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管@@理@@,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数据审核监管@@责任@@,强化工程项目信息录入和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工程项目数据标@@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部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见附件@@@@。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抓紧修订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数据标@@准@@,做好平台@@改造升级工作@@,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与全国平台@@对接@@。

  二@@、加快工程项目信息归集@@

  (一@@)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本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产生的工程项目信息@@,按规定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的工程项目信息可共享至同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并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可通过各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工程项目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企业需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录的@@,应抓紧向项目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补录申请@@,补录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加强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管@@理@@

  (一@@)工程项目信息实行分级管@@理@@。A级数据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B级数据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C级数据由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D级数据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二@@)企业向负责项目监管@@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工程项目信息确认申请后@@,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工程项目信息@@,确定数据等级并逐级推送至全国平台@@@@@@。审核确认时应当结合在项目监管@@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档案信息@@,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项目监管@@信息@@,以及工程项目共享信息@@。

  (三@@)对于@@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送的工程项目信息@@,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审核后确认相应的数据信息等级再行推送@@,也可直接按照原数据等级进行推送@@。

  四@@、强化资质申请业绩审核@@。办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事项所需企业业绩应由申请企业向项目在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个人业绩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企业向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确认申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确认申请后@@,要向申请企业明确审核确认的办理时限@@,并向负责项目监管@@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认项目档案信息和项目监管@@信息@@。办理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业工程资质的@@,由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专业部门确定业绩确认方式@@。

  五@@、有关要求@@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程项目信息审核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压实审核责任@@,严格把关@@,确保数据质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项目信息录入及审核规则@@,对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项目业绩录入工作实施审核@@、监督管@@理@@。对企业或个人将虚假项目信息录入平台@@的@@,经查实后记入企业或个人信用管@@理档案@@,并推送至全国平台@@标@@注为虚假项目@@。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禁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审核监管@@工作中的权力寻租行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违法违规案件报告和查处制度@@,健全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数据监控机制@@,指导平台@@运维单位开发数据异常系统预警功能@@,发现数据异常变化情况@@,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报告@@。

  附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修订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