站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公示和问题@@处置等工作@@。建立@@全省政府网站协同联动机制@@,形成传播合力@@,对上级政府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应在@@@@12小时内转载@@。需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及时报送@@并协商发布@@。

  附件@@: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加强全省各级政府网站规范化管理@@@@,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下简称@@集约化平台@@@@)是由省政府办公厅@@建设@@,为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提供@@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的技术平台@@@@。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政府网站@@,包括全省范围内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市@@两级部门@@网站@@。其他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相关网站@@,需在@@集约化平台@@上建设@@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集约化平台@@的管理@@遵循统一@@架构@@、统一@@规范@@、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分级管理@@@@、协同运维原则@@。各地@@、各部门@@应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政府网站资源整合@@、服务融合@@、业务协同@@,并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落实运维责任@@,不断提升政府网站质量@@。

  第五@@条@@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省级部门@@网站向集约化平台@@整合的统筹管理@@@@,各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厅@@)负责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已建部门@@网站向集约化平台@@整合的统筹管理@@@@,组织做好申请审核@@@@、域名@@规划@@、迁移@@实施等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网站向集约化平台@@整合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统筹管理@@@@。

  第六条@@ 拟在@@集约化平台@@上建设@@网站的单位@@,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通过集约化平台@@后台提交开设申请与@@《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责任确认书@@》;经审核@@@@(批@@)通过后@@,集约化平台@@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权限分配和初始化工作@@。

  第七条@@ 在@@集约化平台@@建设网站的申请@@、审核@@(批@@)程序@@:

  (一@@)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市@@级部门@@网站的申请@@,报设区@@市@@政府办公室@@@@(厅@@)审核@@、省政府办公厅@@审批@@@@。

  (二@@)设区@@市@@政府门户网站@@、省级部门@@网站的申请@@,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

  (三@@)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网站拟整合进入集约化平台@@的@@,由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

  第八条@@ 在@@集约化平台@@上建设@@(迁移@@)网站的实施工作@@,由各网站主办单位自行负责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信息技术公司承接@@,实施工作所需费用由各网站主办单位承担@@。集约化平台@@可根据需要为各地@@@@、各部门@@技术人员提供@@相关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九条@@  委托信息技术公司实施网站建设@@@@(迁移@@)工作的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与信息技术公司及实施人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

  第十条@@  整合进入集约化平台@@的政府网站@@@@,各项功能均应依托集约化平台@@标@@准功能模块实现@@。集约化平台@@暂时无法提供@@而确有必要的个性化功能@@,由各单位按@@照@@省@@、市@@政务云管理@@办法单独部署@@应用程序@@@@,其运维管理@@@@、安全防护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网站建设@@(迁移@@)实施工作完成后@@,各网站主办单位应认真组织验收@@,确保网站符合@@《指引@@》的要求@@@@,并做好向机构编制@@、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网站备案@@登记工作@@,根据要求@@在@@网页@@相应位置登载相关信息和图标@@链接@@。

  第十二@@条@@  集约化平台@@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入接口@@,允许各网站主办单位在@@安全可控的基础上@@,将已有应用系统的数据接入集约化平台@@同步发布@@。各单位要做好数据接入的开发工作@@,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  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做好集约化平台@@运行所需基础环境@@、应用软件的运维升级@@,以及平台@@层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网站主办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网站建设@@实施@@、信息内容更新@@;负责集约化平台@@账号@@安全@@、其他个性化业务系统的安全管理@@@@@@、网络@@突发情况的响应和处置@@,以及其他应由网站主办单位承担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  集约化平台@@提供@@防病毒@@、网页@@(Web)防篡改@@、数据备份@@、日@@志存储@@、网页@@应用基本防护等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需要逐步扩展增补@@。各网站主办单位如需使用集约化平台@@未统一@@提供@@的安全服务@@,应在@@@@符合省政务云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自行采购@@、部署@@。

  第十五@@条@@  各网站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定网站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响应管理@@机制@@。加强集约化平台@@用户账号@@密码管理@@@@,所有账号@@均应实名登记@@,并按@@最小权限原则分配权限@@,确保账号@@信息不泄露@@、密码强度达到系统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进入集约化平台@@的政府网站@@,由网站主办单位负责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测评内容包含平台@@层安全测评和租户层安全测评两部分@@。

  第十七条@@  平台@@层安全测评包括集约化平台@@的机房@@、网络@@、主机@@、云存储@@、云安全防护等@@。省政府办公厅@@负责集约化平台@@平台@@层安全测评工作@@,委托第三@@方信息安全测评机构统一@@出具@@《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评测报告@@》。租户层安全测评由各网站主办单位自行选择的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各网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在@@集约化平台@@之外自行部署@@的相关应用系统的运维管理@@@@、安全措施等@@。

  第二@@十条@@  各网站主办单位应将第三@@方测评机构提供@@的租户层安全测评报告和集约化平台@@提供@@的@@《浙江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安全评测报告@@》内容合并@@,用于@@各网站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