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按照@@《无锡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锡建建市@@〔2021〕21号@@)和@@《关于开展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8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

  2. 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

  3. 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5. 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行为@@;

  6.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抽到的项目由检查小组按照@@无锡市@@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二@@、检查频次@@和@@数量@@

  以上@@1-4项检查内容@@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接监管的项目@@,每个季度抽查@@1次@@,检查比例为@@2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每个地区每年@@抽查@@20个项目@@;收到招标@@投标@@投诉的项目为必查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检查@@,每年@@集中抽查两次@@@@,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90%。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被检查对象确定@@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检查@@,由检查人员从@@“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中随机抽取@@。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检查@@,由检查人员从@@“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市场监管监测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

  3.其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由检查人员从@@“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

  四@@、检查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建筑市场监管处实施对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实施其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包括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数据局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实施对各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行为的检查@@。

  五@@、检查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做好准备@@。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理解相关检查通知@@、检查内容@@和@@检查表格@@,充分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二@@)做好记录@@,公布检查结果@@。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工作@@,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表@@,检查表须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检查结果@@,并完成通报@@,通报内容包含抽查情况概述@@、存在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等@@。

  (三@@)注重实效@@,遵守规定@@。检查人员要注重工作实效@@,讲求效率@@,不得影响被检查对象工作的正常进行@@;检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公平公正@@,依法检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锡市@@数据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