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去年@@@@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起点@@,我国政府@@改革加快了重要步伐@@——在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上@@,努力实现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

  按照这部专门法规的要求@@,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信息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任何一级政府@@都不能再用沉默应对@@群众关切@@。这既是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法规@@,也是促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法规@@。

  以抗御@@“5·12”特大地震@@、举办北京奥运会为标志@@,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第一时间公开@@透明@@@@。这一年@@@@多来@@,仅以各级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为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三个层次@@@@2008年@@举办新闻发布会的总数大大超过了历年@@@@,达到@@1587场@@,大量权威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受到了国内外公众包括媒体的肯定和好评@@。

  但一年@@@@来发生的多起群体性事件和食品安全@@、生产安全重大事故@@,也暴露了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未能严格依法@@、依规办事@@,隐瞒真实信息@@、阻碍群众知情权@@。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中出现摇摆或反复@@,缺乏@@“公开@@”的动力机制@@,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精神持怀疑态度是一个重要原因@@;而令人警惕的是@@,有的地方为了掩盖决策失误@@,故意不向群众提供信息@@,或只提供粗浅的@@、无效的信息@@,显示出继续依法推进信息公开@@@@的紧迫性@@。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首先要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颁布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是要促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政府@@法定的自觉行动@@。大量事实证明@@,一些突出社会矛盾特别是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不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结果@@;恰恰相反@@,是政府@@信息公开@@@@缺位@@,人民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的后果@@。公开@@是信任的基础@@。真心实意地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公共信息@@,有利于真正形成政府@@改革的巨大合力@@,推动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才能真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文@@/袁元@@)

  信息公开@@@@“年@@考@@”观察@@

  信息公开@@@@是对@@政府@@转型的重大考验@@,当前须从考核不硬@@、利益难舍@@、懒政作祟三大症结入手@@,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突破@@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程义峰@@ 秦亚洲@@ 陈冀@@ 杨金志@@

  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5月@@1日@@出台@@,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全国性法规@@。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各级政府@@在依法履职中@@,主动公开@@大量信息并受理众多群众申请@@。在处理多起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件时@@,不少部门和地方政府@@正越来越从容有度@@、开放透明@@。

  不过@@,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群众@@、专家和基层干部认为@@,总体来看@@,一年@@@@“初考@@”并不够理想@@,在许多方面@@,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是@@“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公民申请信息公开@@@@则处于@@“政府@@半推半就@@、群众半信半疑@@”状态@@。

  受访的多位人士认为@@,信息公开@@@@是对@@政府@@转型的重大考验@@,当前需要从考核不硬@@、利益难舍@@、懒政作祟三大症结入手@@,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突破@@。

  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起草人@@、中国社科院教授周汉华告诉本刊记者@@,自去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条例在全国各地的实施参差不齐@@,整体来讲并不理想@@。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邹荣分析说@@,条例规定政府@@有主动公开@@信息的义务@@,目前虽然各地各级政府@@也在@@“按部就班@@”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但最突出的问题是@@“公开@@的群众不关心@@,群众关心的不公开@@@@”。“你到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网站去看@@,大量的都是文@@件@@、会议@@、规范@@,这些当然应当公开@@@@,但绝不是公开@@的主要内容@@。最应公开@@的是各类公共信息@@,如安全@@、卫生@@、传染病以及政府@@履职@@、经济景气状况@@、就业信息等@@”,他这样告诉本刊记者@@。

  有同感的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恒认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但我发现@@,在企业@@、学校@@、政府@@等各类网站中@@,政府@@网站@@却往往更新缓慢@@、信息量少@@,有用信息更少@@,这充分反映了政府@@部门的过于谨慎和观念滞后@@。”

  上海市@@民林鸣十分关心政府@@信息公开@@@@@@。接受@@采访时@@,他说@@:“现在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太少@@,且过于陈旧@@。在很多政府@@网站@@上挂着的信息@@,很多是老百姓不想看@@、不需要的@@。而关键信息@@、重要信息太少@@,比如政府@@采购@@、公共财政资金@@、土地出让@@、社会保障方面的详细数字@@,都是应公布而没有公布的@@。”

  河南省一位县长对@@本刊记者坦言@@,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主动公开@@不充分@@,公开@@内容@@、程度@@、与服务的对@@象结合上都存在问题@@。“虽然说@@‘公开@@为原则@@’,但有的部门还是底气不足@@,把握不准@@,习惯让保密部门审查一下@@。但问题是@@,很多业务问题专业性很强@@,保密部门自己也弄不清楚@@。例如@@,城市@@拆迁涉及的环节非常多@@,该什么时间公布什么内容@@,只有建设部门自己心里知道@@。结果就是业务部门和保密部门推来推去@@,公开@@的及时@@性@@、充分性大打折扣@@。”

  安徽省一位县长说@@,虽然县里按照条例规定编制了公开@@目录@@,也在网站上例行公布了干部任职@@、工作会议@@等信息@@,但还是存在信息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例如@@,每年@@的征兵工作@@,老百姓很关心今年@@招什么兵种@@、去什么地方@@,按照惯例理解这是应保密的@@,但群众不满意@@。他们说@@‘我儿子去当海军还是空军@@,去海南岛还是黑龙江@@,还不能让我知道@@?’”,这位县长认为@@,过于笼统保密规定束缚了信息公开@@@@的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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