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继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又印发了@@《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试行@@)》三个配套规定@@@@,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市民申请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 政府@@必须主动公开@@的@@10类事项@@

  《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外@@,省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省政府@@领导及省级部门领导名单@@;

  2.省级部门及其主要职责@@;

  3.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5.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6.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7.省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8.省政府@@重点工作及为民办实事项目@@;

  9.省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

  10.省政府@@人事任免@@。

  凡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省政府@@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省政府@@信息将主要通过@@“中国@@·甘肃@@”门户网站@@(http://www.gansu.gov.cn/)公开@@,同时结合@@《甘肃@@政报@@》和@@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2 市民信息公开@@申请方式有@@3种@@

  自@@2008年@@5月@@1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省政府@@申请公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

  中央广场@@1号@@办公时间@@: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4609065传真号@@码@@:4609071通信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30E-mail:sxxgk@gansu.gov.cn根据@@不同情况@@,申请人可分别提出现场申请@@、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依照国家规定@@标准@@,信息公开@@机构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3 起草文件时就要确定公开@@方式@@

  根据@@《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公文类信息草拟部门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应当根据@@公文的内容和@@信息公开@@要求@@,在发文单上注明其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在发文稿填写内容概述@@,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具体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管理行为无关的内部信息@@,包括机关内部人事任免@@、内部设备管理@@、内部规章制度等信息@@,归入依申请公开@@类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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