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拟在@@2019年@@11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复审@@。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改后的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各界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发送电子信件@@至@@sxrdfzw@sohu.com

  2.寄送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

  邮编@@:030073

  信封右上角请注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集意见@@。

  3.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9日@@。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

  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批制度@@

  第三@@章@@  商事制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乐动安卓app

  第六@@章@@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第七@@章@@  法治环境@@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退出市场@@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表中央@@、对标@@一@@流@@、对接国际@@,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发展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机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结合实际依法改革@@创新@@@@、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过程中@@,工作出现偏差失误@@、未实现预期目@@标@@@@,但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规定@@,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未损害公@@共利益的@@,依法免予追究责任@@。

  第二@@章@@  审批制度@@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本部门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目@@录@@@@。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缺项材料在容缺受理目@@录@@内的审批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乐动安卓app 机构应当先行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补交期限@@。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应放尽放原则@@@@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明确下放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类型等要素@@,加强对承接单位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机关@@应当做好承接工作@@,确保承接事项有效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相关制度@@。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拓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范围@@,按照@@“能服务的不承诺@@、能承诺的不审批@@”原则@@@@,逐步增加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和企业承诺事项@@,减少审批事项@@,但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和承诺办结制度@@,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第三@@章@@  商事制度@@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直接取消审批的@@,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审批改为备案的@@,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的@@,市场@@主体@@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

  市场@@主体@@登记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制@@、经营范围公@@示制@@、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推行全程电子化@@,压缩办理时间@@。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企业变更和注销办理流程@@,利用@@乐动安卓app 平台@@推进部门间联动协同@@,减少申请材料数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实现企业变更和注销便利化@@。

  具有下列情形的企业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一@@)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二@@)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经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

  (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其他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与有关人民法院的破产工作联动机制@@,统筹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共享@@、职工安置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落实破产企业豁免债务@@、财产处置等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恢复重整或者和解成功企业的信用@@。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日@@常监管@@领域@@原则@@@@上应当实行监管@@过程中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方式@@。

  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应当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监控@@,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全流程的重点监管@@模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重点监管@@事项数量@@,规范重点监管@@程序@@@@。对通过投诉举报@@、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应当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确定监管@@方式和标@@准规范@@。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设规范统一@@@@、数据@@共享@@、协同联动的@@“互联网@@+监管@@”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业务@@系统@@应当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风险可发现@@、监管@@数据@@可共享@@。

  “互联网@@+监管@@”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为各级监管@@部门开展监管@@业务@@提供平台@@支撑和大数据@@分析预警服务@@,为各级督查@@(考核@@)部门提供本级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综合@@评价和效能@@评估@@服务@@,评价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对监管@@部门考核@@评价的依据@@@@。

  第十@@六@@条@@  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行政执法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应当合并进行@@;不同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行政执法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合并或者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第五@@章@@  乐动安卓app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推行@@“一@@门一@@网一@@次@@”改革@@,提升@@乐动安卓app 效能@@,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标@@准化的@@乐动安卓app 规范和操作规程@@,实现同一@@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类型等要素@@的统一@@@@,编制和完善@@乐动安卓app 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并及时公@@开@@。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乐动安卓app 大厅@@应当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后台集成服务@@。

  派驻@@乐动安卓app 大厅@@的政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乐动安卓app 窗口@@、配置工作人员@@,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市场@@主体@@提交的@@乐动安卓app 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市场@@主体@@申请的@@乐动安卓app 事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专业技术审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明确时限@@。涉及多个部门的@@,乐动安卓app 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机构@@、服务平台@@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

  第二@@十@@条@@  全省一@@体化在线@@乐动安卓app 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乐动安卓app 事项应当纳入@@乐动安卓app 平台@@办理@@。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乐动安卓app 平台@@提交申请材料的@@,不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电子证件@@、电子证明与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市场@@主体@@取得相关资格的合法凭证@@。

  第二@@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乐动安卓app 数据@@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省政务信息管理机构负责归集@@、整合@@乐动安卓app 数据@@,组织建设人口@@、组织机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信息等综合@@数据@@信息资源库@@,并依法向社会开放@@。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乐动安卓app 业务@@系统@@应当在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接入全省一@@体化在线@@@@乐动安卓app 平台@@和同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政府部门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以及前序流程已经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将制定和执行的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乐动安卓app 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并通过@@乐动安卓app 大厅@@、乐动安卓app 热线等为市场@@主体@@提供咨询@@@@、解读服务@@。

  第二@@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设定证明事项@@,编制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未纳入证明事项清单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下列证明事项@@,应当取消@@: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

  (二@@)能够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的@@;

  (三@@)能够通过法定证照@@、合同等凭证证明的@@;

  (四@@)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

  (五@@)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

  (六@@)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能够解决的@@;

  (七@@)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

  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省@@、市交易目@@录@@清单管理@@,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网络化@@。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以及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能够通过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依法由申请人委托的@@,应当由其自主选择中介机构@@@@,行政机关@@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事项依法由行政机关@@委托的@@,应当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并支付费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中介机构@@及责任人惩戒和退出机制@@,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章@@  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第二@@十@@六@@条@@  提高公@@共设施接入效率@@。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公@@用事业企业应当简化报装程序@@@@、压缩报装时间@@,最大限度降低产品@@、服务价格@@,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标@@准和服务时限等内容@@,不得@@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税收服务规范@@,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地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本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授权确定税率标@@准的@@,应当充分征求纳税人意见@@,按照@@减轻税负@@、有利招商引资和创新@@创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原则@@@@确定@@。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定期进行核定和清理@@,实行动态调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等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清单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等有上下限标@@准的@@,一@@般应当按照@@下限标@@准收取@@。

  企业可以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市场@@主体@@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土地权属清晰@@;

  (二@@)安置补偿落实到位@@;

  (三@@)没有经济纠纷@@;

  (四@@)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

  (五@@)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对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创新@@创业的资金@@,发展创新@@创业孵化服务@@,鼓励开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完善科技创新@@@@、融资@@、财务@@、人力资源和法律@@咨询@@等配套服务@@,支持市场@@主体@@进行创新@@创业@@,降低其创新@@创业成本@@。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创新@@金融@@产品@@,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金融@@机构共享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失信以及纳税@@、社保@@、水电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信用融资@@产品@@,支持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提高信用评级和融资@@可得性@@。

  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挂牌等方式进行融资@@@@,做好上市@@企业后备资源的筛选@@、培育@@、辅导和服务工作@@。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和信贷流程@@,推广使用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订单@@、保单等进行担保融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出资新设@@、增资扩股@@、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适当降低或者取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

  第三@@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构建铁路@@、公@@路@@、航空多式联运体系@@,加强在设施标@@准@@、运载工具@@、管理规则@@@@、信息系统@@等方面的衔接@@,减少不同运输方式转换过程中的短驳@@、换装@@;完善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扩大物流资源配置范围@@,实现货运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减少车辆迂回@@、空驶运输和物流资源闲置@@。

  省人民政府应当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降低货运车辆运输成本@@;完善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制度@@,不得@@重复罚款@@、重复收费@@。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货运涉企收费管理@@,健全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取消无@@依据@@@@、无@@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

  第三@@十@@四@@条@@  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通关协作@@,建立出入境信息共享@@@@、联检联查工作机制@@,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推进覆盖货物通关各环节的全程无@@纸化@@,实现贸易领域@@证书证明电子化管理@@,简化通关手续@@,降低企业通关费用@@,推进通关便利化@@。

  第七@@章@@  法治环境@@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不得@@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信贷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退会@@。

  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名@@、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对本机关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评估@@@@,清理废除违反上位法规定@@、相互之间矛盾冲突@@、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内容@@。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文件存在前款内容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市场@@主体@@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为市场@@主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够依法直接处理或者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拒绝申请@@。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处置@@,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止@@、依法惩治@@,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依法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应当平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在招商引资中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承诺的条件@@,不得@@“新官不理旧账@@”,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合同协议和承诺条件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合理补偿@@,与市场@@主体@@签订书面补偿协议@@,并依法纳入预算@@。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企业不得@@以工程@@项目@@@@未完成审计@@、决算等为由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中小企业有权依法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款并对拖欠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款或者赔偿@@,应当与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并依法纳入预算@@。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联系制度@@、政企沟通协调会制度和民营企业直通车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主体@@需求制定实施人才@@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具体措施@@,在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老人赡养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对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补助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制定人力资源供求指导目@@录@@@@,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处理@@。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损害营商环境@@@@、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滥用权力袒护有关市场@@主体@@进行不正当竞争@@;

  (二@@)未按照@@规定落实对市场@@主体@@的优惠政策@@;

  (三@@)强制市场@@主体@@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服务@@;

  (四@@)强制市场@@主体@@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商品@@、劳务或者技术@@;

  (五@@)强制市场@@主体@@接受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经营性培训@@;

  (六@@)借用市场@@主体@@财物@@;

  (七@@)要求市场@@主体@@接受有偿宣传@@,征订报刊@@、图书@@、音像资料等@@;

  (八@@)要求市场@@主体@@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金融@@借款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九@@)向市场@@主体@@摊派@@、索要赞助或者强制市场@@主体@@捐赠捐献@@、参加商业保险@@;

  (十@@)侵犯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或者泄露涉及市场@@主体@@商业秘密的信息@@;

  (十@@一@@@@)其他损害营商环境@@@@、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公@@用事业企业等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外@@,应当将违法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等惩戒措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