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2日@@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48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和@@省政府@@@@2018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部分中央驻皖单位@@@@。其中@@,省直有关单位@@按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划分为@@2类@@(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考评公开@@@@、解读与回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见附件@@2)。

  (一@@)公开@@、解读与回应@@: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新闻发布工作@@、“两微一@@端@@”工作情况@@、政府@@热线清理整合情况@@、政府@@公报工作落实情况@@等@@。

  (三@@)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

  (四@@)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培训@@、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政务公开@@示范创新活动@@,日@@常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等@@。

  三@@、考评环节@@

  根据@@《考评办法@@》和@@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考评工作设定为专业机构测评@@@@、第三@@方机构测评@@和@@双向互评@@@@3个环节@@。

  (一@@)专业机构测评@@。

  权重@@:40%。

  测评单位@@: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专业机构@@(省经济信息中心@@)。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专业机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过程测评@@(2次@@)和@@年@@度测评@@(1次@@)。过程测评占专业机构测评@@总成绩的@@20%。

  对各市@@@@政府@@@@测评时@@,重点测评市@@政府@@本级@@、县@@(市@@、区@@)政府@@、市@@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6︰2︰1︰1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市@@@@总成绩@@;对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测评时@@,承担@@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单位测评省本级和@@系统内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市@@直单位测评内容为重点工作牵头任务完成情况@@),按照@@8︰2的比例汇总形成省直相关单位总成绩@@,其他单位测评省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二@@)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2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过程测评@@(2次@@)和@@年@@度测评@@(1次@@)(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过程测评占第三@@方机构测评@@总成绩的@@20%。

  对各市@@@@政府@@@@测评时@@,重点测评市@@政府@@本级@@、县@@(市@@、区@@)政府@@、市@@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6︰2︰1︰1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市@@@@总成绩@@;对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测评时@@,承担@@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单位测评省本级和@@系统内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市@@直单位测评内容为重点工作牵头任务完成情况@@),按照@@8︰2的比例汇总形成省直相关单位总成绩@@,其他单位测评省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三@@)双向互评@@。

  权重@@:40%。

  测评单位@@: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测评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

  测评方式@@:由省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市@@@@政府@@@@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各市@@@@政府@@@@对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以上三@@个环节@@考评结束@@后@@,省政务公开@@办合成各考评对象@@单位得分@@,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四@@、考评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计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等@@,并按要求供其他省级考评项目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照@@2018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认真开展自评@@,编写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开@@发布@@。各市@@@@和@@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自评材料@@(已主动公开@@的材料@@,注明链接地址@@)于@@2018年@@12月@@20日@@前通过省政府@@办公厅网上办公系统报送至省政务公开@@办电子邮箱@@;未与省政府@@办公厅网上办公系统联网的单位@@,将纸质材料交换或邮寄至省政务公开@@办@@。

  (二@@)专业机构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省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尽快根据@@考评内容@@制定专项测评指标@@并公开@@@@。

  (三@@)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各承担@@考评任务的单位要对考评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违规泄露考评成绩的@@,取消考评单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保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018年@@全省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一@@、各市@@@@人民政府@@@@(16家@@)

  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

  二@@、省直有关单位@@(49家@@)

  (一@@)行政机关@@。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委@@(宗教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侨办@@)、省旅游发展委@@、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粮食局@@、省管局@@、省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省人防办@@、省物价局@@。

  (二@@)事业单位@@。省档案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省地方志办@@、省发展研究中心@@、省供销社@@、省社科院@@、省农科院@@、安徽行政学院@@(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省贸促会@@、省残联@@、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

  三@@、中央驻皖单位@@(13家@@)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合肥@@海关@@、财政部驻安徽专员办@@、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证监局@@、安徽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