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2012年@@,各地@@、各部门要着重做好@@8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同时分别明确了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食安办@@、省发改委等单位牵头负责针上述各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量与实效@@,对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对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工作@@,加强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建设@@,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地@@、各部门要在@@2012年@@12月底前将本单位制度建设情况@@、网站等公开渠道的建设情况@@、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培训开展情况上报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将对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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