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制定规章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人民政府@@2021年@@制定规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民生@@、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加大制度创新和支持力度@@,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现就做好省人民政府@@@@2021年@@制定规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制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事项@@、依法行政等方面的规章@@,以及政府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请示报告同级党委@@(党组@@)。

  二@@、提高政府立法工作水平@@。要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参与政府立法的深度和广度@@,使立法更好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改进和创新立法调研的方式方法@@,以问题@@为导向对立法项目@@的重要情况@@、主要矛盾@@、群众期盼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立法实用管用@@、解决突出问题@@@@。省司法@@厅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指导督促和进度管理@@。

  三@@、按时完成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对于年@@度内完成项目@@@@,各起草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法规规章起草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法规规章审查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法规规章起草审查听取意见工作规定@@》等要求抓紧起草@@,最迟于@@8月@@底前向省政府@@上报规章草案送审稿和起草说明材料@@。对于预备项目@@@@,各起草单位要有序组织调研@@、论证@@,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临时增加或者暂缓办理的项目@@@@,起草单位应及时向省政府@@请示并说明理由@@。对于未列入计划的项目@@@@,起草单位未与省司法@@厅沟通协商@@,不得自行上报省政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司法@@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制定规章计划@@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0日@@

  附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制定规章计划@@

项目@@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