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坚持规范透明@@。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形成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监管@@@@,杜绝任性执法@@。

  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坚持协同推进@@@@。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到@@2019年@@底@@,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建设监管@@工作@@平台@@@@@@。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为依托@@,建设本辖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各地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部门相关监管@@信息通过省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满足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需求@@。着力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标@@准和实施办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建立本辖区@@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省级平台@@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四@@)统筹制定抽查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要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五@@)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和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七@@)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要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查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场监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海关@@、税务@@、统计等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市@@场监管@@@@总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部门@@@@。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通过现有渠道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经费保障@@,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营造良好环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法治化进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

  2019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