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浙江@@、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申请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的来函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同意河北@@@@、浙江@@、湖北省@@(以下称三@@省@@)开展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试点@@。试点期限为@@1年@@,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试点范围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实@@施的全部行政备案事项@@(参加试点的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原则同意三@@省有关试点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试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完善行政备案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严格规范行政备案事项@@,确保事项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办事负担@@,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国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三@@省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一@@是深入研究行政备案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省行政备案管理具体办法@@。二@@是全面梳理@@行政备案事项@@,编制并公布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没有法定依据的@@,原则上要全部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对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清理纠正@@。三@@是分类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列入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的@@,要严格依照清单规定实施备案@@,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再要求备案@@。四@@是依托全国一@@体化@@乐动安卓app 平台@@等系统@@,推进行政备案网上办理@@、一@@网通办@@,聚焦一@@批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事项探索@@实施智能备案@@。制定行政备案信息的数据标@@准@@,打通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推动行政备案信息归集@@、共享@@、运用@@。五@@是鼓励三@@省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探索@@有本地特色的试点举措@@。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三@@省开展试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司法部要加强跟踪指导@@,积极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和有益经验@@。

  五@@、试点过程中需要暂时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部分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可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试点中的重大问题@@@@,三@@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