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修订的@@《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确保@@《实施标@@准@@》落实@@。《实施标@@准@@》是各级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人员@@@@、财力@@、设施等要素保障@@,强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确保@@《实施标@@准@@》落实@@,使人民群众可获得@@、有感受@@。

  二@@、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标@@准@@。各地@@可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条件@@、现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情况@@,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在不低于省@@定标@@准前提下@@,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对超出省@@定标@@准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等事项@@,要切@@实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各地@@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做好事后报备工作@@。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要在本地标@@准印发后@@1个月@@内@@,将超出省@@定标@@准规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等事项@@,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说明超标@@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加强标@@准监测评估@@。各地@@政府要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本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工作@@,组织对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和@@效果评估@@,加强实施监测预警@@,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1〕83号@@)同时废止@@。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月@@2日@@

  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一@@、幼有所育@@

  1.优孕优生服务@@

  (1)农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服务对象@@:农村@@计划怀孕夫妇@@。

  服务内容@@:免费为@@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每孩次@@提供@@1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可在现居住地接受该项服务@@,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担@@@@。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2)孕产妇@@健康服务@@。

  服务对象@@:孕产妇@@。

  服务内容@@:免费为@@孕产妇@@规范提供@@1次@@孕早期健康检查@@、2次@@孕中期健康检查@@、2次@@孕晚期健康检查@@、1次@@产后@@访视@@、4次@@健康指导和@@@@1次@@产后@@42天健康检查@@。开展@@1次@@血清学产前筛查和@@@@1次@@产前超声筛查@@,为@@筛查出的符合条件@@且自愿接受产前诊断的高风险孕妇@@(胎儿@@)免费提供@@1次@@产前诊断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事项@@,由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承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承担@@。我省@@支出事项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妇联@@。

  (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

  服务对象@@:农村@@计划怀孕生育妇女@@。

  服务内容@@: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增补叶酸@@,并提供健康指导@@、追踪随访@@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担@@@@。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4)婚前保健@@。

  服务对象@@:符合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河南省@@@@,并在我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双方@@。

  服务内容@@:免费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河南省@@免费婚前保健@@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

  (5)基本避孕服务@@。

  服务对象@@:育龄夫妻@@。

  服务内容@@: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服务标@@准@@:1.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在省@@@@级集中采购环节用@@于购买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在省@@@@、市@@、县@@、乡各级存储和@@调拨环节主要用@@于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质量抽查检测@@、记录@@等工作@@;在发放服务环节主要用@@于服务机构开展@@咨询@@指导@@、初诊排查@@、提供药具和@@信息登记@@等服务@@。2.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和@@随访@@服务@@:免费基本避孕手术结算标@@准按@@照@@省@@级卫生健康@@、财政@@、医保部门等印发的现行医疗服务价目执行@@@@,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修订版@@@@)和@@《绝经后宫内节育器取出技术指南@@》确定@@。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6)生育保险@@。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

  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服务标@@准@@: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支出责任@@: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牵头负责单位@@:省@@医保局@@@@。

  2.儿童健康服务@@

  (7)预防接种@@。

  服务对象@@:0~6岁@@儿童@@。

  服务内容@@:对适龄儿童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进行常规接种@@。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执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支出责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担@@@@。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8)儿童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0—6岁@@儿童@@。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的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出生后@@1周内@@、满月@@@@、3月@@龄@@、6月@@龄@@、8月@@龄@@、12月@@龄@@、18月@@龄@@、24月@@龄@@、30月@@龄@@、3岁@@、4岁@@、5岁@@、6岁@@各@@1次@@)免费健康检查@@,具体包括@@: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新生儿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开展@@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听力@@、视力和@@口腔筛查@@,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为@@0—3岁@@儿童@@每年@@提供@@2次@@中医饮食调养服务@@,向儿童家长教授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和@@摩腹捏脊穴位按@@揉方法@@。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事项@@,由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承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承担@@。我省@@支出事项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局@@。

  3.儿童关爱服务@@

  (9)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

  服务对象@@: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服务内容@@: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服务标@@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19〕6号@@)、《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妇女联合会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民@@文@@〔2019〕174号@@)执行@@。省@@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方式和@@资金渠道进行保障@@。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民政厅@@@@。

  (10)困境@@儿童保障@@。

  服务对象@@: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47号@@)执行@@。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患重大疾病@@、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服务内容@@:为@@困境@@儿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抚养@@监护责任@@。为@@残疾的困境@@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等福利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47号@@)执行@@。困境@@儿童信息系统一@@季度更新一@@次@@@@,村@@(居委会@@)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并有详细走访记录@@@@。

  支出责任@@:省@@、市@@、县@@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

  牵头负责单位@@:省@@民政厅@@@@。

  (11)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服务对象@@: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未满@@16周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服务内容@@:指导落实@@家庭主体@@监护责任@@,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12号@@)执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系统一@@季度更新一@@次@@@@,村@@(居委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并有详细走访记录@@@@。

  支出责任@@:省@@、市@@、县@@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

  牵头负责单位@@:省@@民政厅@@@@。

  二@@、学有所教@@

  4.学前教育助学服务@@

  (12)学前教育幼儿资助@@。

  服务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服务内容@@:发放生活补助@@,减免保教费@@。

  服务标@@准@@: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在此基础上@@,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保教费@@。

  支出责任@@:生活补助费资金由市@@县@@统筹解决@@,保教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负担@@。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

  5.义务教育服务@@

  (13)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国家@@和@@省@@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补助@@。

  服务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720元@@,初中@@940元@@;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按@@寄宿生数年@@生均增加@@300元@@;统一@@城乡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取暖@@费每生每年@@补助@@30元@@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支出责任@@: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担@@@@,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

  (14)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服务内容@@:免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

  服务标@@准@@: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5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小学一@@年@@级字典@@14元@@。省@@规定课程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教科书免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元@@。市@@、县@@级制定免费提供@@本级课程教科书补助标@@准@@。

  支出责任@@: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省@@定课程由省@@@@财政@@负担@@,市@@、县@@级自定课程由市@@@@、县@@级负担@@,具体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免费教科书资金支付方式为@@省@@级集中支付@@@@,具体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支付方式的通知@@@@》(豫财教@@〔2020〕16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

  (15)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服务内容@@: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服务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5∶5的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

  (1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

  服务对象@@:欠发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服务标@@准@@:基础标@@准每生每天@@5元@@。

  支出责任@@:国家@@计划地区所需经费由中央@@@@负担@@;地方计划地区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生均定额奖补@@,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

  6.普通高中助学服务@@

  (1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服务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服务内容@@:为@@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服务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地@@可以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可以分为@@@@2—3档@@。

  支出责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

  (18)普通高中免学费@@、住宿费@@。

  服务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服务内容@@: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

  服务标@@准@@:免除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各级政府及其价格主管@@@@、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对在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除学费@@@@、住宿费@@标@@准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标@@准给予补助@@。

  支出责任@@: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西部大开发政策县@@由中央@@@@@@、省@@按@@@@8∶2比例共同承担@@@@,其他县@@@@(市@@)由中央@@@@、省@@按@@@@6∶4共同承担@@;非原建档@@立卡其他@@3类学生@@西部大开发政策县@@由中央@@@@@@、市@@县@@按@@@@8∶2比例共同承担@@@@,其他县@@@@(市@@)由中央@@@@、市@@县@@按@@@@6∶4比例共同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

  7.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

  (19)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服务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不含县@@城@@)学生@@。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

  服务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地@@可以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可以分为@@@@2—3档@@。

  支出责任@@:中央@@和@@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的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

  服务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服务内容@@:免除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学费@@。

  服务标@@准@@:按@@照@@各级政府及其价格主管@@、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支出责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所需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生源地为@@中央@@确定@@第一@@档@@省@@份的@@,按@@8∶2的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分担@@,其中@@:省@@属学校由省@@@@级承担@@,市@@、县@@级所属学校由省@@@@与市@@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以外的地方扩面所需资金由我省@@自行分担@@,具体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分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劳有所得@@

  8.就业创业服务@@

  (21)就业信息服务@@。

  服务对象@@: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服务内容@@:提供就业创业和@@劳动@@用@@工@@政策法规@@咨询@@@@;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价位@@、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

  服务标@@准@@: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总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等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和@@文件要求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2)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服务对象@@:有就业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服务内容@@:为@@有求职需求的劳动@@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荐@@、招聘@@会等服务@@;对有创业需求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总则@@》、《职业指导@@服务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规范@@》、《职业介绍@@服务规范@@》、《现场招聘@@会服务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等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和@@文件要求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3)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

  服务对象@@: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

  服务内容@@:为@@实现就业的劳动@@者提供就业登记@@服务@@。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失业登记@@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总则@@》、《就业登记@@管理服务规范@@》、《失业登记@@管理服务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等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和@@文件要求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其他流动人员@@@@。

  服务内容@@:档@@案的接收@@、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服务标@@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等文件和@@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5)就业见习服务@@。

  服务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服务内容@@:为@@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19〕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8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支出责任@@: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补贴由各级政府承担@@,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6)就业援助@@。

  服务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服务内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按@@照@@要求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服务标@@准@@:按@@照@@《就业援助@@服务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等公共就业服务标@@准@@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7)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生活费补贴@@。

  服务对象@@:参加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

  服务内容@@:对参加培训并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生活费补贴@@。

  服务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级政府明确@@。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与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分担比例主要依据地方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确定@@@@,其余部分由我省@@各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8)“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服务@@。

  服务对象@@:所有单位和@@个人@@。

  服务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公开@@、业务办理和@@投诉举报等服务@@。

  服务标@@准@@:人工服务为@@每周@@5×8小时@@,自助语音服务为@@每周@@7×24小时@@,综合接通率达到@@80%以上@@。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9)劳动@@关系协调@@。

  服务对象@@:用@@人单位及所有劳动@@者@@。

  服务内容@@:提供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咨询@@@@、劳动@@用@@工@@、薪酬以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指导@@,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薪酬分配指引等服务@@。

  服务标@@准@@:提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和@@薪酬分配指引@@。定期发布有关工资信息@@。免费提供@@企业工资指导线等信息@@。

  支出责任@@: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财政@@予以补助@@,其余由市@@@@、县@@级政府负责@@。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0)劳动@@用@@工@@保障@@。

  服务对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服务内容@@: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9.工伤失业保险@@服务@@

  (31)失业保险@@。

  服务对象@@:依法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人员@@@@。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职工@@、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服务标@@准@@:相关费用@@标@@准和@@具体方案由省@@@@级政府确定@@@@。

  支出责任@@:省@@级政府负责@@,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2)工伤保险@@。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具体人员@@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确定@@@@。

  服务内容@@: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保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资金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或由用@@人单位支付@@。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病有所医@@

  10.公共卫生服务@@

  (33)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居民健康档@@案@@。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4)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等服务@@。每年@@发布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数据@@。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局@@、疾控局@@。

  (35)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服务对象@@: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及相关人群@@。

  服务内容@@:及时发现@@、登记@@、报告及处理就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员@@,提供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知识宣传与咨询@@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2015版@@)》《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版@@)》等执行@@@@。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告的传染病@@。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36)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居民提供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计划生育信息报告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应技术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3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提供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2020)》《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2022)》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38)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现症地方病病人@@。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患者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社区@@管理@@。

  服务标@@准@@:对慢型克山病@@患者每@@3个月@@随访@@@@1次@@,对大骨节病@@、氟骨症@@、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患者每年@@随访@@@@1次@@。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疾控局@@@@。

  (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登记@@管理@@、随访@@评估@@、分类干预@@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40)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为@@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提供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推介转诊@@、入户随访@@@@、督导服药@@、分类干预@@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年@@版@@@@)》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4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

  服务对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

  服务内容@@:提供健康咨询@@@@@@、行为@@干预@@、配偶@@/固定性伴检测@@、随访@@、督导服药@@等服务@@,配合相关机构做好转介@@。

  服务标@@准@@:按@@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随访@@工作指南@@(2016年@@版@@@@)》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疾控局@@@@。

  (42)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

  服务对象@@: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

  服务内容@@:为@@艾滋病@@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提供艾滋病@@预防@@、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推广使用@@安全套@@,艾滋病@@、性病咨询@@检测等综合干预措施@@。

  服务标@@准@@:按@@照@@《异性性传播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干预工作指南@@(2016年@@版@@@@)》《男男性行为@@人群预防艾滋病@@干预工作指南@@(2016年@@版@@@@)》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承担@@。

  牵头负责单位@@:省@@疾控局@@@@。

  (43)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基本药物按@@照@@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提高基本药物供给能力@@。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44)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标@@准跟踪评价等服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服务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分级分类负责@@。

  牵头负责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45)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服务对象@@:35—64岁@@农村@@妇女@@。

  服务内容@@:提供宫颈癌检查@@、乳腺癌检查@@、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及相关技术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财政@@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解决@@。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妇联@@。

  11.医疗保险服务@@

  (4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具体人员@@范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号@@)等有关规定@@认定@@。

  服务内容@@: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具体保障内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待遇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9〕3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牵头负责单位@@:省@@医保局@@@@。

  (4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具体人员@@范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等有关规定@@认定@@。

  服务内容@@: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具体保障内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2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待遇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2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各级政府按@@照@@规定对参保城乡居民@@予以缴费补助@@。城乡居民@@医保补助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中央@@财政@@按@@照@@国家@@@@规定补助标@@准和@@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医保局@@@@、税务局@@。

  12.计划生育扶助服务@@

  (48)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服务对象@@: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发放奖励扶助金@@。

  服务标@@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妇每人每月@@@@80元@@。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49)城镇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

  服务对象@@:只有一@@个子女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

  服务标@@准@@: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80元@@。

  支出责任@@:我省@@支出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50)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服务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妇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夫妇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提供特别扶助金@@。

  服务标@@准@@:我省@@执行@@标@@准为@@国家@@基础标@@准的@@2倍@@,即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发放@@118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发放@@920元@@,一@@级@@、二@@级@@、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040元@@、780元@@、520元@@。

  支出责任@@:国家@@基础标@@准部分@@,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支出部分和@@提标@@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五@@、老有所养@@

  13.养老助老服务@@

  (51)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对象@@:65岁@@及以上@@老年@@@@人@@。

  服务内容@@: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我省@@按@@@@@@6∶4比例分担@@,其中@@54个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由中央@@@@和@@我省@@按@@@@@@@@8∶2比例分担@@,我省@@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社@@〔2019〕42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中医管理局@@。

  (52)老年@@@@人福利补贴@@。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服务内容@@:为@@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的衔接@@。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服务标@@准@@:具体认定评估办法及补贴标@@准由各级政府明确@@。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

  牵头负责单位@@:省@@民政厅@@@@。

  14.养老保险服务@@

  (5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退休@@人员@@@@。

  服务内容@@: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服务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给予缴费补贴@@,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丧葬补助费@@。

  服务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9〕3号@@)、《河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意见@@》(豫人社@@规@@〔202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缴费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缴费补贴@@@@。其中@@对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部分@@,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对我省@@提高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和@@缴费补贴@@,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由省@@@@、市@@、县@@级财政@@分担@@。市@@、县@@级政府按@@照@@@@程序报备后@@,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承担@@;对长期缴费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牵头负责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税务局@@。

  (55)家庭养老支持服务@@。

  服务对象@@: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服务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市@@@@、县@@级政府明确@@。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专项资金中支出@@。

  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住有所居@@

  15.公租房服务@@

  (56)公租房保障@@。

  服务对象@@: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服务内容@@:提供租赁补贴或实物保障@@。

  服务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级政府确定@@@@。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中央@@给予资金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6.住房改造服务@@

  (57)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服务对象@@:棚户区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

  服务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级政府确定@@@@。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省@@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中央@@给予资金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8)农村@@危房改造@@。

  服务对象@@:唯一@@住房经鉴定为@@危房或无住房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服务内容@@:提供危房改造补助@@,帮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服务标@@准@@:具体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或市@@@@、县@@级政府确定@@@@。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省@@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个人自筹等相结合@@。

  牵头负责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弱有所扶@@

  17.社会救助服务@@

  (59)最低生活保障@@。

  服务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

  服务内容@@:为@@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已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以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增发低保金或拉大补助档@@差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服务标@@准@@: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民政厅@@@@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民@@〔2023〕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省@@级制定省@@域内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民政厅@@@@。

  (6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服务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

  服务内容@@: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

  服务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特困人员@@@@供养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9号@@)、《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0〕168号@@)相关规定@@执行@@@@@@。省@@级制定省@@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民政厅@@@@。

  (61)医疗救助@@。

  包括城乡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其中@@城乡医疗救助@@@@:

  服务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具体救助对象范围由市@@@@、县@@级政府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26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本地经济条件和@@医疗救助@@基金筹集情况@@、困难群众的支付能力及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确定@@@@。

  服务内容@@: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分类资助@@。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给予住院和@@门诊救助@@。

  服务标@@准@@:具体标@@准由市@@@@、县@@级政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26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救助对象健康需求以及家庭困难情况@@、医疗救助@@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合理设定@@。

  支出责任@@:各项救助所需资金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予以补助@@,并通过慈善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省@@医保局@@@@。

  疾病应急救助@@:

  服务对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具体人员@@范围按@@照@@@@《河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认定@@。

  服务内容@@:给予紧急救治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医疗服务机构诊疗规范执行@@@@。

  支出责任@@: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省@@、市@@、县@@级政府分级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62)临时救助@@。

  服务对象@@: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服务内容@@: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对有需要的救助对象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民@@文@@〔2019〕194号@@)相关标@@准执行@@@@。省@@级制定省@@域内临时救助@@指导标@@准@@,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民政厅@@@@。

  (63)受灾人员@@救助@@。

  服务对象@@: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

  服务内容@@:及时为@@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应急救助@@;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恢复重建的无房可住人员@@@@,因次@@生灾害威胁在外安置无法返家人员@@@@,因灾损失严重@@、缺少生活来源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期生活救助@@;及时核定本辖区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为@@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遇到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服务标@@准@@: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国家@@、省@@级启动应急响应的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救助@@,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省@@级财政@@按@@照@@标@@准安排资金@@。其他级别的自然灾害救助@@,由受灾地政府安排地方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省@@应急厅@@。

  18.公共法律@@服务@@

  (64)法律@@援助@@。

  服务对象@@: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

  服务内容@@: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服务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司法厅@@。

  19.扶残助残服务@@

  (6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服务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服务内容@@: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

  服务标@@准@@:按@@照@@《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6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60号@@)等文件执行@@@@。两项补贴标@@准由省@@@@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并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地方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21〕75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民政厅@@@@、残联@@。

  (66)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服务对象@@: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对象@@,经个人申请@@,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服务标@@准@@: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省@@级制定省@@域内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支出责任@@:市@@、县@@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民政厅@@@@、残联@@。

  (67)残疾人@@托养服务@@。

  服务对象@@: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残联@@@@、民政厅@@、财政@@厅@@。

  (68)残疾人@@康复服务@@。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服务内容@@:提供康复评估@@、康复训练@@、辅具适配@@、护理@@、心理疏导@@、咨询@@、指导和@@转介等基本康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及相关服务规范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残联@@@@、卫生健康委@@、民政厅@@。

  (69)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

  服务对象@@:残疾儿童@@、青少年@@@@。

  服务内容@@: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对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予以补助@@。

  服务标@@准@@:具体资助@@、补助标@@准由各地@@政府明确@@。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残联@@。

  (70)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服务对象@@:有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的残疾人@@@@。

  服务内容@@:为@@未就业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为@@在岗残疾人@@提供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训@@,为@@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创业培训@@,为@@高校残疾毕业生@@、残疾人@@高技能人才@@、贫困残疾人@@@@、创业带头人@@、非遗传承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雇主培训@@,为@@求职残疾人@@提供职业能力测评@@、人岗适配@@、推荐就业岗位等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残疾人@@信息@@、岗位设置@@、职业康复@@指导等服务@@,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政策支持@@、庇护保障等服务@@,为@@自主就业@@创业的残疾人@@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政策支持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服务规范@@、残疾人@@就业培训和@@岗位提供服务标@@准@@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中央@@和@@省@@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1)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

  服务对象@@:残疾人@@。

  服务内容@@:在电视台提供有字幕或手语的节目@@,在公共图书馆@@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为@@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完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条件@@。

  服务标@@准@@:省@@、市@@级电视台按@@照@@@@《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开放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各级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区域@@,公共图书馆@@与残疾人@@体育活动场所按@@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残联@@@@、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省@@委宣传部@@、省@@体育局@@。

  (72)残疾人@@和@@老年@@@@人家庭无障碍环境@@建设@@。

  服务对象@@:困难重度残疾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服务内容@@:分年@@度逐步为@@困难重度残疾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方案执行@@@@。

  支出责任@@:各级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牵头负责单位@@:省@@残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政厅@@。

  八@@、优军服务保障@@

  20.优军优抚服务@@

  (73)优待抚恤@@。

  服务对象@@: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离退休@@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抚恤金@@、优待金@@、生活补助或给予其他优待@@。

  服务标@@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74)退役军人@@安置@@。

  服务对象@@:退役军人@@。

  服务内容@@: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复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按@@规定享受扶持就业优惠政策@@;其他分别采取转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服务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75)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

  服务对象@@:退役军人@@。

  服务内容@@:对有就业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专场招聘@@服务@@,组织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组织其中@@有创业意愿的@@,开展@@创业培训@@。

  服务标@@准@@:县@@级以上@@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省@@退役军人@@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6)特殊群体集中供养@@。

  服务对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

  服务内容@@:提供集中供养@@、医疗等保障@@。

  服务标@@准@@: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光荣院管理办法@@》《优抚医院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牵头负责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九@@、文体服务保障@@

  21.公共文化@@服务@@

  (77)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服务标@@准@@:公共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公共文化@@设施应按@@规定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活动@@。

  支出责任@@:免费开放所需经费无特殊规定的由中央@@@@与地方按@@@@6∶4比例分担@@,对列入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免费开放名单的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按@@照@@《中央@@对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地方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文@@〔2021〕4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

  (78)送戏曲下乡@@。

  服务对象@@:农村@@居民@@和@@城乡结合部居民@@。

  服务内容@@: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文@@〔2021〕4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79)收听广播@@。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广播节目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服务标@@准@@: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文@@〔2021〕4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广电局@@@@。

  (80)观看电视@@。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电视节目服务@@。

  服务标@@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

  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文@@〔2021〕4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

  (81)观赏电影@@。

  服务对象@@:中小学生@@@@、农村@@居民@@。

  服务内容@@:为@@中小学生@@@@观看优秀影片提供保障服务@@。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

  服务标@@准@@: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每个行政村@@@@每个月@@放映@@1场公益电影@@。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文@@〔2021〕4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

  (82)读书看报@@。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公共阅报栏@@(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文化@@和@@旅游部@@@@、中央@@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文@@〔2021〕4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

  22.公共体育服务@@

  (83)公共体育设施开放@@。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服务标@@准@@: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关于加强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体经字@@〔2021〕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体育河南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文@@〔2021〕4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体育局@@。

  (84)全民健身服务@@。

  服务对象@@:城乡居民@@。

  服务内容@@:提供科学健身指导@@、群众健身活动和@@比赛@@、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免费提供@@公园@@、绿地@@、文体活动广场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服务标@@准@@: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室@@外健身器材安全通用@@要求@@》《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

  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地方负担部分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豫财文@@〔2021〕4号@@)执行@@。

  牵头负责单位@@: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