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

  2023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浙江奋力推进@@“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省@@@@、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下统称政策措施@@)。其他政策措施包括不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但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对各地各部门已按@@《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的通知@@》(浙公竞办@@〔2023〕2号@@)要求@@进行清理的@@,不再重复清理@@。

  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要包括@@:

  (一@@)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包括但不限于@@@@:

  1.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如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对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者迁出设置障碍@@;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2.违法设置特许经营权或者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3.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如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等@@。

  4.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前备案程序或者窗口指导等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程序@@,如以备案@@、年@@检@@、认定@@、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将@@乐动安卓app 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在@@乐动安卓app 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等@@。

  5.在市@@场化投资经营领域@@@@,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

  (二@@)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如歧视外地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等@@。

  2.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如商品和服务技术@@要求@@@@@@、检验@@标@@准不统一@@@@,在本地和外地之间设置壁垒等@@。

  3.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

  4.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5.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歧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如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评审标@@准等@@。

  (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

  1.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违法给予税收优惠@@、通过违法转换经营者组织形式@@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等@@。

  2.违法违规安排财政支出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3.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需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提供或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5.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

  (四@@)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

  2.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3.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4.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三@@、清理主体@@@@

  此次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开展@@,确保@@“应清尽清@@”。省@@、市@@、县@@(市@@、区@@)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省@@、市@@、县@@(市@@、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厅@@)制定的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报本级政府决定@@。

  四@@、时间安排@@

  (一@@)梳理排查阶段@@:2023年@@7-8月@@。

  各地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方案@@,根据@@清理的标@@准和重点@@,对制定的政策措施@@逐项开展排查@@,梳理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

  (二@@)修订废除阶段@@:2023年@@9-10月@@。

  各地各部门对梳理的政策措施形成处理结论@@,并按程序启动废除或修订@@。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废止@@;部分内容与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要求@@相抵触的@@,要按相关程序予以修订@@;废止或修订政策措施的@@,依法向社会公开@@。

  部分政策措施虽然存在妨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但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例外规定的@@,可以继续保留实施@@,但应当明确具体实施期限@@,并在清理结果中予以说明@@@@。对于@@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或者短期内无法完成废除修订的政策措施@@,应当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在清理结果中予以说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总结报送阶段@@:2023年@@11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属部门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送清理结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本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清理结果报送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于@@@@11月@@10日@@前将@@本部门@@、本地区@@清理工作总结@@,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11月@@底前将@@上述清理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政府@@。

  涉密政策措施清理情况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此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发挥各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构的统筹指导作用@@,加强工作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照时限推进清理工作@@。各地各部门正在按照其他部署开展政策措施清理的@@,要与此次清理工作做好统筹衔接@@。

  (二@@)强化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坚持自我清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开门清理@@,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清理工作的意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政府部门主导@@、社会有序参与的清理工作局面@@。

  (三@@)大力宣传倡导@@。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各种传播渠道加强宣传@@,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成效@@,为清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对各地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和落实成效进行摸底@@,着力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机制@@,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请省@@政府各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1名联络员@@,于@@8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省@@公平竞争审查和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清理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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