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办法@@》的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我省@@范围@@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二@@、工作任务@@

  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中央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工作任务@@可根据@@正式发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和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进行调整@@。

  (一@@)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自然资源@@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自然资源@@部@@做好在湖南境内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成果@@。

  (二@@)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其他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

  省@@自然资源@@厅对省@@人民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参照自然资源@@部@@@@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会同自然保护地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通过确权登记@@,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地开展确权登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范围@@内的森林@@@@、湿地@@、草原@@、滩涂等自然资源@@@@,不单独划分登记单元@@,作为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资源类型予以调查@@、记载@@。国家批准的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水流@@自然资源@@不再单独划分登记单元@@,其他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水流@@自然资源@@@@,除水流@@源头外@@,应尽量保持主要河流的生态完整性@@,可单独划定水流@@登记单元@@。

  同一@@区域内存在多个自然保护地时@@,以全部自然保护地合并的最大范围@@划分登记单元@@。

  (三@@)开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域内除由自然资源@@部@@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以外的大江大河大湖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参照自然资源@@部@@@@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会同省@@水利@@厅@@@@、水流@@流经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水流@@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参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以外的水流@@进行确权登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四@@)开展湿地@@@@、草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省@@自然资源@@厅对由省@@人民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草原@@等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参照自然资源@@部@@@@开展湿地@@@@@@、草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会同湿地@@@@、草原@@所在的市@@级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湿地@@@@、草原@@自然资源@@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湿地@@@@@@、草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以外的湿地@@@@、草原@@进行确权登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五@@)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

  依据自然资源@@部@@开展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通过确权登记@@,明确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范围@@、种类@@、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勘查@@、采矿许可证号@@等相关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开展矿产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级登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进行确权登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六@@)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照自然资源@@部@@@@开展森林@@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已经登记发证的国有森林@@资源要做好林权权属证书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衔接@@,进一@@步核实相关权属界线@@,对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和代理行使主体@@探索进行补充登记@@。对尚未颁发林权权属证书的森林@@资源@@,以所有权权属为界线单独划分登记单元@@,进行所有权确权登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七@@)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管理与应用@@。

  国土调查@@、各类资源专项调查成果正式验收后@@,登记机构应及时将已登记的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发生变化的@@,应当予以更新@@,确保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真实有效@@。全省@@统一@@采用全国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各地不再单独建设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技术标@@准@@,以省@@级@@“大集中@@”的方式建立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

  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关联@@。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服务于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的报送@@、统计分析@@、应用等工作@@,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三@@、 时间安排@@

  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阶段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首次登记工作@@,第一@@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至@@2022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首次登记@@,第二@@阶段为补充完善阶段@@@@(2023年@@及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首次登记全覆盖@@。完成了首次登记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按照@@《办法@@》及相关业务规范的要求@@@@,开展日@@常性的变更@@、更正@@、注销等登记工作@@。

  (一@@)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至@@2022年@@)。编制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省@@自然资源@@厅依据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工作安排对我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成果进行补充完善@@,并会同省@@水利@@厅@@@@@@,组织相关市@@县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长江干流@@(湖南段@@)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中央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出台前@@,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选择一@@批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草原@@、森林@@、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开展首次登记@@,基本完成行政区域内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其中@@,由市@@县级登记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市@@县级登记机构可先行开展权籍调查@@等登簿前的相关工作@@,待清单正式出台后@@,再由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构进行登簿@@。

  2020年@@,省@@级开展全省@@纳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围@@的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草原@@、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汇总统计@@,启动湖南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补充完善阶段@@(2023年@@及以后@@)。在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总责@@。组织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本级及下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制度建设@@,定期调度全省@@工作进展情况@@。委托湖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由省@@级登记机构具体负责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责任分工@@。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具体工作@@;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部门按照@@@@《办法@@》和相关业务规范的要求@@负责提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所需的各类资料@@,为登记机构做好登记单元划分@@、登记内容审核等具体工作提供支持@@。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市@@@@、县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国家@@、省@@级登记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中的资料收集@@、通告和公告的发布@@、权籍调查@@、界线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具体工作@@。

  (三@@)落实资金保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不得向当事人收取登记费等相关费用@@,保障确权登记工作有序推进@@。

  (四@@)做好宣传培训@@。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全面准确宣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与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登记机构建设@@,配备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