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权责清单的管理@@,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和约束@@,根据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深入推进和完善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8〕23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各类特殊行政区@@域管理机构@@,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实施@@、调整@@、公开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权责清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实施@@、调整@@、公开和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务求实效@@、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一@@)坚持务求实效原则@@@@。将权责清单贯穿到政府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并逐步打造成为政府部门履职清单@@,推动政府部门按照清单履职@@,着力强化权责清单的实用性@@。结合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划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职能边界@@,赋予市@@@@、县@@级政府更多@@自主权@@。积极拓展权责清单的应用形式和应用范围@@,更加充分地发挥权责清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制度效用@@。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权责清单的编制@@要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确认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事项@@、依据@@、流程@@、岗位和责任@@。政府工作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权责清单调整@@@@,其他与权责清单相关联的制度也要相应予以调整@@完善@@。

  (三@@)坚持权责一@@致@@原则@@@@。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的原则@@@@,在权力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明晰@@、界定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逐项明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和免责情形等@@。要针对具体行政职权明确责任@@,并细化到具体条款@@,使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与责任承担主体@@相一@@致@@。

  (四@@)坚持便民高效@@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简化清单内容和形式@@,着力强化清单制度的便民性@@。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提炼出与企业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行政职权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便捷高效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办得快@@,提升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深化@@“互联网@@+乐动安卓app ”,推行权责清单网上运行@@,实现申报过程@@、处置过程@@、处置结果@@、投诉反馈等各环节的线上线下融合运行@@,做到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流程@@标@@准化@@、运行数字化@@、办理网络化和监督实时化@@,最大程度地实现权力运行公开@@、公正@@、透明@@。

  第@@二@@章@@ 权责清单的编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政府内部管理@@(审批@@、审核@@)事项@@、其他责任事项@@等类别@@。

  第@@五@@条@@ 权责清单内容要素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主体@@或责任单位@@、追责情形等@@。

  权责事项@@@@原则@@上应分解为颗粒化的最小运行单元@@,为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和网上办理提供基础支撑@@;除标@@识不同层级审批@@权限外@@,同一@@权责事项@@@@在省@@@@、市@@、县@@、乡四@@级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内容要素应保持一@@致@@。

  第@@六@@条@@ 权责清单实行条块结合的编制方式@@,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行政权责事项@@@@数量要基本相同@@,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衔接@@。纵向上@@,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编制本系统省@@@@、市@@、县@@三@@级权责事项@@@@标@@准清单@@,其中依申请办理事项@@应统一@@规范子项@@名称@@@@@@、申报材料@@、申请条件@@、办理时限@@、办理层次@@、申请方式@@、审查标@@准等@@,经审核@@确认后@@,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体系运行@@。横向上@@,由同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自牵头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编制和管理@@。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一@@)政府工作部门@@为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公布工作@@,对清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负责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及相关内容@@;负责在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和各级政务管理系统@@中管理@@、维护@@、更新@@本部门权责事项@@@@@@,推进权责清单数字化管理@@。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审改部门@@@@)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建设@@,牵头组织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清理@@、调整@@、考核等工作@@,督促各部门公开和履行权责清单@@,指导下级政府的权责清单编制@@、公开工作@@。

  (三@@)承担政府法制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法律审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负责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组织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和各级政务管理系统@@,并根据简政放权情况对进驻事项@@进行动态调整@@@@;负责对进驻事项@@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

  (五@@)承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部门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的标@@准化工作@@,研究拟订行政许可和@@乐动安卓app 地方标@@准@@,并承担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加快构建涵盖行政职权@@“全事项@@@@、全环节@@”相互配套的标@@准体系@@。

  (六@@)承担政务公开的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权责清单信息公开@@。

  (七@@)承担电子政务建设管理的部门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和相关@@乐动安卓app 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更新@@@@,为权责清单管理和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八@@)承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机关效能工作机构@@)负责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效能责任追究工作@@。

  第@@三@@章@@ 权责清单的实施@@@@

  第@@七@@条@@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权责清单的实用性@@。结合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制度@@,将权责清单作为政府日@@常管理@@、行政执法@@、乐动安卓app 信息化@@、政务办事大厅及权力运行平台@@的基础@@。

  以权责清单为核心和基点@@,逐步拓展建立公共服务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监管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清单制度@@,构建清单管理制度体系@@。

  第@@八@@条@@ 强化权责清单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作用@@,大力推行权责清单网上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内容相似相近的行政职权可编制通用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使用@@、查询和监督@@。

  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实施@@部门的权责事项@@@@@@,实施@@过程中应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对涉及同一@@部门两个或两个以上内设机构的权责事项@@@@@@,实施@@过程中应明确牵头内设机构和配合内设机构@@。牵头的部门或内设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强化联合办理和协同办理@@,实现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问责上有据@@,推动建设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第@@九条@@ 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结合@@。以权责清单为基础@@,进一@@步梳理@@和细化部门的主要职责@@,在横向上@@明晰@@部门间职责边界@@,在纵向上@@明晰@@层级间职责边界@@。全面梳理政府部门内部职权@@,将部门的权责事项@@@@分解到各个内设机构@@,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制约@@。

  将权责清单作为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和划分部门间职责的重要依据@@@@,推进政府职能精细化管理@@,使权责清单成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和改革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动政府科学@@履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十条@@ 适时对行政职权运行情况开展评估@@,继续清理@@削减不合时宜的行政职权@@。对虽有法定依据@@但已不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行政职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按程序@@报请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对直接面向企业群众@@、适宜由基层政府行使的行政职权@@,应依次交由基层政府行使@@。对下放@@的事项@@要做好承接能力评估@@,加强工作指导和衔接@@,完善财政资金@@、人员力量@@、硬件设施等方面的配套措施@@,创造必要条件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第@@十一@@条@@ 政府工作部门@@应严格按照清单公布的条件@@、程序@@、时限等行使行政职权@@。公布的权责清单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一@@致时@@,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依法实施@@@@,并及时按程序@@申请调整@@权责清单@@。

  对取消@@@@的权责事项@@@@@@,政府工作部门@@要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实施@@@@。

  对已调整@@管理层级或实施@@主体@@的权责事项@@@@@@,政府工作部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并依职责继续做好指导与监管工作@@。

  第@@四@@章@@ 权责清单的调整@@@@

  第@@十二@@条@@ 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要根据权责事项@@@@的新增@@、取消@@、下放@@(含委托@@@@,下同@@)、变更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申请增加权责事项@@@@@@:

  (一@@)因法律法规规章等设定依据@@@@新立@@、修订@@,需增加的@@;

  (二@@)因上级政府决定下放@@行政权力@@,按要求需承接的@@;

  (三@@)其他依法应当增加的情形@@。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责清单中相应事项@@应当予以取消@@@@:

  (一@@)因法律法规规章等设定依据@@@@新立@@、修订@@或废止@@,导致原设定依据@@@@失效的@@;

  (二@@)上级政府决定取消@@权责事项@@@@@@,需对应取消@@的@@;

  (三@@)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并经本级政府同意取消@@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取消@@的情形@@。

  第@@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责清单中相应事项@@应当调整@@管理层级@@:

  (一@@)因法律法规规章等设定依据@@@@新立@@、修订@@,需调整@@管理层级@@的@@;

  (二@@)国务院或省@@政府决定调整@@管理层级的@@;

  (三@@)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需调整@@管理层级@@,并经本级政府同意的@@;

  (四@@)限于信息系统端口@@、统筹协调等因素@@,由上一@@级政府工作部门@@管理更为方便@@、科学@@,依法可以调整@@管理层级@@,并经上一@@级政府同意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调整@@管理层级的情形@@。

  第@@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责清单中相应事项@@应当予以变更@@:

  (一@@)因法律法规规章等设定依据@@@@新立@@、修订@@,需变更的@@;

  (二@@)权责事项@@@@的类型@@@@、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等要素发生变化@@,需变更的@@;

  (三@@)权责事项@@@@(含子项@@@@)合并及分设@@,需变更的@@;

  (四@@)因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调整@@@@,相应变更权责事项@@@@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变更的情形@@。

  第@@十七@@条@@ 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情形@@,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接到调整@@事由依据@@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落实做好权责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对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本级政府决定调整@@的事项@@@@,政府工作部门@@可按照规定直接调整@@相关权责事项@@@@和组织实施@@@@,并报同级审改部门@@备案@@。

  对权责事项@@@@涉及名称@@@@、子项@@、设定依据@@@@、实施@@的内设机构等变更调整@@的@@,政府工作部门@@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调整@@@@,并报同级审改部门@@备案@@;对涉及事项@@类型@@@@@@、合并或分设@@、实施@@主体@@等变更调整@@的@@,向同级审改部门@@提出申请@@,阐明调整@@依据@@或理由@@,审改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反馈@@,并视情况征求政府法制机构意见@@,必要时报本级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审改部门@@接到调整@@申请后反馈时间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对上级政府决定取消@@@@、下放@@的权责事项@@@@@@,由政府工作部门@@提出衔接落实意见@@,报同级审改部门@@审核@@@@、并征求政府法制机构意见@@,提请本级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对权责清单作相应调整@@@@。未经本级政府同意@@,不得自行取消@@@@、下放@@权责事项@@@@@@。

  同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按照第@@六@@条@@职责分工@@,组织政府工作部门@@对依申请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作相应调整@@@@。

  出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所列的法定或政府决定等情形@@,对政府工作部门@@未按时提出或拒不提出调整@@申请的@@,同级审改部门@@可以提出调整@@建议@@,并抄报同级机关效能工作机构督办@@。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效能问责@@。

  第@@十九条@@ 政府工作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应当充分论证@@,依法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取消@@@@、下放@@(委托@@)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同步梳理编制相应的监管责任清单@@。

  第@@五@@章@@ 权责清单的公开@@

  第@@二@@十条@@ 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并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政府工作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应当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平台@@@@、本部门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

  第@@二@@十一@@条@@ 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发布的权责清单是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的基准信息@@,省@@网上办事大厅@@发布的@@乐动安卓app 信息应与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发布的权责清单信息相一@@致@@,实现数据同源@@,同步发布@@、更新@@,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 权责清单实行编码管理@@,每一@@事项@@对应唯一@@的编码@@。政府工作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1630-2016),实现不同层级和同一@@层级间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同一@@事项@@同一@@标@@准@@”。政府内部管理@@(审批@@、审核@@)事项@@参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标@@准@@,统一@@纳入权责清单管理@@。

  第@@六@@章@@ 权责清单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强化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审改部门@@、机关效能工作机构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等按照职责分工对权责清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改部门@@@@、机关效能工作机构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等督促政府工作部门@@限期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落实的@@,对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处理@@;对涉及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一@@)依法应纳入权责清单管理而未纳入的@@,或者依法应当履行职权而不履行的@@;

  (二@@)未按规定擅自增加@@、放弃必须由本部门履行的权责事项@@@@@@,擅自扩大@@、缩小本部门权责事项@@@@实施@@范围@@,或者超越范围行使职权@@、滥用法定职权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承接落实上级政府取消@@@@、下放@@的权责事项@@@@@@,或者承接落实后不按规定执行的@@;

  (四@@)对外公布的权责事项@@@@信息与实施@@的权责事项@@@@信息不一@@致的@@;

  (五@@)未经有权机关同意@@,擅自调整@@权责清单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审改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机关效能工作机构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建立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督查制度@@,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政府工作部门@@进行督查@@。政府工作部门@@应在每年@@@@1月@@20日@@前向同级审改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权责清单基础数据和实施@@情况报告@@。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同级党委政府重点督查和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第@@二@@十六@@条@@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作用@@。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和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就权责清单及其实施@@情况向政府工作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对政府工作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可向同级机关效能工作机构@@、审改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投诉或举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