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9 月@@ 1 日@@ 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 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 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申报和@@审批管理@@

  第六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 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对总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 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应专门组织项目需求分析@@,形成需求分析报告@@ 送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提出咨询@@意见@@,作为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参考@@。

  第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附件二@@@@)的规定@@,招标@@选@@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工@@ 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第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项目审批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编制要求@@》(附件三@@)的规定@@,招标@@选@@ 定或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委托专门评审机构评审后审核批复@@。

  第十一条@@ 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共建的电子政务项目@@@@,由中央政务部门牵头组织地方政务部门共同编制项目建议书@@@@,涉及地方的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摸@@,应征求地方发展改革部门@@ 的意见@@。项目审批部门整体批复项目建议书@@后@@,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由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分别编制@@,并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按照@@@@项目建议书@@批复要求审批地方政务部门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事先征求中央政务部门的意见@@@@。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审批方面有专门规定的@@,可参照地方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中央和@@地方共建的需要申请中央财政性资金补助的地方电子政务项目@@@@,应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1 号@@)的规定@@,由地方政务部门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并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补助资金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一次或分次下达@@。

  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文件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据@@。批复中核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原则上应严格遵守@@。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有重大@@ 变更的@@,应重新报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重大变更或变更投资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百分之@@ 十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的编制内容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有少量调整且其调整内容未超出已批复总投资额度@@@@ 百分之十的@@@@,需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时以独立章节对调整部分进@@行定量补充说明@@。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第十六条@@ 电子政务项目@@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遵从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原则@@。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法并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核准的招标@@内容和@@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采购@@,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标@@单位@@。项目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订立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 电子政务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委托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于每年@@七月@@底和@@次年@@一月@@底前@@,向项目审批部门@@、财政部门报告项目上半年@@和@@全年@@建设进@@度@@@@和@@概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实施项目建设@@。如有特殊情况@@,主要建设内容或投资概算确需调整的@@,必须事先向项目审批@@ 部门提交调整报告@@,履行报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而导致超概算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再受理事后调概申请@@。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工程严重逾期@@、投资重大损失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审批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暂停项目建设@@@@。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可申请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应用需求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 概算的编制@@、专家咨询@@评审等工作@@。项目审批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批准下达前期工作经费@@,前期工作经费计入项目总投资@@。

  第二@@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获得批复及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申请@@,项目审批部门将其作为下达年@@度@@中央投资计划的依据@@。

  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未获批复前@@,原则上不予下达项目建@@ 设资金@@。对确需提前安排资金的电子政务项目@@@@(如用于购地@@、购房@@、拆迁等@@),项目建设单位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说明要提前安排资金的原因及理由@@,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下达项目建设资金@@@@。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财政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接受项目审批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对电子政务项目@@进@@行稽察@@,主要监督检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设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进@@ 度@@、资金使用和@@概算控制等情况@@@@。对稽察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批复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限期整改或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 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暂缓拨付建设资金@@@@、暂停项目建设@@、直至终止项目@@。

  第二@@十七条@@ 有关部门依法对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中的采购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稽察@@、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

  第六章@@ 验收评价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实行验收和@@后评价制度@@@@。

  第三十条@@ 电子政务项目@@应遵循@@《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大纲@@@@》(附件四@@,以下简称@@《验收工作大纲@@》)的相关规定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竣工@@ 验收两个阶段@@。初步验收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验收工作大纲@@》要求自@@行组织@@;竣工验收由项目审批部门或其组织成立的电子政务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组织@@ ; 对建设规模@@较小或建设内容较简单的电子政务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可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第三十一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的半年@@内@@,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初步验收工作@@。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竣@@ 工验收申请报告@@,并将项目建设总结@@、初步验收报告@@、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文件作为附件一@@并上报@@。项目审批部门应适时组织竣工验收@@。 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期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延期验收申请@@。

  第三十二@@条@@ 项目审批部门根据@@电子政务项目@@验收后的运行情况@@,可适时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建设项目的系统运行效率@@、使用效果等情况进@@行后评价@@。后评价认为建设项目@@ 未实现批复的建设目标@@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建设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章@@ 运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电子政务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实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制@@。项目建设单位应确立项目运行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运行维护费用@@。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运行和@@维护@@。

  第三十四条@@ 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应按照@@@@风险评估的相关规定@@,对建成项目进@@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检验其网络和@@信息系统对安全环境变化的适应性及安全措施的有效性@@,保障信息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截留@@、挪用电子政务项目@@资金等@@,由有关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或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造成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安全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予以通报批评@@,并提请@@ 有关部门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七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一@@: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提纲@@).docx

    附件二@@@@: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提纲@@).docx

    附件三@@: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要求@@(提纲@@).docx

    附件四@@: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大纲@@(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