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制报@@讯@@ 江西省@@政府@@近日发布@@《江西省@@201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其中提出@@,今年要专门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并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设立@@、实施行政审批@@@@要追究责任@@。

  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今后@@,未纳入省政府@@保留的行政许可目录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我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确保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全部落实到位@@,对执行不力@@、敷衍塞责@@、疏于监管@@,甚至拒不执行决定@@,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继续审批或者变相审批等问题的@@,要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检查行政审批@@收费行为@@

  我省提出@@,要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各地各部门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

  有关部门将对行政审批@@收费行为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否按规定公示行政审批@@收费@@;是否存在无合法依据擅自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是否存在办理行政审批@@时收取或代为收取经营性服务费用等其他费用等等@@。该项工作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

  网上审批总量力争超五成@@

  目前@@,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已基本部署到省市县三级@@,我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行政审批@@的申请@@、受理@@、审核@@、发证@@、收费等各个环节利用该系统全部完成@@。对申请人通过该系统提交的申请件@@,实施机关必须@@100%利用该系统进行办理@@。利用该系统办理的审批件量@@,今年要力争达到各部门审批办件总量的@@50%以上@@。

  我省还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备案机制@@;健全行政审批@@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设立@@、实施行政审批@@@@,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等问题@@,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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