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日@@)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开始授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51名市民@@前来@@“造访@@”。据工作人员介绍@@@@,51名市民@@查询的都是@@政府@@已主动公开的信息@@,因此@@,“没有@@人正式申请政府@@公开信息@@”。 

  十余工作人员接待市民@@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中环广场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300多平方米的空间@@里@@,设置了咨询@@台@@、坐椅等候区@@、业务受理区@@、电脑查阅区以及文件查阅区@@等@@,已经有@@市民用电脑查阅相关政府@@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的信息@@。其实已经有@@很多政府@@信息以电子文本形式都公布在网上@@了@@。”工作人员介绍@@,文件查阅区@@,收录了市政府@@以及各委办局自@@2008年@@1月@@到@@3月@@的规范性文件@@。而业务受理区@@开设了四个窗口@@,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据介绍@@,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目前有@@十几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来访市民@@。

  三处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

  据大厅工作人员介绍@@@@,截至下午@@下班时@@间@@,昨天@@共有@@@@51名市民@@“造访@@”了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大厅@@。

  “以咨询@@者居多@@。还有@@部分@@申请者@@,他们需要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所以他们就现场进行了查阅@@。所以第一天@@,没有@@人正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据介绍@@,昨天@@“造访@@”市政府@@信息公开@@大厅的市民@@,大部分@@咨询@@内容都是@@和自身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如拆迁落实政策等@@。

  下午@@3点多@@,一对姓蒋的老夫妇走进大厅@@,咨询@@个人所得税以及社保资金是@@否能够申请公开@@。经过工作人员解答@@,最终蒋先生得知@@,需到其所在的石景山区办理申请@@。

  另据了解@@,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除了位于中环广场的信息公开大厅@@,同时@@在丰台区蒲黄榆路@@42号的北京市档案馆@@、东三环南路@@88号的首都图书馆可同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调查@@

  信息公开电话多数有@@人值守@@

  昨日@@是@@@@“五一@@”后第一个工作日@@@@,也是@@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公布办理电话的首个工作日@@@@。记者拨打该市@@60余部受理电话@@,发现多数电话旁均有@@人值守@@,也有@@少部分@@电话在接入语音系统后@@,长时@@间无人接听@@。

  昨天@@下午@@@@4点半@@,记者以市民身份拨打了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电话@@,一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让记者@@“稍等@@”。1分@@多钟后@@,该工作人员再次@@接起电话@@,询问记者想要咨询@@的内容@@。当记者提出想了解@@“5·3”海淀知春路沃尔玛超市的劫持案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在政府@@公开信息的范围内@@。

  16时@@40分@@,记者拨打了市药品监督局的电话@@。该电话一直处于电脑值班的状态@@,并不提供人工服务@@。与之类似的情况还有@@北京市监察局的电话@@,从@@16时@@38分@@至@@17时@@10分@@之间@@,该系统始终处于线路忙的状态@@。

  【教育部@@】 调查@@中信息不予公开@@

  教育部@@昨日@@公开了其制定的@@《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该办法@@“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对于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将@@不予公开@@。 

  该办法@@明确四类信息不予公开@@,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三类均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的@@,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将@@@@“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亦纳入不公开范围@@。 

  此外@@,教育部@@亦明确@@,如果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卫生部@@】 改版官网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同日@@@@(5月@@1日@@),卫生部@@官方网站@@(www.moh.gov.cn)升级改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专栏@@,置于网站首页@@右上角的明显位置@@。

  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5月@@1日@@起@@,卫生部@@将@@在卫生部@@网站上启用@@“卫生部@@信息公开@@”子站@@,并动态编制@@《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从@@2009年@@起@@,每年@@@@1月@@以@@《卫生部@@公报@@》增刊形式印制上一年@@度@@《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

  对于公众需广泛知晓和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卫生部@@新闻办表示@@,会将@@保密内容予以删除@@,经法定程序解密后再予以公开@@。

  【工商总局@@】 将@@设政务@@公开@@办公室@@ 

  对于新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昨日@@下午@@表示@@,工商总局@@即将@@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在服务大厅@@里由专人来受理社会公众的申请查询@@,同时@@也负责对网站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此前@@,工商总局@@官方网站里已设置有@@@@“政务@@公开@@”一栏@@。“以后随着不断完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网上@@、服务大厅@@,都能进行申请@@,查看@@想要了解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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