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严格落实@@8个方面主体@@责任@@,特别是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等@@等@@@@。

  不难推想@@,“隐身@@”发帖@@就像是一场@@“假面舞会@@”,大家都戴上了面具@@,进行着看似没有隔阂的交流@@。可是@@,如果允许无限制地@@“灌水@@”发帖@@,又会是什么局面呢@@?从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受举报情况看@@,部分论坛社区平台@@还存在淫秽色情@@、虚假广告@@、血腥暴力@@、侮辱诽谤@@、泄露个人隐私等@@违法违规信息@@,不仅网络生态受到污染@@,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被扰乱@@,公众利益也受到了侵害@@。放任言论泛滥@@,会让人们@@“不堪其扰@@”。是以@@,建章立制是最佳路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受到拘留@@、罚款处罚@@;《刑法@@》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如在跟帖评论@@中@@,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职能部门必须介入处理@@。但从之前的情况看@@,这种依法查处往往是@@“马后炮@@”,不利于及时制止和纠正@@,而在网上滋生的违法信息@@,往往会以裂变之势引发不良后果@@。

  审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重在预防@@、突出监管@@,推出@@“实名制@@”、“先审后发制@@”等@@,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规范@@了跟帖评论@@@@,消除了@@“不法之地@@”。在互联网@@论坛社区上@@,网络信息将更纯净@@,而这也符合我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在推出@@实名发帖@@的同时@@,《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如此@@,有利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消除网民的顾虑@@。

  而且@@,“规范@@”留出权利@@“通道@@”。比如@@,弹幕日@@益成为网民@@,尤其是年轻网民网上交流的重要方式@@,为防止弹幕环节传播违法违规信息@@,《规定@@》要求加强弹幕管理@@,提供弹幕服务的网站要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从技术上看@@,虽然增加了一定难度@@,但网民正常交流权利并未打折扣@@,更有利于实现@@“共赢@@”“共存@@”。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同样@@,在互联网@@时代@@,跟帖评论@@也不是毫无限制的自由@@。法律许可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让网民对自己的跟帖评论@@负责@@,才能塑造一方宜人的网络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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