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域名@@是政府网站的@@基本组成部分和@@重要身份标@@识@@。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工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在政府网站域名@@使用管理方面@@,仍存在责任不清@@、管理不严@@、使用无序@@、命名不规范@@、注册审批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政府网站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的@@决策部署@@,促进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政府网站域名@@管理体制@@

  (一@@)落实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域名@@管理责任@@。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按照@@“谁开设@@、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管理政府网站域名@@@@。一@@个政府网站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如@@已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域名@@@@,应明确主域名@@@@。不得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闲置的@@域名@@要及时注销@@。

  (二@@)强化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域名@@监管职责@@。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将域名@@管理作为网站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统一@@审核把关域名@@的@@注册@@、变更和@@注销工作@@。把域名@@管理情况纳入常态化抽查范围@@,加大对不按流程注册@@、注销或擅自出租@@、出借@@、转让域名@@等违规情况的@@通报问责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非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如@@要求受其业务指导的@@省级@@@@、地市级@@政府部门@@开设网站@@,并使用其分配的@@域名@@@@,应承担网站监管主体@@责任@@。

  (三@@)建立政府网站域名@@协同管理机制@@。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府网站域名@@监督和@@安全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域名@@行业管理@@,做好政府网站开办主体@@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工作@@,对域名@@服务进行监督@@。公安部做好政府网站域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完善与本级网信@@、机构编制@@、工信@@、公安部门的@@协同机制@@,加强沟通合作@@,做好重要信息通报共享@@。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信@@、公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依法打击查处@@。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结构@@

  政府网站应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域名@@@@。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开设的@@政府门户网站@@,要使用@@“www.□□□.gov.cn”结构的@@英文域名@@@@,其中@@□□□为本地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下同@@)。省级@@、地市级@@政府部门@@开设的@@网站@@,要使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英文域名@@@@,结构为@@“○○○.□□□.gov.cn”,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下同@@);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的@@基层单位网站@@,要使用@@国务院部门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结构为@@“○○○.□□□.gov.cn”。政府网站的@@中文域名@@结构应为@@“△△△.政务@@”,其中@@△△△为网站主办单位的@@中文机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下同@@)。

  政府网站各栏目@@、频道@@、专题@@@@、业务系统@@等原则上使用同一@@级域名@@@@,其中@@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等使用@@@@“www.□□□.gov.cn/…/…”和@@“△△△.政务@@/…/…”结构的@@域名@@@@;部门网站@@(包括省级@@@@、地市级@@政府部门@@,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的@@基层单位网站@@@@)的@@栏目等使用@@“○○○.□□□.gov.cn/…/…”和@@“△△△.政务@@/…/…”结构的@@域名@@@@。

  三@@、优化政府网站域名@@注册注销等流程@@

  (一@@)严格政府门户网站域名@@注册@@、注销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注册或注销政府门户网站域名@@@@,要经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并向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提交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gov.cn”英文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为中央网信办@@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政务@@”中文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为中央编办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注册或注销政府门户网站域名@@@@,要经本地区@@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提交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逐级审核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向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提交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对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或注销工作@@。

  (二@@)严格部门网站@@域名@@分配@@、收回审核@@。省级@@、地市级@@政府部门@@申请或注销部门网站@@域名@@@@,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提交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逐级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省级@@、地市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审批意见分配或收回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域名@@的@@下级域名@@@@。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的@@基层单位网站@@的@@域名@@@@,由国务院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分配或收回管理@@。

  (三@@)及时报备政府网站域名@@信息变更情况@@。政府网站域名@@持有者变更@@,需经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同意@@;联系人等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要在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网站主管单位报备@@。政府门户网站域名@@相关信息变更的@@@@,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通知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更新信息@@。

  (四@@)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与域名@@规范工作@@。政府网站集约化后@@,网站仍然保留但域名@@不符合要求的@@@@,应按流程重新申请域名@@@@,域名@@调整情况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公告@@3个月@@后@@,注销原域名@@@@。业务系统@@、办事平台@@原则上不再作为独立网站运行@@,应尽快将相关信息和@@服务整合迁移@@,原域名@@按流程注销@@。

  四@@、加强域名@@安全防护及监测处置工作@@

  (一@@)加强域名@@解析安全防护@@。要积极采取域名@@系统@@(DNS)安全协议技术@@、抗攻击技术等措施@@,防止域名@@被劫持@@、被冒用@@,确保域名@@解析安全@@。应委托具有应急灾备@@、抗攻击等能力的@@域名@@解析服务提供商进行域名@@解析@@,鼓励对政府网站域名@@进行集中解析@@。自行建设运维的@@政府网站服务器不得放在境外@@;租用网络虚拟空间@@的@@@@,所租用的@@空间@@应当位于服务商的@@境内节点@@。使用内容分发网络@@(CDN)服务的@@@@,应当要求服务商将境内用户的@@域名@@解析地址指向其境内节点@@,不得指向境外节点@@。

  (二@@)加强域名@@监测处置@@。加强对政府网站域名@@安全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域名@@被劫持@@、被冒用@@等安全问题@@@@,健全完善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加大对政府网站域名@@安全问题@@的@@统筹协调力度@@,发现被冒名申请注册顶级域名@@@@(如@@“.cn”、“.net”、“.com”)等情况@@,政府网站主管单位要及时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处置@@。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要健全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加大对全国政府网站域名@@运行的@@日@@常监测力度@@,并将监测情况通报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加强政府网站域名@@解析数据备份与分析@@,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域名@@服务应急演练@@,保障解析服务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持有的@@域名@@进行全面梳理@@,清理注销不合规的@@域名@@@@、网站已关停但仍未注销的@@域名@@@@,以及被用于非政府网站的@@域名@@@@。其中@@,域名@@为@@“.cn”、“.政务@@”的@@,集中反馈至国家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进行注销@@,域名@@为@@其他顶级域名@@的@@@@,由域名@@持有者联系相应的@@注册机构进行注销@@。政府网站域名@@清理情况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书面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附件@@:1.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

  2.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

111.jpg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注册或注销政府网站域名@@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全称须与公章保持一@@致@@@@。

  2.同一@@单位持有的@@多个域名@@可一@@并申请注销@@。

  3.域名@@最高注册年@@限为@@10年@@。

  4.域名@@联系人须为申请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5.域名@@、申请单位全称@@、注册年@@限信息将向社会公开@@。

  6.申请域名@@注销时@@,如@@申请单位与域名@@持有单位不一@@致@@,需说明原因@@。

  附件@@2:

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22.jpg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加盖公章@@,审核单位全称@@

  须与公章保持一@@致@@;提交时须附@@《政府网站域名@@业务申请基本信息表@@》。

  2.域名@@最高注册年@@限为@@10年@@。

  3.域名@@、申请单位全称@@、注册年@@限信息将向社会公开@@。

  4.联系人须为审核单位在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