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贡献@@,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本意见所称公共资源配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一@@)突出公开重点@@。

  1.住房保障领域@@。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

  3.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

  4.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5.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

  (二@@)明确公开主体@@@@。

  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分别公开@@。此外@@,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逐步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相关信息@@由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

  (三@@)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政务客户端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在线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发布后@@,要与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实时交互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汇总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用信息@@要同时交互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及时予以公开@@。要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其他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共享@@,实现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与其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衔接@@。

  (四@@)强化公开时效@@@@。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应依法及时予以公开@@。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以此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抓手@@。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政府办公厅@@(室@@)作为组织协调@@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卫生计生@@、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林业@@、铁路@@、民航等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监管机构@@,提出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确保任务逐项得到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要定期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时效@@、交易@@平台@@掌握信息@@报送和公开情况等@@。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将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三@@)做好考核评估@@。

  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