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日获悉@@,5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该类信息应在其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重点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该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当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凡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据介绍@@,政府@@信息将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服务站点@@、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予以登载@@、提供@@、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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