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工商@@局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部署@@,山东@@从@@9月@@1日起全面推行@@“多证合一@@”,目前已实现三十一证合一@@,整合的@@证照数量为@@全国第三@@。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适用范围@@。“多证合一@@”改革适用于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已按照@@“五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信息共享给@@被整合证照涉及的@@相关部门@@。

  二是@@,工作流程@@。全省各级登记@@窗口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包含四个步骤@@,具体流程是@@:

  第一步@@,申请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并填写@@“一张表格@@”,只需在申请表上勾选企业需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即可@@。

  第二步@@,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录入企业登记@@信息@@,经审查合格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并及时归集至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第三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公示@@的@@同时@@,共享给@@“多证合一@@”改革所涉及的@@省级相关部门@@。

  第四步@@,各省级相关部门通过山东@@省电子政务@@外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及时接收信息@@,并做好信息在本系统的@@导入@@、分发@@、应用工作@@。

  企业登记@@申报信息能够满足相关部门业务办理和监管需要的@@@@,相关部门不再另行重复采集@@。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将主要精力@@、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明确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效能@@,要通过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在充分发@@挥协同监管优势的@@同时@@,不断完善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降低市场交易风险@@。

责任编辑@@:qinp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