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政务环境@@

  第三@@章@@ 市@@场环境@@

  第四@@章@@ 法治环境@@

  第五@@章@@ 人文环境@@

  第六@@章@@ 监督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乐动安卓app 水平@@,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第三@@条@@@@ 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改革创新@@、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市@@和区@@乐动安卓app 部门是本行政区域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建设@@营商环境@@@@,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第七@@条@@@@ 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八@@条@@@@ 本市@@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章@@ 政务环境@@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乐动安卓app 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乐动安卓app 。

  第十@@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人才@@、产业等政策@@,应当依法公开@@,及时落实@@,并为市@@场主体@@提供解读@@、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 本市@@依法取消@@、下放@@、合并行政许可等@@乐动安卓app 事项@@;依法取消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依据的证明材料@@;根据改革实践需要@@,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完善相对集中实施行政许可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全市@@统一@@的@@乐动安卓app 事项@@目@@录@@@@。

  市@@乐动安卓app 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乐动安卓app 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规程和办事指南@@,明确@@乐动安卓app 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查标@@准@@、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执行@@乐动安卓app 事项@@标@@准@@,实行@@全市@@同一@@@@乐动安卓app 事项@@按照同一@@标@@准办理@@。

  第十@@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统一@@的@@乐动安卓app 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乐动安卓app 事项@@综合受理@@、集中办理@@、现场服务@@、限时服务@@,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就近办理@@乐动安卓app 事项@@提供便利@@。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社区@@(村@@)设立便民服务站点提供延伸服务@@。

  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政务一@@网通平台@@@@,实行@@跨区域@@、跨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利用互联网端@@、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智能化办事渠道@@,推动实现@@乐动安卓app 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并与@@乐动安卓app 中心@@窗口办理融合互通@@。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乐动安卓app 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办理环节@@。需要向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告知办理程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应当一@@次性全部告知@@。对于依法不需要现场踏勘@@、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乐动安卓app 事项@@,应当在办事窗口或者政务一@@网通平台@@一@@次性受理办结@@。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要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应当由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的信息@@,或者能够通过政务一@@网通平台@@提取@@、生成或者信息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

  第十@@七@@条@@@@ 对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有关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虚假承诺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证明事项@@@@,有关部门@@应当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办理规定@@、监管规则@@@@、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申请人书面承诺达到规定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先行办理行政许可等相关事项@@@@。

  第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优化企业准入服务@@,提高@@企业开办审批效率@@@@,放宽企业名称核准限制@@,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

  企业申请办理地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办理@@,不得违背企业意愿限制企业自由迁移@@。企业在迁移过程中持有的有效证照不再重复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注销@@,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办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压缩办理时限@@@@。

  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新批工业用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签订后@@,有关部门@@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约定标@@准验收@@。

  第二@@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实行@@联合审批@@。每个阶段确定一@@个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

  申请人在每个审批阶段按照规定填报一@@张申请表单@@,提交一@@套申报材料@@。

  第二@@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第二@@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保障市@@场主体@@依法享受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等有关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税务机关应当优化办税流程@@、拓宽办税渠道@@、简化涉税资料@@、提高@@办税效率@@@@,减少市@@场主体@@办税事项@@和纳税时间@@。

  第二@@十@@四@@条@@@@ 财政@@、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任何单位不得收取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通过向企业摊派事项@@@@、提供服务或者开展达标@@评比活动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增加企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及时向社会公布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不得收取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涉企保证金已经取消的@@、逾期未返还或者超额收取的@@,应当及时清退返还@@。

  本市@@推行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可以按照规定降低保证金比例或者分期收缴@@。

  第三@@章@@ 市@@场环境@@

  第二@@十@@六@@条@@@@ 本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未明确@@禁止进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第二@@十@@七@@条@@@@ 本市@@促进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不得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或者排斥条@@件@@。

  第二@@十@@八@@条@@@@ 本市@@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对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不得随意改变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规划@@、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换届@@、部门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 本市@@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商会等面向企业家开展政策法规@@@@、管理知识@@、科技创新等培训@@,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 本市@@完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本市@@依法创办企业@@。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完善孵化载体建设@@@@,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支撑@@。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完善产业技术创新链@@,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机制和转化体系@@,提高@@企业创新活力和核心技术开发能力@@。

  第三@@十@@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流程@@,降低市@@场主体@@获得资金成本@@,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支持@@。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和比重@@。

  第三@@十@@三@@条@@@@ 鼓励市@@场主体@@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跨境贸易合作@@,提高@@企业赴境外投资审批效率@@@@,简化核准和备案办理流程@@。打造跨境贸易服务绿色通道@@,缩减进出口边界@@、单证合规时间@@,降低进出口边界@@、单证合规费用@@,为办理各类进出口贸易业务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条@@@@ 本市@@加强海港空港@@对内对外开放@@,推进@@铁路物流基地@@、港口物流枢纽@@、航空转运中心@@@@、快递物流园区等物流中心@@建设@@@@。提升口岸枢纽货运服务功能@@,推动海港@@、空港@@、货运场站等货物信息开放共享@@,规范@@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优化港口物流流程@@,降低货物贸易物流成本@@。

  第三@@十@@五@@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以通过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鼓励企业创新用工模式等措施@@,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保持企业用工稳定@@。

  第三@@十@@六@@条@@@@ 供电@@、供气@@、供水@@、供热@@、通信等公用企业@@@@,应当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相关条@@件@@,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降低报装成本@@,向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

  第三@@十@@七@@条@@@@ 鼓励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推动建设@@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许可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按年@@度公布实施@@。

  第三@@十@@八@@条@@@@ 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指导和自律管理@@,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等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法治环境@@

  第三@@十@@九@@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涉及行业规定或者限制性措施调整的@@,应当设置合理过渡期@@,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当吸收采纳@@。

  第四@@十@@条@@@@ 本市@@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行政检查@@,应当建立随机抽查机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并及时公布检查@@、处理结果@@。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一@@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的多项检查@@,应当合并进行@@。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检查的@@,本级人民政府应当明确@@由一@@个部门组织实施联合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场主体@@采取限产@@、停产等应急管理措施的@@,应当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并根据市@@场主体@@的具体生产经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侵害生产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处置@@,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第四@@十@@四@@条@@@@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严格依法公开公正@@高效做好审判@@、检察和执行工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本市@@畅通民商事纠纷解决渠道@@,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纠纷@@。

  第四@@十@@六@@条@@@@ 本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平等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对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做好破产工作@@,提高@@企业破产相关事项@@办理效率@@@@。

  第四@@十@@八@@条@@@@ 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和市@@场主体@@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人文环境@@

  第五@@十@@条@@@@ 本市@@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设@@宜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

  第五@@十@@一@@@@条@@@@ 本市@@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制定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保障措施@@,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推动国内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为吸引@@、留住@@、用好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第五@@十@@二@@@@条@@@@ 本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行为@@,依法治理不文明行为@@,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五@@十@@三@@条@@@@ 本市@@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文化@@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文化@@开放与包容度@@,营造尊重和鼓励创新@@、亲商安商富商的文化@@氛围@@。

  第五@@十@@四@@条@@@@ 本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快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推动绿色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第五@@十@@五@@条@@@@ 本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提升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智能化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第五@@十@@六@@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设置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和托幼机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第五@@十@@七@@条@@@@ 本市@@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居住条@@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完善社区周边配套设施@@,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清洁@@、美丽的居住环境@@。

  第五@@十@@八@@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区域交通一@@体化@@,健全立体式综合交通网络@@,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推动绿色交通发展@@,提升交通运输质量@@、效率@@、安全度@@、便捷度@@。

  第五@@十@@九@@条@@@@ 本市@@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产业体系@@,完善会展管理机制@@,加大国际会展的引进培育力度@@,提高@@举办国际会展的服务承载能力@@。

  第六@@十@@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教育@@、医疗@@、文化@@、艺术@@、体育等人文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整合和创新交流机制@@,支持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项目@@@@。

  鼓励专业化@@、国际化@@的社会组织和民间力量参与人文交流具体项目@@运作@@。

  第六@@章@@ 监督保障@@

  第六@@十@@一@@@@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政府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依法接受监督@@。

  第六@@十@@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第六@@十@@三@@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查处机制@@,通过便民服务专线@@、政务一@@网通平台@@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

  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认真核查投诉举报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回复@@。

  第六@@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状况测评@@。

  第六@@十@@五@@条@@@@ 市@@和区@@乐动安卓app 部门应当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市@@乐动安卓app 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等担任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六@@十@@六@@条@@@@ 本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对市@@场主体@@信用进行监管@@,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联合奖惩措施目@@录@@@@,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联合奖惩目@@录@@内容@@,记录@@相关信用信息@@,共享联合奖惩信息@@,依法实施联合奖惩措施@@。

  第六@@十@@七@@条@@@@ 鼓励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和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损害营商环境@@情形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在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或者排斥条@@件的@@;

  (二@@)违反规定增加或者变相增加办事事项@@@@、办事环节@@、办事材料@@、办事时限的@@;

  (三@@)违反规定限制企业自由迁移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

  (五@@)违反规定收取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或者变相收取费用的@@;

  (六@@)违反规定收取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或者未及时清退返还涉企保证金的@@;

  (七@@)没有法定事由或者未经法定程序@@改变规划@@、行政决定的@@;

  (八@@)违反规定不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或者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迟延履行合同的@@;

  (九@@)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十@@)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或者市@@场主体@@商业秘密的@@;

  (十@@一@@@@)违反规定不受理@@、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举报的@@;

  (十@@二@@@@)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有其他损害营商环境@@情形的@@。

  第六@@十@@九@@条@@@@ 公用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并将违法情况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一@@@@条@@@@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推进@@改革@@、探索试验@@、敢于担当@@,但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偏差失误@@,其工作未违反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未谋取私利且未损害公共利益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乐动安卓app 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