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循序渐进@@,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要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二@@是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四@@是坚持@@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要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对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承诺@@、期限承诺和保障承诺的履行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五@@是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建立健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三@@、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一@@)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上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四@@、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二@@)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由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各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三@@)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区域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四@@)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五@@、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一@@)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二@@)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有关部门责任@@,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三@@)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探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
 
  (四@@)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招商引@@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规范地方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人民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约束@@,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六@@)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镇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停车@@、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并将各项工作守信践诺情况纳入街道和乡镇绩效考核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诚信@@街道和诚信@@乡镇创建活动@@。
 
  六@@、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加强各地区各部门协作配合@@。
 
  (二@@)加快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建设法规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政务诚信@@建设地方性法规@@。加快推进政务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办法等制度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结合实际切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