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7月@@26日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明确规定@@,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今后要向社会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办事程序及收费内容@@,公民@@、法人也可申请查阅政府@@及部门的相关信息@@。

  通过@@门户网站@@ 公开非涉密信息@@

  根据@@《通知@@》,省政府@@今后要通过@@@@“中国@@·甘肃@@”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甘肃@@省人民政府@@公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向社会主动公开省政府@@领导的个人简历@@、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省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非涉密的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主要内容@@,非涉密的省政府@@重大督办事项@@,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教育@@医疗@@社保@@ 政策应主动公开@@

  《通知@@》还规定@@,省政府@@其他部门要公开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其中@@,省发改委要公开省列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省政府@@制定价格信息@@、查处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情况@@;省财政厅要公开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和实施情况@@;省建设厅要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要公开征地拆迁信息@@;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部门单位要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人社厅要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安监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监局@@、省质监局要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省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省级部门@@、单位要公开省级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可通过@@三种方式@@ 申请查阅政府@@信息@@

  另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省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申请获取@@。申请人可以当面申请@@、信函申请及网上申请等三种形式获得@@。省政府@@办公厅受理机构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邮政编码@@:730030;联系电话@@:0931—4609083,4609069(传真@@);电子邮箱@@:gsxxgk@gansu.gov.cn。省政府@@其他部门的受理机构为本部门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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