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固各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政务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决策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督查工作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单位@@,驻固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涉及督查内容的有关单位@@。

  二@@、政务督查工作职能@@

  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政府权威@@。

  三@@、政务督查工作重点@@

  (一@@)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重大项目实施情况@@;

  (三@@)县政府重要会议@@(县政府组成人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

  (五@@)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

  (六@@)县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七@@)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四@@、政务督查工作原则@@

  (一@@)依法督查的原则@@。坚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开展政务督查工作@@,切实履行督查工作职能@@。

  (二@@)领导授权的原则@@。坚持在领导授权范围内和根据领导意图开展政务督查工作@@,未经领导交办@@@@,一@@般不直接处理问题@@@@,不代替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工作@@。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着眼于推进决策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讲效率@@、求质量@@、重效果@@,努力使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五@@)分@@工协作的原则@@。坚持按照各乡@@镇@@@@@@、各部门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整体协作@@。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督查事项@@,县政府督查室要明确各个承办@@单位的分@@工和职责@@,做好协调@@服务@@,形成落实合力@@。

  五@@、政务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凡属政务督查工作内容的事项@@,报经县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县政府督查室建档立项@@@@。

  (二@@)交办@@。督查事项立项@@登记后@@,由县政府督查室根据督查事项的内容和各乡@@镇@@@@@@、各单位的职责@@,下发督办通知@@单@@,及时将督查事项交给具体承办@@单位办理@@。交办@@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需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要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不宜交给各乡@@@@(镇@@)和各单位办理的事项可由县政府督查室直接办理@@。

  (三@@)承办@@。承办@@单位收到督查事项后@@,要呈主要负责人审阅@@,并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倒排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反馈@@@@。办理时限超过一@@周的@@,需每周向县政府督查室反馈@@督查事项办理情况@@,直至该督查事项办理完毕@@。涉及多个部门的督查事项@@,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商议共同办理@@,并负责向县政府督查室报告办理结果@@。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对不能协助办理的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县政府@@。

  (四@@)催办@@。督办通知@@发出后@@,县政府督查室要按照督查事项的内容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催办@@@@。对特别紧急的督查事项@@,要确定专人跟踪催办@@@@,限时办结@@;对重大督查事项@@,要组织联合督查组或直接派人进行督办@@。

  (五@@)审核@@。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县政府督查室要对承办@@单位的办结报告及时进行审核@@@@。对重要事项的办理结果@@,必要时可到现场考查验证@@。对不符合要求的办理结果@@,要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六@@)反馈@@。对审核@@符合要求的办理结果@@,由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呈送县政府相关领导审阅@@。经县政府领导审阅同意后@@,需要向上级反馈@@办理结果的@@,及时按要求进行反馈@@@@;需要进行通报的@@,及时进行通报@@。

  (七@@)归档@@。对已办结的督查事项@@,县政府督查室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立卷归档@@@@。

  六@@、政务督查工作形式@@

  (一@@)书面督查@@。通过下发@@《督办通知@@》,对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二@@)电话督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对督查内容较简单的事项进行督查@@,并作好电话督办书面记录@@。

  (三@@)实地督查@@。根据工作需要@@,对重要督查事项进行现场督查@@,可采取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抽样督查及组织联合督查等形式@@,必要时可进行暗访@@。

  七@@、政务督查工作组织领导@@

  (一@@)县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务督查的方针@@、政策和意见@@,并向县政府报告政务督查工作情况@@。县政府督查室是县政府办公室履行县政府督查工作职责的专职机构@@,承担政务督查的具体任务@@,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县政务督查工作@@。

  (二@@)各乡@@镇@@@@、各单位负责协调@@@@、检查@@、指导本单位的政务督查工作@@,并负责落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督查事项@@。

  (三@@)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为政务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政务督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务督查工作考核@@

  政务督查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考评分@@数按权数计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当年@@度未承办@@督办事项的单位@@,按当年@@度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平均分@@值计算@@。

  (一@@)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二@@)民生工程@@、重点项目进度落后@@,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三@@)县政府重要会议@@(县政府组成人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决定的重大事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四@@)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及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办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到位@@,每件扣@@5分@@;

  (五@@)县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的@@,主办单位每件扣@@@@2分@@,协办单位每件扣@@@@1分@@。

  (六@@)其他督办事项@@,承办@@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每次扣@@5分@@;

  (七@@)承办@@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督办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的@@,每次扣@@2分@@;

  (八@@)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或办理结果得到县政府领导肯定并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

  (九@@)各单位在办理督办事项时@@,有瞒报@@、谎报@@、弄虚作假等行为@@,给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年@@底目标@@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政务督查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逐级负责@@。政务督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单位主要领导是政务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要亲自督促落实@@。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要根据督查提出的时限要求@@,及时办理@@,按时反馈@@@@,保证政务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协调@@@@,通力合作@@。涉及督查工作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相互沟通和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用@@,确保政令畅通@@。

  (四@@)明确时限@@,限时办结@@。督查事项应明确时限@@要求@@,按计划实施督查@@。重要督查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反馈@@@@。有特殊要求的督查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随办随报@@。

  (五@@)严格纪律@@,保守秘密@@。督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政务督查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