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

  为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优化全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优化营商环境@@规划的通知@@》(黑政@@规@@〔2021〕20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黑财规@@〔2023〕24号@@)等有关规定@@,拟在全省推广使用履约电子保函替代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公开征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担保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

  二@@、参与条件及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登记备案@@,获得开展保函业务的相关经营许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监管要求@@。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有完善的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和偿付能力@@。

  (五@@)已获得总行@@(总公司@@)或省行@@(省公司@@)参与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业务授权@@。

  (六@@)具备与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对接的技术能力@@,按照统一@@接口规范@@(详见附件@@@@3)要求进行相关业务数据对接@@,并承担对接费用@@。

  (七@@)在履约电子保函有效期内@@,若财政监管部门认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违反采购文件或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征集时间@@

  (一@@)本次征集活动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8月@@8日@@9:00至@@2023年@@8月@@13日@@17:00。

  (二@@)本次征集资格文件审核时间@@。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担保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担保方名单和有关信息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hljcg.hlj.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担保方签署@@《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业务担保方承诺函@@》(详见附件@@@@2),有效期为一@@年@@@@。

  四@@、征集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及要求的担保方@@,请于@@2023年@@8月@@13日@@17:00前将申请资料@@(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报送至@@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hljszfcgb@163.com,原件备查@@,逾期递交无@@效@@。

  五@@、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于留洋@@,联系电话@@:0451-53603359。

  附件@@: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系统接入申请材料@@》

  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业务担保方承诺函@@》

  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履约电子保函业务接口规范@@》

  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管理办法@@(试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