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今日表示@@,《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向社会主动公开三类信息@@@@,同时@@,强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卫生部今日上午@@10时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医疗服务信息@@,并介绍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及全国爱卫会@@“整洁行动@@”等有关工作情况@@。

  邓海华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部近日以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并且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向社会主动公开三类信息@@@@,即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反映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对于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办法@@》按照其各自的属性和职能@@@@,规定@@了各自应该重点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办法@@》特别规定@@@@,医疗服务中患者使用的药品@@、血液及其制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应向患者或其家属提供公开查询服务@@;需要事先告知信息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相关信息@@,应主动告知患者或其家属@@。

  《办法@@》同时@@强调@@,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应当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若出现不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或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欺骗服务对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情况@@,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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