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云南农业信息网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1号@@)《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结合本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上网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第三@@条@@ 信息按来源分为三@@类@@:
(一@@)转载类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等重要信息和政策文件@@@@;云南日@@报@@、云南网@@、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发布@@的信息@@。
(二@@)制发类信息@@。省农业农村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信息@@;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便民服务@@、业务专题@@@@、在线调查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政策文件@@、人事@@、财政资金@@、提案建议办理等@@);互动栏目回复信息@@,办事服务指南@@、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等信息@@;重特大突发事件@@、社会热点@@、舆情回应等信息@@。
(三@@)报送类信息@@。各州@@(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工作动态等信息@@。
第四条@@ 信息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处室@@、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专岗专责@@,及时报送信息@@,并对报送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厅办公室和省农业信息与宣传中心负责接收信息@@,按程序审核把关@@,在云南农业信息网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上发布@@@@。具体审核发@@布@@流程如下@@:
级别@@ | 二@@级审核@@ | 三@@级审核@@ | 四级审核@@ |
信息类别@@ | 转载类信息@@ | 报送类信息@@和除@@“突发公共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舆情回应等信息@@”外的制发类信息@@@@ | 制发类信息@@中的@@“突发公共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舆情回应等信息@@” |
审核流程@@ |
信息采编人员@@ ↓ 初审@@ 信息中心@@、厅办负责人@@ ↓ 核发@@ 发布@@ |
信息采编人员@@ ↓ 初审@@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 ↓ 终审@@ 厅分管领导@@责人@@ ↓ 核发@@ 发布@@ | 信息采编人员@@ ↓ 初审@@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 ↓ 二@@审@@ 厅分管领导@@ ↓ 终审@@ 厅主要负责人@@ ↓ 核发@@ 发布@@ |
第五条@@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信息中心@@和厅办公室要做好审查记录和台账管理@@。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政策方针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不健康@@、虚假信息@@,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技术故障@@。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