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正式在全国实施@@@@。而就在@@4年@@之前@@,2004年@@5月@@1日@@,上海市政府@@已率先出台并实施@@@@《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从@@2004年@@5月@@1日@@至@@2007年@@底@@,上海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高达@@25.8万条@@。上海何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实施@@《规定@@》以来@@,都有哪些酸甜苦辣@@?记者专访了上海市市长韩正@@,道出一@@段@@“承诺@@”故事@@。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突破口@@

    2003年@@上海市十一@@届人大会议上@@,选出了新一@@届市政府@@领导班子@@。韩正当选市长@@——

  当时@@@@,我们@@提出建设@@“三个@@政府@@@@”:即@@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闭幕那天@@,我代表新一@@届政府@@承诺@@@@:从@@严治政@@,狠抓自身建设@@,强@@化职能转变@@@@。

  切入口究竟在哪里呢@@?听取了各方意见@@,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等相关部门@@,大家认为@@,信息公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监督政府@@权力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我们@@决定@@,把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突破口@@。

  从@@“三公部门@@”入手@@

  2004年@@1月@@19日@@,上海市政府@@颁布@@《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当年@@@@5月@@1日@@起执行@@。从@@酝酿到施行@@,推进速度很快@@。韩正却透露@@“难度挺大@@”——

  最大的@@难题是@@,信息公开@@,哪些该公开@@,哪些不公开@@?争议很大@@,操作有难度@@。我们@@后来形成共识@@,在信息公开@@方面@@,“法无禁止即@@可为@@”。先用@@“排除法@@”,把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列出@@,包括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排除后@@,其他政府@@信息都应该公开@@,范围大大拓宽@@。从@@此确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政府@@信息的@@披露从@@被动转为主动@@。

  政府@@信息公开@@应从@@@@“三公部门@@”入手@@,即@@“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高的@@部门@@”。市教委@@、公安局@@、人事局等@@15个@@“三公部门@@”,率先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梳理和公开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信息@@,为老百姓@@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指引和便利@@。

  敏感问题与公众坦诚沟通@@

  在上海@@,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既可以通过@@“中国上海@@”政府@@网站@@,还可通过设在各级档案@@馆的@@集中查阅点@@。全市共设置公共查阅点@@287个@@,社区信息苑@@100个@@,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50个@@,全市行政机关设置的@@公开申请受理点@@519个@@。此外@@,市政府@@还举办了@@125场新闻发布会@@。对此@@,韩正说@@——

  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是否多样化@@,老百姓@@获取政府@@信息是否便捷@@,决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成败@@。特别是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突发事件@@或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

  我们@@2003年@@就实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为新闻发言人制度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对敏感问题@@,也要及时@@与公众坦诚沟通@@。今年@@两会期间@@,对一@@些敏感问题@@,如社保案@@@@、迪斯尼选址@@、磁悬浮建设等@@,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面对媒体提问@@,我们@@都坦诚相告@@。

  把政府@@置于全社会监督中@@

  2004年@@5月@@1日@@至@@2007年@@底@@,上海收到并处理公开申请@@3.5万件@@@@,答复公开或者部分公开的@@@@2.6万件@@@@,比例高达@@74.3%;“中国上海@@”等各级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访问量约@@4.5亿人次@@@@,通过各种渠道向行政机关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超过@@3585万人次@@@@。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类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截至今年@@@@4月@@15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40件@@,且逐年@@上升@@;但纠错率却逐年@@下降@@,从@@2004年@@的@@@@34.8%,已降到@@2007年@@的@@@@11.3%。

  谈及这些数据@@@@,韩正很欣慰@@——

  这些数据@@,意义很大@@。

  政府@@职能转变@@非常明显@@。政府@@弱@@化了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强@@化了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这一@@@@“弱@@”一@@“强@@”,与信息公开@@直接有关@@。

  政府@@信息的@@透明公开@@,把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中@@,强@@化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百姓@@、法人对信息公开@@的@@申请乃至复议增多@@,纠错率却逐年@@减少@@,说明各级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日@@益规范和主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的@@公开透明@@,就是@@“阳光@@”,从@@制度上使权力的@@运行少了许多猫腻@@,促进了政府@@的@@廉政建设@@。

  “事后公开@@”变@@“前置公开@@”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实施@@一@@个@@月@@后@@,一@@位董姓居民诉徐汇区房地局@@,未依申请公开其房产原始数据@@——这是全国首例诉政府@@信息不公开的@@@@“民告官@@”案@@。而今年@@@@3月@@,上海市二中院刚刚终审一@@起案@@件@@@@:市政府@@准备@@“按计划调整@@、淘汰劣势企业@@、劣质产品和落后工艺@@600个@@”,一@@位市民由此申请公开这份名单详情@@,得到@@“不予公开@@”的@@答复@@。该市民一@@怒之下状告市政府@@@@,终审支持了被告@@。

  韩正坦诚地说@@——

  “民告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大进步@@。4年@@前制定@@《规定@@》时@@,我们@@就@@预料这类现象难以避免@@,但并不害怕@@。这可以让@@各级政府@@更主动地公开信息@@,依法行政@@;并让@@社会公众来监督政府@@行政规范@@。

  不过@@,这几起案@@例@@,也反映出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中所面临的@@一@@些难题@@:

  首先@@,现有法律依据在某些方面尚不够清晰@@。掌握信息的@@人@@,与要求获知信息的@@人@@,在理解上存有分歧@@。

  其次@@@@,当前政府@@的@@管理方式@@、方法和观念@@,与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距离@@,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

  比如@@,很多人希望政府@@部门的@@决策过程也能公开@@。我们@@鼓励和支持尽量公开一@@些重大决策的@@制定@@,也在努力从@@@@“事后公开@@”变@@成@@“前置公开@@”。但是@@,有些内容依法不能予以公开@@,也希望得到@@社会的@@理解@@。

  去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去年@@@@底@@@@,我们@@就@@《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了修订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主动公开的@@力度和深度@@,都比原来的@@要求明显提高@@。

  尽管上海的@@政府@@信息公开@@获得各方肯定@@,但还需要把步子再向前迈@@。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让@@“阳光@@透明@@”呈现在政府@@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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