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公开变成了事后公开@@;自己公开自己监督@@,失去了监督意义@@。”日前@@,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合肥@@政务@@公开现状进行调研@@,给政府@@政务@@公开挑了不少毛病@@。

  昨天@@,合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关于合肥@@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说@@,近年来@@,合肥@@市政务@@公开的面逐步扩大@@,公开事项也逐步增多@@,但调研显示政务@@公开仍有一些问题@@。

  报告指出@@,有些涉及权力运作核心部分@@“人@@、财@@、物@@”调配处理重要过程的政务@@公开还没有完全自觉主动地开展@@;有的应当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单位的公开则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一些单位对待政务@@公开并不积极@@,“往往是群众呼声比较大@@、或是上级有明确要求才被迫进行@@。”此外@@,政务@@公开发展不均衡@@,县区政府@@的政务@@公开还处在低层次@@和起步阶段@@。

  调研人@@员还发现@@,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各级政府@@办公厅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而监察机关负责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从合肥@@市现状看@@,除了包河区外@@,市和各县区政务@@公开办都设在监察部门@@,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有悖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政务@@公开要实现由@@“政府@@公开什么@@,群众看什么@@”向@@“群众想看什么@@,政府@@就公开什么@@”的转变@@,尤其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尽可能让老百姓参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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