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通过@@政府网站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诉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包括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下同@@)建立@@“网络回应人@@”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网络回应人@@”制度@@的重要性@@

  “网络回应人@@”制度@@是各级政府部门@@指定专人@@@@@@,依托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答复咨询@@@@、解读政策@@、提供信息@@、征求意见的@@一@@种制度@@安排@@。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网络关注政府工作@@,表达利益诉求@@,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顺应新形势@@,运用好信息化技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建立@@“网络回应人@@”制度@@,是利用网络构建的政府与公众相互联系的桥梁纽带@@,是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各级政府部门@@建立@@@@“网络回应人@@”制度@@,有利于保障民意诉求直达基层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利于保障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利于保障政府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推进法制政府@@、创新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切实做好网络回应平台@@及相关制度@@建设@@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网络回应人@@”平台@@。省政府依托民心网建立@@全省统一@@的@@@@“网络回应人@@”平台@@,各级政府部门@@在该平台@@建立@@@@“网络回应人@@”工作站@@,开展网络回应工作@@。平台@@由民心网管理委员会负责运行维护@@。

  (二@@)建立@@专门人员值守制度@@@@。各级政府部门@@要指定专人@@担任@@“网络回应人@@”(可采取@@A、B岗@@),专门从事网络回应工作@@。指定的@@“网络回应人@@”负责工作时间在线值守@@,及时收集@@、处理@@、回应公众提出的意见和@@诉求@@。

  (三@@)建立@@直接责任人备案制度@@@@。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网络回应工作@@。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政府办公厅备案@@,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建立@@日@@常工作监督通报制度@@@@。民心网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调度@@、分转@@“网络回应人@@”平台@@上的公众意见和@@诉求@@,对各级政府部门@@回应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定期通报工作值守@@、回应时效@@、回应质量等情况@@,对急@@、危@@、险@@、重问题@@的回应情况要及时通报@@。

  三@@、强化对网络回应工作的管理@@

  (一@@)加强对网络回应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的主管部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网络回应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办公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网络回应工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行业@@、本系统网络回应工作@@。

  (二@@)建立@@健全网络回应协调@@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在@@明确分管领导@@和@@值守人员基础上@@,建立@@健全网络回应协调@@和@@督办机制@@,对值守人员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通过@@“上报@@”、“分转@@”和@@“下派@@”等方式@@,落实回应责任@@,限时提出处理@@意见@@,保证群众意见及时得到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出台时@@,要主动做好民意征集和@@政策解读工作@@。

  (三@@)做好网络回应基础性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选派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网络回应工作@@,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网络回应人@@”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网络技术运用能力@@。二@@是为@@“网络回应人@@”参加部门重要会议@@、掌握相关信息@@、明晰政策导向等@@,提供便利条件@@。三@@是加强对社会热点和@@舆情的预判@@,注意积累相关信息@@,建立@@回应工作数据库@@,为提高回应效率打牢基础@@。

  (四@@)强化对网络回应工作的考核与问责@@。各级政府要把网络回应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评和@@目标@@考核体系@@,定期考评和@@通报@@。对社会关切不回应@@、重要信息不发布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附@@件@@:辽宁省@@“网络回应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7日@@

  附@@件@@

辽宁省@@“网络回应人@@”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辽宁省@@“网络回应人@@”平台@@,是省政府依托民心网建立@@的@@,各级政府部门@@(包括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下同@@)指定专人@@,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答复咨询@@@@、解读政策@@、提供信息@@、征求意见的@@“政民互动@@”工作平台@@@@。为保证@@“网络回应人@@”平台@@规范有序运行@@,切实发挥互动交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络回应人@@”平台@@设在民心网@@,由省政府办公厅主办@@,民心网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运行维护@@。各级政府部门@@在该平台@@建立@@@@“网络回应人@@”工作站@@,开展本单位网络回应工作@@。

  第三@@条@@ 各级政府部门@@指定专人@@@@(可采取@@A、B岗@@)为本单位@@“网络回应人@@”,负责工作时间在线值守@@,及时收集@@、处理@@、回应公众提出的意见和@@诉求@@。

  第四@@条@@ 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站@@”账号@@由民心网统一@@分配和@@认证@@,名称为本单位@@规范化简称@@。各单位自设密码@@,自主使用@@,所发内容代表本单位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 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 公众自主登录民心网@@“政民互动@@”专栏@@,即@@“网络回应人@@”平台@@,按要求填写意见@@、建议@@、咨询@@、表扬@@、批评等内容@@,发送给相应的政府部门@@。登录采用网名和@@实名相结合形式@@,网名可在平台@@上公开显示@@,实名用于方便情况核实@@、回复及满意度调查@@。每条留言对应一@@个受理编号@@@@,留言人凭受理编号@@和@@自设密码查询回复结果@@。

  第六@@条@@ 公众在@@“网络回应人@@”平台@@上留言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反映情况要真实@@,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提出诉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方面的问题@@@@;公众咨询@@和@@反映问题@@@@,应当注明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内容@@、反馈结果@@。

  第七条@@ “网络回应人@@”平台@@受理下列内容@@:

  (一@@)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工作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各级政府及部门政策@@、决策的咨询@@@@;

  (三@@)对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质询@@、建议@@;

  (四@@)事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问题@@@@。

  第八条@@ “网络回应人@@”平台@@不予受理下列内容@@:

  (一@@)内容表述不清@@,无从调查或回复的@@;

  (二@@)信访部门正在办理或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三@@)已进入法定调处程序的案件@@;

  (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事项@@;

  (五@@)恶意登录平台@@反复批评@@、投诉同一@@内容的@@;

  (六@@)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第九条@@ 各级政府部门@@指定的@@网络回应具体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登陆本单位@@“网络回应人@@”工作站@@值守@@,收集上一@@个工作日@@@@以来平台@@上有关本单位的公众留言@@,并做出回应意见@@。

  第十条@@ 回应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一@@)能即@@时解答的@@,回复解答内容@@;

  (二@@)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不能即@@时解答的@@@@,转交本单位内部机构提出答复意见@@,或交由下级部门办理@@,限期向留言人做出答复@@;

  (三@@)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即@@时分转@@到相关责任单位@@。不能确定办理主体@@或责任不清的@@,转本级政府@@“工作站@@”协调@@办理@@,并说明理由@@;

  (四@@)需多个部门分别解答的@@,先回复本单位的意见@@,其他事项建议@@留言人直接向责任部门咨询@@@@;

  (五@@)不予受理的@@,向留言人回复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十一@@条@@ 网络回应尽量即@@收即@@回@@,一@@般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答复时限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留言人告知@@,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相关法律法规对办结时限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回复依据要准确@@,内容要有针对性@@,用语要文明规范@@,尽量使用亲民易懂的语言@@,有问必答@@。

  第十三@@条@@ 回复时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 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共性问题@@@@,应当主动公开解答意见@@。对留言人要求公开答复的@@,应在平台@@上公开答复@@,敏感信息@@、过程信息不得公开答复@@。

  第十五@@条@@ 群众对回复作出合理的不满意评价的@@,应进一@@步做出回应@@。

  第三@@章@@ 监督和@@保障@@

  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为本地区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的主管部门@@。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网络回应工作@@,日@@常工作由民心网工作委员会承担@@。市@@、县两级政府办公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地区网络回应工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行业@@、本系统网络回应工作@@。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回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网络回应工作@@。

  第十八条@@ 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部门和@@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网络回应人@@”分管领导@@、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实行备案制@@,必要时直接调度@@、追责@@。各级政府部门@@分管领导@@@@、责任人调整时@@,应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民心网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各@@“工作站@@”工作情况进行日@@常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值守情况@@、回复时效@@、回复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定期公开通报@@@@。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对社会关切不回应@@,回应不及时@@,回应错误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严肃批评@@、公开通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给予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服从于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