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含济南高新区@@、莱芜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园林和林业绿化@@、审计@@、国资及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

  为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市场风险@@,保障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0]19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