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8日@@


山西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推动我省@@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创新发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乐动安卓app ”要求@@,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全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网站@@。政府网站分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

  第三@@条@@ 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要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遵循@@“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的基本原则@@@@,加强统筹规划@@,推进集约共享@@,持续开拓创新@@,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省@@政府办@@公厅@@是全省@@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规划@@、开办@@整合@@、考核评价@@、督查问责@@、集约化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各市@@@@、县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省@@政府各部门是本部门@@政府网站的主管单位@@,分别承@@担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监督管理职责@@。省@@委网信@@办@@统筹协调全省@@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省@@编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是全省@@政府网站的协同监管单位@@,共同做好网站标@@识管理@@、域名管理和@@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打击网络犯罪等工作@@。

  第五@@条@@ 政府门户网站的主办@@单位是各级政府@@办@@公厅@@@@(室@@),部门网站的主办@@单位是各级政府@@部门@@,承@@担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主办@@单位可指定本单位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第三@@章@@ 开设与整合@@

  第六@@条@@ 开设政府网站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省@@、市@@、县级政府应开设政府门户网站@@,省@@、市@@级政府部门可根据需要开设部门网站@@。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应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乐动安卓app 。

  (三@@)各级政府@@、部门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时@@,原则@@上不单独开设专项网站@@,应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做好相关工作@@。

  (四@@)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应以本地@@、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并在网页顶部标@@识区域显著位置展示网站全称@@。

  (五@@)政府网站中文域名为@@“□□□.政务@@”结构@@,其中@@“□□□”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全称或规范简称@@。

  (六@@)政府门户网站使用@@“www.□□□.gov.cn”结构@@的英文域名@@,其中@@“□□□”为本地名称全拼或拼音对@@应的字符串@@。省@@、市@@级政府部门开设的部门网站使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下级英文域名@@,结构@@为@@“○○○.□□□.gov.cn”,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网站栏目和内容@@页的网址原则@@上使用@@“www.□□□.gov.cn/.../...”“○○○.□□□.gov.cn/.../...”形式@@。

  第七条@@ 政府网站应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开设@@:

  (一@@)市@@、县级政府拟开设政府门户网站@@,需经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向上级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逐级审核@@,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省@@、市@@级政府部门拟开设部门网站@@,需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向本级政府办@@公厅@@提交书面申请@@,逐级审核@@,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

  (二@@)申请获批后@@,主办@@单位应通过@@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提交规范的中文域名申请@@,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获取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政府门户网站主办@@单位应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或其授权的域名注册@@代理机构申请@@“.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部门网站主办@@单位应向本级政府办@@公厅@@申请二@@级英文域名@@。

  (三@@)主办@@单位向当地电信主管部门申请@@ICP备案@@,根据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向公安机关备案@@@@。

  (四@@)主办@@单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提交网站基本信息@@,逐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获取政府网站标@@识码后@@,网站方可上线运行@@。新开通的政府门户网站要在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新开通的部门网站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开通公告@@。未通过@@安全检测的政府网站不得上线运行@@。

  第八条@@ 政府网站关停@@、整合与变更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政府门户网站不得关停@@,网站改版升级应在@@确保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

  (二@@)政府网站需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审核@@,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可临时下线@@,同时@@要在本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临时下线公告@@。临时下线每年@@@@不得超过@@1次@@,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政府网站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断电@@、断网等情况@@,且持续时间不超过@@3天@@的@@,主办@@单位应及时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由省@@政府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备@@,不计入当年@@下线次@@数@@。

  (三@@)政府网站需永久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逐级审核@@,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将原网站内容@@整合迁移@@。迁移前应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同时@@向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和域名@@,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网站变更状态@@。完成迁移后@@,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上级部门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公告信息至少保留@@30天@@。

  (四@@)政府网站遇整合迁移@@、改版等情况@@,应对@@有价值的原网页进行归档处理@@。归档后的页面@@要能正常访问@@,并在显著位置清晰注明@@“已归档@@”和归档时间@@。

  (五@@)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网站域名@@、栏目的主体@@结构@@或访问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更新相关信息@@。网站域名@@发生变更的@@,应在@@原网站发布公告@@。

第四@@章@@ 网站功能@@

  第九条@@ 政府网站应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功能@@,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还应提供@@办@@事服务功能@@。政府网站内容@@素材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乐动安卓app 职能的业务部门提供@@@@。

  第十条@@ 政府网站应及时准确发布本地@@@@、本部门@@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文件资料@@,政务@@动态@@,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统计数据等@@。发布的信息和数据应当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对@@上级政府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应在@@12小时内转载@@。转载其他网站信息时要注明信息来源@@,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和商业广告等经营性信息@@。使用地图时@@,要采用测绘地信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

  第十一@@条@@ 政府网站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同步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并会同业务部门制作形式@@多样的解读产品@@,于文件上网后及时发布@@。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页面@@应相互关联@@。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正面回应@@。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

  第十二@@条@@ 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要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地@@、本部门@@乐动安卓app 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编制@@在线服务资源清单@@,标@@明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建立服务信息资源库@@,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对@@需要提交的各类材料应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整合业务部门办@@事服务系统前端功能@@,利用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综合提供@@在线预约@@、申报@@、咨询@@、查询等功能@@。全程记录企业@@、群众在线办@@事过程@@。

  第十三@@条@@ 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开设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栏目@@。部门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应尽量使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对@@收集到的有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要按程序转送业务部门@@,并做好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及有关统计数据等@@@@。定期整理网民咨询@@及答复内容@@@@,编制@@形成知识库@@。

第五@@章@@ 安全防护@@

  第十四@@条@@ 政府网站为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要求@@@@,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技术防护和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技术能力建设@@。

  第十五@@条@@ 政府网站服务器不得放在境外@@,禁止使用境外机构提供@@的物理服务器和虚拟主机@@。采购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应通过@@安全审查@@,使用的关键设备和安全专用产品要通过@@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对@@关键岗位人员应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第十六@@条@@ 政府网站前台发布页面@@和后台管理系统应分别部署在不同的主机环境中@@,并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要根据实际需要创建必须的管理用户@@,严格设定访问和操作权限@@,禁止使用系统默认或匿名账户@@。要对@@管理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记录@@,留存网站运行日@@志不少于@@6个月@@@@。

  第十七条@@ 政府网站主@@(承@@)办@@单位应实时监测网站的硬件环境@@、软件环境@@、应用系统等运行状态以及网站挂马@@、内容@@篡改@@等攻击情况@@,定期对@@网站应用程序@@、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等进行全面扫描@@,及时处置安全风险@@。密切关注并及时响应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预警和通报信息@@。

  第十八条@@ 政府网站主@@(承@@)办@@单位应制定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并向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和省@@委网信@@办@@备案@@@@。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妥善处置@@,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对@@监测发现或网民举报的假冒政府网站@@,被假冒单位应及时商请网信@@部门处理@@,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

  第二@@十条@@ 政府网站主@@(承@@)办@@单位应对@@用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授权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情况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网信@@@@、公安部门报告@@。

第六@@章@@ 创新发展@@

  第二@@十一@@条@@ 政府网站可根据用户群体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服务@@,拓展多语言和无障碍服务页面@@@@,优化搜索@@@@@@、注册@@、支付等便民功能@@。

  第二@@十二@@条@@ 构建开放式政府网站系统框架@@,开放网上@@乐动安卓app 接口@@,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办@@网机制@@。

  第二@@十三@@条@@ 政府网站应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量化分析各栏目更新@@、浏览@@、转载及服务使用等情况@@,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研判用户潜在需求@@,结合用户定制信息@@,主动为用户推送关联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或服务@@。

  第二@@十四@@条@@ 推进政府网站向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政务@@新媒体等多渠道延伸@@,开展响应式设计@@,自动匹配适应多种终端@@。

第七章@@ 机制保障@@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监管考核机制@@。

  (一@@)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各地@@、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月@@普查@@、季通报@@、年@@报告@@”的递进式监管制度@@。各市@@@@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于每月@@@@6日@@前@@、每季度@@末月@@@@6日@@前@@、每年@@@@1月@@6日@@前@@分别填报本地@@、本部门@@的政府网站监管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和工作年@@度报表@@,以书面形式@@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检查情况@@。

  (二@@)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主管单位应将政府网站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完善奖惩问责机制@@,对@@考评优秀的网站@@,要推广先进经验@@,并给予相关单位@@、人员表扬和奖励@@;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要通报相关主管@@、主办@@单位及有关负责人@@@@;对@@因网站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建立网民留言反馈机制@@。政府网站主@@(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及时处理本单位网站及上级单位转办@@的网民留言@@,并根据规定时限给予答复@@。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中的网民找错意见@@,问题@@网站主@@(承@@)办@@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并逐级提交@@,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发布@@。除反映情况不属实等特殊情况外@@,所有留言办@@理情况均应公开@@。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运维机制@@。

  (一@@)建立专人负责制度@@。政府网站主@@(承@@)办@@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明确各栏目具体责任人@@。严格审校流程@@,加强对@@拟发布信息的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

  (二@@)建立值班读网制度@@。政府网站主@@(承@@)办@@单位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三@@)建立预算及项目管理制度@@。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统筹考虑将政府网站经费足额纳入部门预算@@,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并加强管理@@。规范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相关项目立项@@、招投标@@和验收等工作@@。对@@外包的业务和事项@@,应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资本构成@@、业务能力@@、资质和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外包服务的人员@@、内容@@、质量和工作信息保护等要求@@@@@@。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沟通协调机制@@。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应与本级宣传@@、网信@@、编制@@、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做好政府网站政务@@舆情回应@@、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公示和问题@@处置等工作@@。同时@@,应与党委宣传部门及主要媒体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和网站传播等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政府网站网页设计应严格执行@@《指引@@@@》中的网页设计规范要求@@@@。

  第二@@十九条@@ 政府网站集约共享参照@@《指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7〕45号@@)及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