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有关能源@@企业@@:

为深入落实@@《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6-2020年@@)》(国能资质@@@@[ 2016] 350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国能资质@@@@[ 2016] 388号@@),我局制订了@@《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方案@@》(附件@@1),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

请各单位填写@@《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联络表@@》(附件@@2),并于@@2017年@@12月@@22日@@前报送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宋征@@010-63976252

冯雪寒@@010-63976761

电子邮件@@:songzheng@nea.gov.cn

fengxh@nea.gov.cn

附件@@:l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方案@@

2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联络表@@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12月@@1日@@

(主动公开@@)

附件@@1: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方案@@

当前@@,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正加速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能源@@@@”网站基本建成@@,为加强和规范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根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国能资质@@@@[ 2016] 388号@@),制定本方案@@。

一@@、归集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国能综通资质@@@@[2017] 105号@@,以@@下简称@@《数据清单@@》)为依据@@,以@@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良好记录@@、不良记录等信用记录为重点@@,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具备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信用信息档案@@,实现信用信息电子化归集@@、存储@@、共享和数据化管理@@。

(二@@)阶段目标@@@@。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历史数据归集@@,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对接交换@@。2018年@@起@@,实现信用信息实时动态归集共享@@,至@@2020年@@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归集内容@@

各信源单位根据@@@@《数据清单@@》归集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

(一@@)基本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备案信息@@,资质@@信息@@,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信息@@;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获得的认证认可信息@@;经营和财务状况信息@@;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主要经营管理者基本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其他能够反应基本情况的信息@@相关执@@@@(从@@)业人员的身份@@、学历@@、工作情况等信息@@;取得的资格@@、资质@@等信息@@;其他能够反映基本情况的信息@@@@。

(二@@)优良信息@@。法人和其他细织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信息@@@@;获得有关社会团体的奖励和表彰信息@@;其他良好信息@@。

(三@@)不良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信息@@;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信息@@;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主要经营者受到行业禁入处理等信息@@;其他失信信息@@。相关执@@(从@@)业人员的行政处罚信息@@;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赔偿信息@@;因违法行为被取消执业资格@@(资质@@)的信息@@;行贿@@、受贿等违法记录@@;其他失信信息@@。

(四@@)其他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检查@@、行政裁决信息@@;日@@常监管@@、专项监管信息@@;获得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上述列举范围内@@、但能反应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相关执@@(从@@)业人员不在上述列举范围内@@@@,但能反应其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

三@@、归集途径和方式@@

各信源单位依托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具体归集方式如下@@:

(一@@)在线录入@@。登录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直接在线录入@@方式新增或更新信用信息@@。

(二@@)批量导入@@。离线汇总信用信息数据@@,登录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后批量导入@@数据@@。

(三@@)自动传输@@。开发系统接口程序@@,实现信源单位业务系统运行使用过程中自动归集信用信息@@,并通过网络实时传送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

四@@、归集工作安排@@

(一@@)历史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历史信用信息数据指能源@@行业市场主体@@全部基本信息@@@@,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其他信息@@。各信源单位应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全部历史信用信息数据归集@@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

(二@@)新产生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新产生信用信息数据指@@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信用信息@@。各信源单位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归集途径和方式@@@@,应将新产生信用信息于产生之日@@@@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并维持信用信息动态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单位归集工作@@;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更新@@《数据清单@@》及数据接口规范@@,牵头做好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库和网站的建设@@、升级和运维@@,协调解决归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通报工作情况@@。各信源单位要认真落实归集工作方案@@,确定职责分工@@,加强内部督促考核@@。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信源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内部信用信息数据质量检查和追溯机制@@,开展归集工作考评@@,促进信用信息数据质量不断提升@@,保证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强化沟通协调@@。各信源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制度@@,保障归集工作沟通与衔接@@,做好归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四@@)确保信息安全@@。各信源单位要建立内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明确岗位职责@@,设定查询权限和查询程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