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海关监督管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务院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纳入@@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海关总署@@负责起草修订草案@@。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海关总署@@已@@起草完成@@《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进入@@“首页@@>互动交流@@>意见征集@@”系统@@,在页面@@底部@@“我要建议@@”文本框内填写相关意见建议@@后提交@@。

  二@@、电子邮件@@:hgfg@customs.gov.cn。

  三@@、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30,信封表面请注明@@“关于@@《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照表@@

  海关总署@@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