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应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优化教师@@工作治理体系@@,提升教师@@工@@作治理能力@@,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教师@@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意义@@
 
  1. 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支撑@@。教育信息化@@@@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教育现代化全局@@的战略选择@@,是破解教育难点问题@@的紧迫任务@@。教师@@管理@@信息化@@是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根本要求@@和重要内容@@。当前@@,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日@@趋广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正加快推进@@,社会整体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教育信息化@@@@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以深入应用@@@@教师@@系统为抓手@@,加快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推动教育信息化@@@@工作迈向新@@台阶@@。
 
  2.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需求@@。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扩大教育公平受益面@@、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教师@@规模庞大@@、类别多样@@、分布广泛@@,教师@@工作环节多@@,涉及师德建设@@、培养培训@@、资源@@配置@@、管理@@评价和待遇@@保障等@@,治理难度较大@@。传统手段很难做到对教师@@队伍的科学@@、精准@@@@、高效管理@@@@,很难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必须要创新@@教师@@管理@@方式方法@@,积极整合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提升教师@@管理@@的效率与水平@@。
 
  二@@、准@@确把握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核心任务@@
 
  3. 建立教师@@管理@@信息化@@体系@@。以教师@@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教师@@系统与相关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的互通@@、衔接@@,建立健全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教师@@的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教师@@管理@@信息化@@体系@@,为加快推进教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4. 形成教师@@队伍大数据@@@@。依托教师@@系统@@,实现各级各类教师@@信息的@@“伴随式收集@@”,为每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建立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全国教师@@基础信息库@@;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教师@@系统及相关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的教师@@信息@@,形成教师@@队伍大数据@@@@。完善相关制度@@,确立教师@@系统基础信息地位@@,作为教师@@和教育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
 
  5. 优化教师@@工作决策@@。将教师@@队伍大数据@@作为教师@@工作决策的基础支撑和重要依据@@,进行多角度@@、多层面@@、多方位的关联分析@@@@、融合利用@@@@,评价教师@@队伍发展状况@@、找准@@教师@@队伍发展问题@@@@、研判教师@@队伍发展趋势@@、确定教师@@队伍发展重点@@,提升教师@@工@@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6. 提升教师@@队伍治理水平@@。积极推进教师@@系统及相关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逐步推进教师@@管理@@方式重构@@、教师@@管理@@流程再造@@,实现教师@@管理@@过程精细化@@、治理工作精准@@@@化@@,优化教师@@管理@@核心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管理@@服务水平@@。
 
  三@@、切实落实教师@@管理@@信息化@@的重点工作@@
 
  7. 做好@@教师@@系统建设与管理@@@@。遵循@@“两级建设@@、五级应用@@@@,分级管理@@@@、属地运行@@,统一@@规划@@、地方定制@@,及时更新@@@@、深度使用@@@@”原则@@@@,根据教育和教师@@工作实际需求@@,完善教师@@基础信息库@@,拓展教师@@业务管理@@@@功能@@。地方可依托教师@@系统@@@@,围绕教师@@培养@@、教师@@培训@@、教师@@资源@@配置@@@@和教师@@管理@@评价等工作@@,开发本地特色功能模块@@,深入推进教师@@系统建设@@。各地要按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要求@@,紧扣@@“准@@”“新@@”“用@@”,认真做好@@教师@@信息采集@@、核准@@@@、更新@@工作@@,切实推进教师@@系统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应用@@@@,确保教师@@系统安全@@、有效@@、可持续运行@@。
 
  8. 支持教师@@精准@@@@培养@@。利用@@教师@@基础信息库@@,结合教育改革发展需求@@,分析@@、预测国家@@、区@@域@@、城乡@@不同层面和不同类别教师@@的补充需求@@,为合理确定教师@@培养规模@@、学历@@层次和学科@@专业结构等@@,为相关部门和高校制定招生计划提供可靠依据@@。利用@@教师@@队伍大数据@@@@,研究分析@@教师@@素质能力发展现状@@,完善教师@@培养方案@@,为优化教师@@培养课程设置@@、开发教师@@培养资源@@@@、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跟踪教师@@培养质量等提供有力支撑@@。
 
  9. 促进教师@@培训@@专业化@@。利用@@教师@@基础信息库@@,分析@@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进展@@,为制定培训规划@@,督促培训工作提供依据@@。利用@@教师@@队伍大数据@@@@,分析@@教师@@培训@@需求@@,为设计培训项目@@、开发培训课程@@、评估培训质量等@@,提供有力支持@@。依托教师@@系统@@及相关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教师@@培训@@选学@@,为教师@@创造选择培训内容@@、资源@@、途径和机构@@的机会@@,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需求@@。利用@@教师@@系统@@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功能@@,推进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提供学分申报@@、审核@@、认定@@、查询一@@站式服务@@,推进培训学分@@银行建设@@,实现培训学分@@的累积@@、转换和应用@@@@。
 
  10.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利用@@教师@@基础信息库@@,分析@@全国@@、区@@域@@、城乡@@、校际等不同层面和各级各类教师@@的资源@@配置@@@@,深入研究教师@@的数量@@、学历@@、职称@@、学科@@、性别@@、年@@龄@@、工资待遇@@@@、流动等不同类别的信息@@,为优化教师@@编制配备@@、合理设置教师@@岗位@@、开展教师@@招聘补充@@、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加强教师@@待遇@@保障等提供基本依据@@。利用@@教师@@系统@@相关功能@@,改进教师@@调动管理@@@@@@,规范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城乡@@教师@@交流@@。
 
  11. 改进教师@@管理@@服务@@。利用@@教师@@系统@@,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考核评价和项目申报等工作提供信息和管理@@服务@@,实现教师@@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切实提升教师@@管理@@评价工作的信息化@@程度@@,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四@@、有效@@建立教师@@管理@@信息化@@的保障机制@@
 
  12. 强化组织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师@@管理@@信息化@@的组织领导@@,将教师@@管理@@信息化@@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建立责权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为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提供人员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本校教师@@管理@@信息化@@的组织保障工作@@。
 
  13. 强化经费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教师@@管理@@信息化@@投入力度@@,要在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中统筹落实教师@@系统功能拓展@@、深入应用@@@@、运行维护等各项工作经费@@,落实人员培训等队伍建设经费@@,为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提供经费保障@@。
 
  14. 强化安全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网络与教师@@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按照@@《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建立管理@@与技术双重保障体系@@,确保信息安全@@和应用@@可靠@@。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安全威胁监测预警制度@@,做好@@教师@@工作相关系统的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工作@@。
 
  15. 强化督查落实@@。要将教师@@管理@@信息化@@列入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督促各地各校将教师@@管理@@信息化@@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部@@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指导各地各校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的管理@@工作@@,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使用@@高效@@,更好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系统管理@@遵循@@两级建设@@@@、五级应用@@@@,分级管理@@@@、属地运行@@,统一@@规划@@、地方定制@@,及时更新@@@@、深度使用@@@@的原则@@@@@@。教育部@@建立国家级教师@@系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省@@级教师@@系统@@,两级系统互联互通@@@@,服务国家@@、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将统一@@要求@@与拓展定制相结合@@,既满足国家宏观管理@@需要@@,又适应各地工作实际@@,实现教师@@信息@@及时更新@@@@@@,推进教师@@系统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教师@@系统包括国家级教师@@系统和省@@级教师@@系统@@;所指的管理@@内容包括教师@@系统的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
 
  第四@@条@@ 教师@@系统覆盖学校@@范围包括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高等学校@@等@@。
 
  第五条@@ 教师@@系统覆盖人员范围包括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负责国家级教师@@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各地开展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组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信息采集与应用@@工作@@,逐步实现高校教师@@相关平台@@与国家级教师@@系统的对接融合@@。
 
  第七条@@ 教师@@系统实行属地化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级教师@@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管理@@@@。组织开展本省@@@@(区@@、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工作@@。高校附@@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第八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教师@@系统管理@@责任分工@@,教师@@或人事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发展规划部门负责教师@@信息与教育事业统计的对接@@,财务部门负责经费落实@@,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与服务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日@@常运维@@。
 
  第九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教师@@系统专业队伍建设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建立工作激励机制@@,为系统建设与深度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第十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教师@@系统与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教师@@系统应用@@@@,不断提升教师@@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 教育部@@提出教师@@核心信息指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此基础上拓展定制本省@@@@(区@@、市@@)指标@@@@,确保指标@@@@科学@@、填报口径统一@@@@。
 
  第十二@@条@@ 采用@@教育部@@统计用@@学校@@@@(机构@@)代码@@,初始化并定期更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代码@@@@。学校@@(机构@@)设置发生变化@@,应尽快联系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划部门变更相关属性信息@@,教师@@系统适时更新@@@@。
 
  第十三@@条@@ 教师@@系统分别为国家@@、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设立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账号@@@@。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开展系统应用@@的管理@@服务工作@@;信息查询员可查询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基础信息及相关统计信息@@。学校@@系统管理@@员@@可根据需要@@,为本校教师@@创建账号@@@@。
 
  第十四@@条@@ 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账号@@@@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CA证书使用@@工作@@。各地各校要建立相应制度@@,明确账号@@管理@@流程@@,规范账号@@使用@@行为@@,严格账号@@权限@@,不得超业务范围配置权限@@。严控三@@类账号@@数量@@,各地各校系统管理@@员@@账号@@不超过@@1个@@。
 
  第十五条@@ 各地各校用@@户账号@@按流程逐级分发至相应用@@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逐步实现利用@@@@“应用@@支撑服务平台@@@@”创建和管理@@账号@@@@。系统管理@@员@@按要求@@做好@@权限分配的技术操作@@。
 
  第十六条@@ 教师@@信息采集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管理@@员或教师@@本人录入@@。为确保信息准@@确@@,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学校@@如果已经具有相关信息平台@@@@,在采集指标@@@@相对应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批量导入等数据互通方式进行采集@@。
 
  第十七条@@ 教师@@要客观真实填报由个@@人提交的相关信息@@。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教师@@信息@@,建立集体审核@@@@、校长负责机制@@,确保教师@@信息准@@确@@。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学校@@上报教师@@信息进行审核@@@@,要通过随机抽查学校@@@@、随机抽查教师@@@@、通报抽查结果等方式@@,确保教师@@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未能通过身份证@@、查重等校验的问题@@数据@@,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核查@@、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数据更新@@频次提出明确要求@@@@,加快实现教师@@信息@@@@“伴随式收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须确保每年@@@@3月@@底之前完成上一@@年@@度教师@@信息全面更新@@工作@@@@,9月@@底之前完成本年@@度上半年@@教师@@信息全面更新@@工作@@@@。
 
  第十九条@@ 教师@@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按程序审核@@确认@@。变更已有信息需由学校@@信息管理@@@@员提出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变更@@。
 
  第二@@十条@@ 完善教师@@系统信息管理@@@@功能@@@@,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增强信息统计分析@@功能@@,拓展信息管理@@@@服务范围@@。为高等学校@@等教职工人数较多的学校@@@@,增加二@@级部门信息管理@@@@等功能@@。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教师@@办理入职手续后@@,学校@@应及时为其注册建立电子档案@@,按程序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 做好@@教师@@变动管理@@@@,对长时间不在岗@@、离职@@、离退休等情况的教师@@@@,学校@@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对其在职情况进行变更@@。
 
  第二@@十三@@条@@ 教师@@调动管理@@@@,通过教师@@调动功能模块实现@@。由调入学校@@发起申请@@,依次经调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调出学校@@@@、调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调取电子档案@@。如教师@@调动属于交流轮岗@@,则@@按第二@@十四@@条@@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十四@@条@@ 教师@@交流轮岗管理@@@@,通过交流轮岗功能模块实现@@。对不变更人事关系的交流轮岗@@,由派出学校@@发起申请@@,经派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完成@@。对变更人事关系的交流轮岗@@,由派出学校@@发起申请@@,依次经派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完成@@。
 
  第二@@十五条@@ 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通过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功能@@模块实现@@。培训学分@@(学时@@)实行分级管理@@@@@@,遵循@@录入计划@@、提交结果@@、确认学分流程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录入本级培训项目及培训承办机构@@@@,生成培训计划@@;培训承办机构@@按要求@@将参训教师@@培训@@结果提交至系统@@;项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培训学分@@@@。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学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本省@@学时@@学分转化规则@@进行确认@@。校本研修计划录入及培训学分@@确认@@、教师@@自主研修学分确认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充分利用@@教师@@系统@@信息@@,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流程@@,便捷有效@@实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
 
  第二@@十七条@@ 将根据各地统一@@需求@@,国家级教师@@系统将进一@@步开发教师@@业务管理@@@@功能@@。省@@级教师@@系统要根据教师@@管理@@信息化@@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教师@@培训@@选学@@、教师@@资源@@配置@@@@、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考核评价等教师@@业务工作@@,开发特色管理@@功能@@模块@@,优化教师@@治理@@,推进教师@@系统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切实用@@好教师@@系统@@,同时@@,以深度应用@@推进教师@@信息及时更新@@@@@@。
 
  第五章@@ 信息应用@@@@
 
  第二@@十八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教师@@信息的研究分析@@工作@@,评价现状@@、找准@@问题@@@@、研判趋势@@、确定重点@@,提升教师@@工@@作决策水平@@。
 
  第二@@十九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教师@@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发布教师@@队伍建设报告@@,展示教师@@工作成效@@,增进社会了解@@,争取各方支持@@。
 
  第三@@十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确立教师@@系统基础信息地位@@@@,作为教师@@和教育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有效@@利用@@教师@@基础信息库@@@@,为教师@@管理@@评价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实现教师@@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
 
  第三@@十一@@条@@ 坚持分级有序开放的原则@@@@@@,推进教师@@系统信息共享@@。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信息共享使用@@制度@@,明确共享信息的范围@@,对共享信息的申请@@、审核@@、使用@@等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十二@@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实现教师@@系统与相关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的互通@@@@、衔接@@,有效@@整合相关教师@@信息@@,建立教师@@队伍大数据@@@@,支持教师@@系统在更广层面的应用@@@@,建立教师@@系统可持续发展机制@@。
 
  第六章@@ 运维管理@@@@
 
  第三@@十三@@条@@ 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与服务部门在教师@@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教师@@系统的运维工作@@,做好@@网络@@、硬件@@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等基础支撑平台@@和教师@@系统软件的运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与服务部门要安排数量足够和素质过硬的网络@@、硬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技术运维人员@@,明确职责@@,细化任务@@,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应用@@顺畅@@。
 
  第三@@十五条@@ 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与服务部门要做好@@对教师@@系统相关运维人员的督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信息化@@@@技术支持@@与服务部门教师@@系统运维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章@@ 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做好@@教师@@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落实相应安全保障措施@@,定期开展测评@@。
 
  第三@@十七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教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教师@@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使用@@全过程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安全@@。加强安全教育@@,提升信息安全意识与防护技能@@。加强各级各类账号@@密码管理@@@@,落实相关责任人的安全保密责任@@。
 
  第三@@十八条@@ 教育信息化@@@@部门要做好@@教师@@系统技术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安全保障队伍建设@@,明确安全工作分工@@,落实安全责任主体@@@@,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九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信息化@@@@部门要做好@@风险评估@@,加强安全威胁监测@@,制定预案@@,建立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