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7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持续推动降低税费负担@@

  1.2022年@@12月@@31日@@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2022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1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鼓励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为在疫情期间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并按实际免租月@@数或折扣比例相应减免@@2021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二@@、持续推动降低经营成本@@

  4.落实专利费减缴政策@@,对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施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前@@10次年@@费@@、复审费减缴政策@@。权利人为单个此类企业的@@,减缴所列费用的@@85%;权利人为两个及以上此类企业的@@,减缴所列费用的@@70%。

  5.继续开展宽带和专线提速惠企工作@@@@,中小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6.加大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将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7.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或调整会费与服务性收费@@。

  8.2022年@@2月@@5日@@前@@@@,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实施暂退@@80%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9.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深化@@金融科技赋能@@,提升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服务质效@@。

  10.稳定信贷增量供给@@,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的@@“两增@@”目标@@@@,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全年@@增长@@30%以上目标@@@@@@。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稳定@@。加大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支持力度@@,重点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自主可控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11.对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企业自主协商@@,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四@@、持续发挥援企稳岗政策激励作用@@

  12.持续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国家要求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本市@@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3.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投诉处理办@@法@@,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14.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15.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高效审批服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立即受理@@、及时审核@@、按时审批@@;申请材料不全的@@,采取@@“容缺受理@@”、“以函代证@@”方式办@@理@@。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制度@@。

  16.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开通绿色修复通道@@,企业一@@般失信行为公示期满后@@,只需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不需再提交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对企业申请修复较重失信行为的@@,免费进行在线信用培训@@、免费提供信用报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乐动安卓app 办@@、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且在天津@@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和在天津@@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3号@@)同时废止@@。本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