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5月@@1日起@@,各级政府@@机构必须执行信息公开@@规定@@。

  长期以来@@,“红头文件@@”的@@“对公不对私@@”使其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普通民众不太容易接触@@到@@“红头文件@@”;与此同时@@,一些内容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红头文件@@”违法现象时而可见@@。

  据统计@@,我国@@80%的@@有用信息由政府@@掌握@@,但由于缺少统一的@@法律规定@@,这些信息往往被封锁在政府@@机关之内@@,公众很难得知和利用@@。在中央一再强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的@@背景下@@,消除行政神秘化@@、透明行政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公开@@“红头文件@@”不仅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而且便于公众更加深入地了解文件内容@@,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政府@@部门的@@工作@@。

  开放@@“红头文件@@”并不仅仅是便于市民@@“参观@@”这么简单@@,更为关键的@@作用在于提请公众对决策过程做出监督@@。作为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本身也需要监督@@,而仅靠行政机关内部单向的@@监督管理显然不够@@。这不仅有助于公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且可以大大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便于公众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从而确保@@“红头文件@@”真正为公共利益护航@@,而不是为部门利益@@“代言@@”。 

  如果说@@“零距离@@”接触@@“红头文件@@”给公众提供了熟悉政策的@@机会的@@话@@,赋予公众监督的@@权利则更加强调于普通公众的@@主动参与@@。“红头文件@@”拉下神秘面纱@@,不仅昭示着政府@@部门服务理念的@@提升@@,同时显示出其服务态度的@@转变@@———在那些关系到公众利益的@@决策过程中@@,公众无疑是@@“红头文件@@”最直接和有效的@@监督者@@。衷心希望@@“红头文件@@”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从而促进民众生活与政府@@工作之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从而形成更为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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