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及其他方式进行的投诉均可受理@@,投诉件应当署真实姓名@@,并有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近日出台的@@《江西@@省行政投诉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以上政府@@行政投诉中心或县以上政府@@所属部门行政投诉机构均可受理影响发展环境@@、影响机关行政效能和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投诉@@,但越级投诉@@、已进入司法程序或作出行政复议@@、仲裁决定等的投诉不予受理@@。对已受理的投诉件@@,如无特殊原因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结@@。这是记者从江西@@省政府@@办公厅获得的信息@@。

  《办法@@》规定@@,行政投诉机构可要求被投诉人提供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要求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停止或纠正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纪律的行为@@,对所造成的危害采取补救措施@@;依法没收@@、追缴被投诉人的违法@@、违规所得或者责令退赔@@;同时根据检查@@、调查或者考核评议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建议@@。

  《办法@@》还规定@@@@,行政投诉机构应当公布投诉电话@@、网址@@,设立投诉信箱@@,方便投诉人投诉@@,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并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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