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12345乐动安卓app 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12345乐动安卓app 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规范重庆市@@@@12345乐动安卓app 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运行管理@@,切实办好企业和群众@@(以下称来电人@@)诉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乐动安卓app 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2345热线@@由@@市政府@@设立@@,归并全市非紧急类@@乐动安卓app 热线@@资源@@,通过@@“12345”语音电话和互联网@@渠道@@,为来电人提供@@“7×24小时@@”人工和智能在线服务@@。

  第三@@条@@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处理来电人诉求@@的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12345热线@@按照@@@@“一@@号@@对@@外@@、统一@@分派@@、资源共享@@、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统一@@监管@@”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市政府@@办公厅是@@12345热线@@的@@主管单位@@,由@@市政府@@总@@值班室@@(重庆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12345一@@号@@通@@”工作处@@)统筹负责以下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一@@)组织制订热线@@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组织开展诉求@@办理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办@@@@,以及社情民意调查@@、数据分析等工作@@。

  (三@@)协调@@开展热线@@运维管理和相关软硬件及数据资产管理工作@@。

  (四@@)协调@@开展热线@@知识库建设管理工作@@。

  (五@@)协调@@开展热线@@其他工作@@。

  12345热线@@具体负责诉求@@登记@@@@、交办@@、协调@@、督办@@、回访@@、运行监测@@、数据分析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实现诉求@@办理的闭环运行@@。

  第六条@@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是@@12345热线@@的@@承办单位@@,由@@各承办单位办公室或指定的工作机构负责以下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流程@@,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相对@@固定的热线@@联络员@@,安排驻场轮值人员@@。

  (二@@)组织办理各项诉求@@@@,跟踪办理进程@@,审核办理结果@@,督促做好答复来电人工作@@。

  (三@@)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指导@@,按需设置专家座席并做好专家选派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负责人参加在线接听来电@@、政民互动活动@@。

  (四@@)开展热线@@知识库建设维护工作@@。

  (五@@)协调@@开展热线@@其他工作@@。

  各承办单位可根据管理权限@@,明确本级政府@@部门@@、下级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作为具体承办单位@@,并加强对@@具体承办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在职责范围内对@@办理行为和结果负责@@。

  第七条@@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12345热线@@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热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受理范围@@

  第八条@@12345热线@@受理企业和群众各类非紧急诉求@@@@:

  (一@@)涉及我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

  (二@@)国家平台@@交办@@的诉求@@@@,按照@@川渝互转机制等需要联动转办的诉求@@@@。

  (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12345热线@@不予受理事项@@:

  (一@@)应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事项@@。

  对@@不予受理的事项@@,应当告知来电人不予受理及其依据@@,并如实记录@@;能够确定其他办理单位的@@,应告知来电人该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报警求助@@类诉求@@@@,原则@@上不改变现行运行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由@@110、119、120、122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

  12345热线@@为来电人提供@@转接帮助或第一@@@@时间通报相关单位@@,同时向热线@@主管单位报告@@。

  第四@@章@@ 办理流程@@

  第十一@@条@@诉求@@登记@@。12345热线@@应规范登记来电人联系方式@@、诉求@@内容及类别@@、涉事地址等信息@@,并为来电人查询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提供便利@@。

  第十二@@条@@分类处置@@。12345热线@@根据诉求@@情况@@,采取直接解答@@、三@@方通话@@、呼叫转接@@、派发工单等方式@@,对@@来电人诉求@@第一@@@@时间处办@@:

  (一@@)能根据热线@@知识库直接解答的@@,12345热线@@应当即时解答@@。经来电人同意@@,也可采取三@@方通话@@@@、呼叫转接@@方式进行解答@@。

  (二@@)不能直接解答的@@,形成服务工单@@,按照@@属地@@、属事原则@@@@,主要通过@@@@“互联网@@+督查@@”系统进行交办@@@@;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有关部门业务系统或其他渠道交办@@的@@,应全程监管@@、数据共享@@,确保办理实效@@。

  1.涉及区域明确@@、诉求@@事项具体且能由@@乡镇@@(街道@@)或区县部门办理的@@,交由@@乡镇@@(街道@@)或区县部门就近网格处理@@,并由@@区县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督办@@@@。

  2.涉及跨区县@@、责任不明@@、职责交叉@@、管理存在盲区等复杂事项@@,通过@@快速协调@@机制和职能就近原则@@@@,指定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区县政府@@办理@@,并明确牵头承办单位和协同承办单位@@。

  第十三@@条@@限时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分级分类@@、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务实高效办理来电人诉求@@@@,并按照@@@@“谁具体承办@@、谁直接答复@@”的原则@@@@答复来电人@@:

  (一@@)12345热线@@交办@@的服务工单@@,应在交办@@后@@1个工作日@@@@内流转至具体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工单@@,相关单位应逐级向上提交并说明理由@@@@,需提交至@@12345热线@@的@@,累计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二@@)对@@咨询@@类服务工单@@,具体承办单位应在@@12345热线@@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来电人@@;对@@非咨询@@类服务工单@@,应在交办@@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来电人@@;对@@交办@@时另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服务工单@@,按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涉及多部门@@、跨区域办理的@@,由@@牵头承办单位汇总@@各方意见统一@@答复来电人@@。

  (三@@)确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具体承办单位应在@@时限届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同意后方可延期@@,并将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延期情况告知来电人@@。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对@@办理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回访@@评价@@。12345热线@@实行服务效能@@“好差评@@”制度@@,以电话核实@@、当面访谈@@、现场察看等方式开展回访@@@@,引@@导来电人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对@@差评问题@@应重点核实@@。有明显疏漏或未落实事项的@@,要重办整改@@,整改后再次回访@@@@;由@@于超出法律法规规定@@、受到政策等客观条件限制@@、来电人期望过高等原因导致差评的@@,承办单位应向来电人耐心解释@@、积极引@@导@@、争取理解@@。

  行政调解类@@、执法办案类事项应依法依规处置@@,不片面追求满意率@@。

  第十五@@条@@ 督查@@督办@@@@。12345热线@@运用督办@@工单@@、专题@@协调@@@@、约谈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督查@@督办@@@@@@。会同政府@@督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办理质量差@@、信息失实@@、不当退单@@、异常延期等情形进行重点督查@@@@。

  第十六条@@整理@@归档@@。12345热线@@和各承办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热线@@工作档案@@,归档内容应真实@@、清晰@@、完整@@。

  第五@@章@@ 知识库管理@@

  第十七条@@12345热线@@会同各承办单位建立@@和维护@@“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热线@@知识库@@。

  第十八条@@各承办单位应规范收集@@、整理@@、制作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知识信息@@,经审核后录入热线@@知识库系统@@。推动部门业务系统查询权限@@、专业知识库等向热线@@开放@@。按照@@“谁提供@@、谁维护@@、谁更新@@”的原则@@@@,主动向热线@@推送最新政策和热点问题@@答复口径@@,及时@@、准确对@@热线@@知识库信息进行修订@@、补充或删除@@。面向热线@@工作人员开展驻场培训宣讲@@。

  第十九条@@12345热线@@统筹做好热线@@知识库信息的系统采编与维护管理@@,规范信息多方校核@@、查漏纠错等流程@@,对@@相关信息使用情况和常见性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各承办单位反馈热线@@知识库信息维护需求@@。推动热线@@知识库向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开放@@,拓展自助查询服务@@。

  第六章@@ 数据管理@@

  第二@@十条@@ 建立@@12345热线@@运行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对@@诉求@@办理各环节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对@@异常情况实时智能预警@@。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工作简报@@、专报和特征数据展示等形式@@,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为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政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建立@@统一@@的@@12345热线@@信息共享规则@@@@。推进热线@@与@@“渝快办@@”“智慧城市@@”“互联网@@+督查@@”及其他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向承办单位实时推送受理信息@@、工单记录@@、回访@@评价@@等所需的全量数据@@,支持承办单位做好数据查询和利用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业务系统访问查询@@、共享信息使用的全过程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泄露来电人有关信息@@。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12345热线@@和各承办单位要广泛宣传热线@@的@@功能作用@@,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更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记忆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12345热线@@建立@@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对@@各承办单位的服务能力@@、办件质效@@、服务对@@象满意度和知识库管理@@等情况开展月@@度监测和年@@度评估@@,并定期通报@@。

  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对@@12345热线@@运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热线@@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12345热线@@和各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热线@@服务标@@准和工作制度@@@@,耐心倾听@@、准确记录@@、认真办理和规范解答来电人诉求@@@@。

  承办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府@@办公厅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问责@@:

  (一@@)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的@@。

  (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处置不当@@,激化矛盾的@@。

  (三@@)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或回复不当@@、谎报造假@@,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对@@热线@@知识库更新维护不及时@@或内容出现重大错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对@@热线@@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

  相关结果纳入市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

  第二@@十六条@@来电人应当自觉维护@@12345热线@@正常工作秩序@@。恶意反复使用@@、故意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或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工作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