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项@@目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汉政函@@〔2015〕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市政府公布的@@322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的@@250项@@行政许可项@@目及@@7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精简和清理@@,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精简清理后@@,确定并公布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版@@),共@@221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

  各县区@@、各部门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从职能转变的角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要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按要求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流程规范@@

  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的@@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页@@)上设置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申请书示范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和审批流程图等内容@@,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和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同时@@,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网络全程监控@@、办理时限@@预警@@、日@@常考核督办等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违规违纪行为@@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部门只能对@@《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版@@)》所列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审批@@。除以上审批事项@@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市级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汉政发@@〔2015〕40号@@ .docx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