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各地要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加强实施监测预警@@,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洋浦经济发展局要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严格界定服务范围@@。各地要对照@@《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梳理服务项目范围@@,进一@@步细化充实本地区的相关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确保省级标@@准落地落实@@。对于暂无省级统一@@标@@准的服务项目@@,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相关标@@准@@。对于超出省级标@@准范围的服务项目@@、保障水平等@@,要在本文件印发后@@1周内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对必要性和合理性做出说明@@,确保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符合本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并控制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

  三@@、扎实做好能力保障@@。各地要按照@@《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按照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确保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配齐相关服务人员@@,完善人才激励政策@@,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转@@。

  四@@、有效落实支出责任@@。各地财政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预算管理@@,完整@@、规范@@、合理编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预算@@,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资金的及时下达和拨付@@,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并平稳运行@@。根据确定的支出责任划分@@,统筹做好预算安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权益@@。

  五@@、深化信息公开共享@@。各地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拓展群众参与路径@@。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开展服务实施效果满意度调查@@,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参与标@@准监督实施@@、维护自身权益@@,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效果反馈@@,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民政厅@@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