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当代先进生产力的标志@@,是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是融网络技术@@、信息平台@@@@、传播媒介@@、新兴产业@@、社会形态等多重属性于一身的具有聚合性@@、复杂性@@、开放性等特点的信息系统@@,不能简单割裂管理@@。简单将传统部门的管理职能向网络领域延伸@@,管理网络领域的新事物@@,必然重现@@“横向多头@@、纵向分段@@”的传统格局的弊端@@。更重要的是@@,传统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是具体的@@、单一的@@,而互联网@@的特性使管理对象交织融合@@,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象@@。

  自从@@1994年接入国际互联网@@后@@,为防止境外网上有害信息的渗透@@,我国政府@@按照@@“法律规范@@、行政监管@@、技术保障@@、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建立了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行政管理体制@@,明确规定多个政府@@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对网络信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实际上@@,中国这种网络信息@@服务监管体制确立的思路是将行政部门的职权延伸到网络领域@@,形成了现行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管理格局@@@@。由多个政府@@部门各自负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管主体@@格局@@,可以发挥各个部门的优势@@,形成监管合力的效果@@。但随着网络信息@@服务业的迅猛发展@@,体制设计与网络信息@@管理实践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不协调不适应不科学之处日益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网络信息@@的科学有效监管@@。以开办新闻网站为例@@,要正常开展互联网@@新闻网站业务@@,就必须办理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出版许可@@、视听节目许可@@、ICP经营许可等多项许可@@,手续繁琐@@。再以网络游戏为例@@,新闻出版部门认为其属于游戏出版物@@,文化部门认为其属于文化娱乐@@,产业部门认为其属于软件产业@@,部门之间管理权限争议不断@@。

  互联网@@是当代先进生产力的标志@@,是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是融网络技术@@、信息平台@@@@、传播媒介@@、新兴产业@@、社会形态等多重属性于一身的具有聚合性@@、复杂性@@、开放性等特点的信息系统@@,不能简单割裂管理@@。简单将传统部门的管理职能向网络领域延伸@@,管理网络领域的新事物@@,必然重现@@“横向多头@@、纵向分段@@”的传统格局的弊端@@。更重要的是@@,传统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是具体的@@、单一的@@,而互联网@@的特性使管理对象交织融合@@,造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象@@。目前的管理分工既依信息类别又依表现形式@@、既按应用服务又按载体形态划分职责@@,也就必然造成@@“平面分割管理@@”、“立体交叉管理@@”的管理格局@@,自然导致@@“有利就管@@、无利不管@@”、“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不管@@”等现象@@。网络本身具有跨领域@@、跨部门@@、跨地域特性@@,对互联网@@的发展和管理已超出单个部门或领域@@、地域的界限@@,仅靠单个部门各自为战@@、独立开展工作@@,已无法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对此@@,目前建立了齐抓共管的网络管理协调工作机制@@,但是@@,该协调机制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因此@@,现行网络信息@@服务行政管理体制以及与此对应的多个部门监管主体@@格局已不能适应网络信息@@服务发展的现状和趋势@@,需要对其重新整合@@。笔者认为@@,应该以@@“三网融合@@”政策为契机@@,构建新的网络信息@@服务行政管理体制@@,整合政府@@监管@@主体@@格局@@。

  当前@@,国务院积极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的政策@@,中国已经建立了全国范围内的电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它们所提供的服务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部分@@。随着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正通过各种方式相互渗透和融合@@。从广义角度看@@,前述三网融合@@或三网合一可以包括上述三个网络的技术融合@@、业务融合@@、行业融合@@、终端融合@@、传输网络融合@@,进而推进政府@@管理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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