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强省@@,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以及为数字经济@@提供@@支撑保障@@等相关活动@@。

  本条@@例所称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三@@条@@@@ 数字经济@@发展应当遵循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融合赋能@@、包容审慎@@、安全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 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数字产业化@@主要促进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的发展@@;产业数字化主要促进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等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的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制定本级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部署@@,营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掌握数字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统筹部署组织实施@@。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拟制促进数字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数字化发展重大工程和项目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拟制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开展数字经济@@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商贸@@、数字金融@@@@、智慧物流@@@@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扩大数字经济@@领域开放@@。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进网络@@互联互通@@、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数字产业协同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省关于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强数字经济@@区域优势互补@@、差异化协调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数字经济@@发展@@,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

  第八@@条@@@@ 引导企业@@等市场主体@@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支持下@@,进行数字化转型@@。支持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数字经济@@领域投资建设@@。

  支持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创业孵化@@、投资融资@@、技术@@支持@@、法律服务@@、产权交易等服务@@。

  第二@@章@@ 数字产业化@@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促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发展@@,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提升基金@@、平台@@、高等学校@@、园区支撑水平@@,从制造@@、设计@@、封测@@、材料@@、装备@@、零部件@@、工具@@、应用等方面构建产业支柱@@,支持优质项目投资建设@@,打造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及@@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软件产业发展@@,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业@@,推进软件产品迭代@@、平台@@搭建@@、产业化应用@@、适配测试和开源开放@@,拓展用户市场@@,构建安全可控@@、共建共享的软件产业生态@@。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规划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加强材料@@@@、制造工艺等领域前沿布局@@,构建集材料@@@@、芯片@@、基站@@、设备@@、终端@@、应用于一@@体的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链@@。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培育互联网平台@@企业@@@@,支持利用互联网平台@@推进资源集成共享和优化配置@@。依法依规明确平台@@企业@@定位和监管规则@@@@,促进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平台@@管理规则@@和制度@@,依法依约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引导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中小企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培育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上市资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到证券交易机构上市@@。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引导支持数字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重点培育下列数字产业集群@@:

  (一@@)新一@@代电子信息@@;

  (二@@)软件与信息服务@@;

  (三@@)超高清视频显示@@;

  (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

  (五@@)智能机器人@@;

  (六@@)区块链@@与量子信息@@;

  (七@@)数字创意@@;

  (八@@)其他重要数字产业集群@@。

  第十六@@@@条@@ 引导互联网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和平台@@计算能力等@@,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创建数字经济@@领域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载体@@,构建协同共生的数字经济@@产业创新生态@@。

  第三@@章@@ 工业数字化@@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工业实施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工业生产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促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跨行业@@、跨领域以及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改造提升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建立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健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

  第十九条@@@@ 省人民政府及@@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网络@@、标@@识解析@@、安全等关键技术@@突破@@,增强工业芯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等供给能力@@,实现工业制造技术@@和工艺数字化@@、软件化@@。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工业数字化@@产业生态建设@@,培育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以提供@@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以及数字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能制造@@,加强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推进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培育推广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业态@@新模式@@。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大型工业企业@@开展集成应用创新@@,推进关键业务环节数字化@@,带动供应链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中小型工业企业@@运用低成本@@、快部署@@、易运维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改造@@,推动产业集群利用工业互联网进行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接@@,通过信息@@、技术@@、产能@@、订单共享@@,实现跨地域@@、跨行业资源的精准配置与高效对接@@。

  支持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工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等组建产业联合体@@,开发推广行业通用的技术@@集成解决方案@@,促进集群企业@@协同发展@@。

  第四@@章@@ 农业@@数字化@@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种植业@@、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数字化转型@@,推动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乡村振兴@@。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等信息通信技术@@在@@农田建设@@、农机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的应用@@,支持建设智慧农业@@云平台@@和农业@@大数据@@平台@@@@,探索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应用解决方案@@,提升农业@@生产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融合@@,推动农产品加工@@@@、包装@@、冷链@@、仓储@@、配送等物流@@设施数字化建设@@,培育电子商务@@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提升乡村信息网络@@水平@@,推动乡村信息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互联网与特色农业@@融合发展@@,培育推广创意农业@@@@、认养农业@@@@、观光农业@@以及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创意民宿等数字乡村新业态@@新模式@@。

  第五@@章@@ 服务业数字化@@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点推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能交通@@@@,加速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构建泛在@@先进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培育推广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船舶@@、自动化码头@@,以及定制公交@@、智能公交@@、智能停车等新业态@@新模式@@。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物流@@@@@@,推进货物@@、运输工具@@@@、场站等物流@@要素数字化@@,支持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货运车辆等普及应用数字化技术@@和智能终端@@设备@@@@,提升物流@@智能化水平@@@@。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数字金融@@@@@@,优化移动支付应用@@,推进数字金融@@@@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

  按照国家规定探索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和国际合作@@。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商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数字商贸@@@@,引导支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的集聚区@@、平台@@及其促进体系发展@@。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推广云服务@@、数字内容@@、数字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数字化商贸平台@@建设@@,发展社交电子商务@@@@、直播电子商务@@等@@,完善发展机制@@、监管模式@@,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开放体系@@,提升数字商贸@@水平@@。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教育@@@@@@,推进教育@@数据和数字教学资源互通共享@@,支持建设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互联网教育@@资源服务大平台@@@@,培育推广并规范管理互动教学@@、个性定制等在@@线教育@@新业态@@新模式@@。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医疗@@@@@@,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云计算@@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临床辅助决策@@、智能化医学设备@@@@、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开展网上预约@@、咨询@@、挂号@@、分诊@@、问诊@@、结算以及药品配送@@、检查检验报告推送等网络@@医疗@@服务@@,建设互联网医院@@,拓展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空间@@和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推动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促进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以满足个人和家庭@@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网信@@、文化@@和旅游@@、广电@@、版权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互联网文体娱乐业等@@,支持建设公共文化@@云平台@@和智慧图书馆@@、博物馆等数字文化@@场馆@@,培育推广游戏@@、动漫@@、电竞@@、网络@@直播@@、融媒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鼓励拓展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影视剧@@、游戏等数字文化@@产品的海外市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旅游@@,加强线上旅游宣传@@,推广在@@线预约预订服务@@,创新道路@@信息@@、气象预警等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引导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

  第六@@章@@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

  第三@@十七@@条@@@@ 鼓励对数据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挖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发挥数据的关键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提升数据要素质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保护@@@@。

  第三@@十八@@条@@@@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公共数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分级@@,实行目录制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乐动安卓app 数据管理@@部门统筹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产品服务@@。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建立公共数据开放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运营机制@@,满足市场主体@@合理需求@@。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乐动安卓app 数据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促进各类数据深度融合@@,鼓励依法依规利用数据资源开展科学研究@@、数据加工@@等活动@@,引导各类主体@@通过省统一@@的开放平台@@开放数据资源@@。支持构建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场景@@。

  第四@@十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依法获取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果@@,所产生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并可以依法交易@@。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探索数据交易模式@@,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促进数据高效流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设立数据交易场所@@,鼓励和引导数据供需方在@@数据交易场所进行交易@@。

  第四@@十一@@条@@@@ 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网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乐动安卓app 数据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广数据管理@@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数据管理@@@@,提升数据质量@@。

  探索推动产业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和共享@@,加强产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支持企业@@@@提升数据汇聚@@、分析@@、应用能力@@,以及构建数据驱动@@的生产方式和企业@@管理模式@@。

  第七@@章@@ 数字技术@@创新@@

  第四@@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数据的产生@@、传输@@、存储@@、计算与应用环节@@,推动数字技术@@创新@@@@,加强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成果转化@@,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

  第四@@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数字经济@@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专项@@,构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承接机制@@,推动获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及@@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重点在@@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基础领域@@,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量子科技@@@@、类脑计算等前沿技术@@领域@@,加快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装备@@材料@@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突破@@。

  第四@@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省实验室建设@@,打造数字技术@@大型综合研究基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

  第四@@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数字经济@@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与企业@@共建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创新基地@@、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加强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促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和工程化应用@@。

  支持数字技术@@开源平台@@@@、开源社区@@和开放技术@@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数字经济@@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国际国内标@@准@@交流合作@@,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国际国内标@@准@@,自主制定数字经济@@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完善数字技术@@转移机制@@;探索实施政府采购首台@@(套@@)装备@@、首批次产品@@、首版次软件等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应用推广@@;鼓励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提升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水平@@。

  第八@@章@@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重点统筹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存储@@和计算基础设施等建设@@,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布局卫星互联网等未来网络@@设施@@。

  第五@@十二@@条@@@@ 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市政@@、交通@@、电力@@、公共安全等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应当结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与数字基础设施相关规划相互协调和衔接@@。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新一@@代固定宽带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核心网@@、承载网@@、接入网及基站@@@@、管线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

  工程建设@@、设计@@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预留信息通信网络@@设施所需的空间@@@@、电力@@等资源@@,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推动通信设施与铁路@@、城市@@轨道@@、道路@@、桥梁@@、隧道@@、电力@@、地下综合管廊@@、机场@@、港口@@、枢纽站场@@、智慧杆塔等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共商共建共享共维@@。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物联网建设@@,积极部署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的智能化传感器@@,推进基础设施@@、城市@@治理@@、物流@@仓储@@@@、生产制造@@、生活服务@@、应急管理@@、生态保护等领域感知系统的建设应用@@、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进车联网建设@@,扩大车联网覆盖范围@@,提高路侧单元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管控设施的融合接入能力@@,推进道路@@基础设施@@、交通@@标@@志标@@识的数字化改造和建设@@。

  第五@@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底层技术@@平台@@@@、算法平台@@@@、开源平台@@等基础平台@@@@,建立领先的通用技术@@能力支撑体系@@。

  第五@@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统筹推进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级计算中心@@、边缘计算节点等存储@@和计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优化升级改造@@,提升计算能力@@,构建高效协同的数据处理体系@@。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推动能源@@、交通@@、城市@@、物流@@、医疗@@、教育@@、文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应急等领域的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第五@@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建设本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和配套@@基础设施@@,提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鼓励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参与卫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通信@@、导航@@、遥感空间@@基础设施体系@@。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一@@体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在@@乐动安卓app 、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供应@@、电力@@接引@@、设施保护@@、政府采购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第六@@十条@@@@ 省人民政府及@@乐动安卓app 数据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完善管运分离@@、政企合作的管理体制@@,创新建设运营模式@@,优化一@@网通办@@乐动安卓app ,推动一@@网统管省域治理@@,强化一@@网协同政府运行@@,提高政府数字化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效能@@。

  省人民政府及@@乐动安卓app 数据管理@@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全省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务基础网络@@@@、政务云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中心@@,推进一@@体化网上@@乐动安卓app 平台@@以及移动政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

  第六@@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统筹使用@@省级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载体建设@@、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企业@@培育等领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数字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拓宽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发挥省级政策性基金作用@@,重点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高成长@@、初创型数字经济@@企业@@发展@@。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培养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融合型人才@@@@,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培养数字经济@@专业人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将数字经济@@领域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纳入政府人才@@支持政策范围@@,按照规定享受入户@@、住房@@、子女教育@@等优惠待遇@@。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的人才@@评价机制@@。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版权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快速维权体系@@,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以及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劳动用工服务指导@@,清理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鼓励依托数字经济@@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完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间@@、报酬支付@@、保险保障等方面政策规定@@。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网信@@、应急管理@@、乐动安卓app 数据管理@@、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企业@@、平台@@等处理数据的主体@@应当落实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信息系统和硬件设备@@安全保障@@,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护数据@@、网络@@、设施等方面的安全@@。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宣传@@、教育@@、培训@@,加强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普及提升全社会数字素养@@。

  支持举办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国内会展@@、赛事等活动@@,搭建数字经济@@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提高市场开拓能力@@。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坚持创新智能化服务与改进传统服务并行@@。鼓励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群体的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提供@@适用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帮助其共享数字生活@@。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执行本条@@例的工作计划@@,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执行情况@@。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级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数字经济@@促进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有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