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出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制定出台@@《意见@@》,对于整合司法行政业务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到@@2018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20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意见@@》分别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实体平台@@建设中@@,明确以县@@(市@@、区@@)、乡镇@@(街道@@)为重点@@,分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对地@@(市@@)一级@@实体平台@@建设不作统一要求@@@@,在村@@(居@@)一级@@,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热线平台@@建设中@@,明确了热线平台@@的对外服务功能和后台管理功能@@。在网络平台@@建设中@@,规定网络平台@@由部@@、省两级平台@@组成@@,提出@@要形成以部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为中枢@@、以各省@@(区@@、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为支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站集群@@,通过多种终端提供法律服务@@。

  着眼于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意见@@》强调@@,要推进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规范@@,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具有重复性和共同执行的服务和管理内容@@,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工作机制@@,根据群众需求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全流程服务@@。要健全管理运行机制@@,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和已有平台@@@@,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间的衔接配合@@,健全平台@@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部门协作机制@@,促进平台@@高效运转@@。要强化平台@@工作力量@@,从抽调选派司法行政机关在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服务等方面提出@@多种方式充实工作力量@@,并通过组建省市@@级法律专家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等方式@@,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加强评@@估考核@@,通过建立平台@@建设综合评价机制@@、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加强绩效考评@@,促进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为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意见@@》提出@@,各地要积极争取把平台@@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为平台@@建设提供有力政策保障@@。此外@@,《意见@@》还从推进工作落实@@、完善经费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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