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研究院教授王敬波@@@@

  对话@@动机@@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这也是首次@@公开中央单位@@“三公@@”经费@@。

  自@@2009年@@起@@,我国正式拉开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大幕@@,然而@@,作为群众高度关注@@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仍然在相关的预算报告中难觅踪影@@。作为财政预算公开中群众高度关注@@的项目@@,此次@@中央公开@@“三公@@”经费@@的意义何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乃至整个法治政府@@建设将产生哪些影响@@?《法制日报@@》记者@@就此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敬波@@展开对话@@@@。

  对话@@

  记者@@:近日@@,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公开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中央单位公开@@“三公@@”消费预算有何积极意义@@?

  王敬波@@:首先@@,这是一个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非常值得肯定@@。其次@@@@,从中央的角度来讲@@,更加开放@@、更加透明是顺应世界趋势的一种现象@@。从整个世界的发展趋势上来看@@,公开透明是政府@@的一个发展方向@@。中央人民政府@@现在能够进一步部署财政公开@@,同时公布@@“三公@@”经费@@的做法@@,说明我们的政府@@已经意识到要顺应世界开放的趋势@@,意识到中国政府@@不能置身事外@@。再次@@@@,这次@@公开是对社会公众要求的积极回应@@。实际上@@,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之初@@,社会公众就已经对@@“三公@@”经费@@包括预算@@、决算的公开提出了很高的期望@@,这次@@中央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地作出公开@@“三公@@”经费@@的部署@@,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回应@@。

  记者@@: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公开@@“三公@@”经费@@存在哪些问题@@?

  王敬波@@:一方面@@,预算本身的科目设计和公众对@@“三公@@”经费@@公开的预期不一致@@,这需要对预算管理进行改革@@。在预算当中要想找到@@“三公@@”经费@@是比较复杂的问题@@。预算管理设计的标准和公众对政府@@开支所希望获悉的信息@@,通常无法对应@@。政府@@部门有时会说预算当中没有@@“三公@@”经费@@这一科目@@,这种说法是不科学的@@,实际上@@在预算当中可以找到公众关注@@的@@“三公@@”经费@@内容@@。只不过预算管理中的科目与公众普遍理解的@@“三公@@”经费@@有一定差距@@,需要找一些细目进行核算才能够得到相关数据@@。这样就容易出现政府@@部门和公众在交流沟通上互不理解的情况@@,但这仅是一个技术上@@的问题@@,它不能成为阻碍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的理由@@,也不能影响公开的趋势@@。

  另一方面@@@@,关于@@“三公@@”经费@@,政府@@部门在公开方面还存在不够主动的情况@@,推三阻四或者找各种借口的现象在很多地方都存在@@。中央人民政府@@和温总理曾向社会承诺有一个公开@@“三公@@”经费@@的日程表@@,这是非常好的现象@@,但关键是要在实践当中得到正确的贯彻和落实@@,尤其是地方政府@@在落实上不能打折扣@@。

  记者@@:按照此次@@人大会议要求@@,中央各部门不仅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具体来说@@,这一要求在执行中可能会遇到哪些困难@@?

  王敬波@@:这一工作在执行当中实际上@@是没有特别多的困难@@。对于预算和决算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直就有特别的要求@@,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到目前为止已经执行@@3年@@了@@,从严格执行法律的角度来说@@,3年@@的法律执行期已经算比较长的时间了@@。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预算和决算都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是面临要向社会公开的问题@@。我认为在制度上不存在障碍@@,在执行的过程中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尤其是行政首长的意愿@@。如果说地方政府@@和行政首长有意愿贯彻条例和全国人大的一些要求@@,那么在实践当中就不存在执行上的障碍@@。唯一的障碍即是地方政府@@的意愿和贯彻法律法规的主动性@@。

  很多基层政府@@不愿意公开预决算的主要原因@@,可能还是担心受到公众的质疑@@。政府@@部门应该接受公众的质疑@@,如果回避和隐瞒@@,只会增加公众的不满@@,影响政府@@部门形象@@。实际上@@,公开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它既可以保证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也可以促进政府@@部门的自@@我转变@@、自@@我改革@@。

  有些基层政府@@在公开过程中也会有轻内容@@、重形式@@,甚至出现隐形处理@@、数字游戏@@,用各种技术手段来处理的情况@@,这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我想@@,作为地方行政首长来说@@,不公开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一种漠视@@,如果迫于公开的压力进行公开@@,但在公开过程中不真实地公开@@,事实上也是一种违反法律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预算和决算方面的法律规定@@。

  记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已经@@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类似于@@“三公@@”经费@@这样的敏感信息的公开方面@@,还有哪些规定是需要进一步细化的@@?

  王敬波@@: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身已经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我认为现在不是法律制度的问题@@,而是执行法律的愿望问题@@。影响执行的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因为法律已经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就是要进行公开@@,这实际上@@是世界通例@@。

  我不赞成因为没有明确的程序@@、没有具体的规则而回避公开的行为@@。现在不是欠缺程序和技术手段的问题@@,而是应该把政府@@部门每年@@都正常制定的预算@@、决算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自@@然会有各种反应@@,然后根据公众反应再讨论已有的预算@@、决算是否科学@@,然后进行相应调整@@,这是正常的程序@@。我觉得关键问题还是观念和意愿的问题@@,技术上@@、运行方式上@@、程序上都不存在障碍@@。

  记者@@:此次@@中央督促地方政府@@进行更深入地信息公开工作传达出哪些信号@@?

  王敬波@@:首先@@,中央人民政府@@有一个以身作则的表率态度@@。其次@@@@,中央政府@@贯彻落实这个条例的决心是很明显的@@。再就是@@,中央人民政府@@希望通过自@@上而下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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